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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司法考试大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时间:2010-09-06 17:46:00   来源:无忧考网     [字体: ]
2010司法考试大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第一章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理论

  基本要求:

  了解:法治,法治理念,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中国化的四次重大创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提出。

  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概念、基本特征、本质属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渊源和实践基础, “三者统一”与“三个至上”的重大意义。

  熟悉并能够运用:“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精神实质及其内在关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指导思想,分析和评价有关案例、实例。

  考试内容:

  第一节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概念和本质属性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概念(法治法治理念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特征(政治性 人民性 科学性 开放性)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属性(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

  第二节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渊源和实践基础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渊源(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中国传统法律思想、西方资本主义法治思想)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实践基础

  第三节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属性

  “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提出及其重大意义“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精神实质及其内在关系 (删除)

  第三节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地位和作用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地位(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中国化的最新成果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指导思想)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作用

  第二章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容

  基本要求:

  了解:依法治国的基本内涵,执法为民的基本内涵,公平正义的基本内涵,服务大局的基本内涵,党的领导的基本内涵。

  理解: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特征,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

  熟悉并能够运用:“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内在一致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发展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分析和评价有关案例、实例。

  考试内容:

  第一节 依法治国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 依法治国的基本内涵

  第二节 执法为民

  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特征 执法为民的基本内涵

  第三节 公平正义

  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 公平正义的基本内涵

  第四节 服务大局

  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 服务大局的基本内涵

  第五节 党的领导

  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 党的领导的基本内涵

  第三章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要求

  基本要求:

  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要求的内容。

  理解:坚持依法行政和依法执政。

  熟悉并能够运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立法、司法工作,分析和评价有关案例、实例。

  考试内容:

  第一节 健全完善立法

  健全完善立法的基本要求(科学立法民主立法 法制统一 体系 完备)

  第二节 坚持依法行政

  坚持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合法行政 合理行政 高效便民 权责统一 政务公开 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

  第三节 严格公正司法

  严格公正司法的基本要求(维护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 树立司法权威 发扬司法民主)

  第四节 其他基本要求

  加强制约监督 自觉诚信守法 繁荣法学事业 实施正确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