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或一方流动到其他地区工作,孩子留在户籍所在地不能和父母共同生活在一起的儿童。
问题:
一是监护不力,九年义务教育难以保证。据统计,80%以上的留守儿童是由祖父母隔代监护和亲友临时监护,年事已高、文化素质较低的祖辈监护人基本没有能力辅导和监督孩子学习。农村学校受办学条件、师资力量、教学理念的局限与制约,针对留守儿童的需求提供特殊有效的教育和关爱力不从心,学校与家庭之间缺乏沟通。家庭和学校监护不力,导致相当数量的留守儿童产生厌学、逃学、辍学现象。留守儿童学习成绩及初中教育的在学率都低于正常家庭儿童,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的研究显示,进入初中阶段以后,留守儿童在校率大幅度下降,14周岁留守儿童的在校率仅为88%。
二是缺乏抚慰,身心健康令人堪忧。据西部某劳务输出大省在一县域内的调查显示:70%的父母年均回家不足3次,有的甚至几年才回家1次;近30%的留守儿童与父母通话、通信频率月均不足1次。由于父母长期外出,留守儿童的情感需求得不到满足,遇到心理问题得不到正常疏导,极大地影响了其身心健康形成人格扭曲的隐患,导致一部分儿童行为习惯较差,并且极易产生心理失衡、道德失范、行为失控甚至犯罪的倾向。南方沿海某省一项调查显示,19.6%的留守儿童觉得自己不如人,11.4%觉得自己受歧视,9.5%有过被遗弃的感觉。北方某省的一项调查显示,在青少年犯罪中留守儿童所占比例已高达20%。
三是疏于照顾,人身安全不容忽视。监护责任不落实,监护人缺乏防范意识,儿童防护能力弱,农村留守儿童容易受到意外伤害,甚至成为不法分子侵害的对象。公安部门统计数据显示,被拐卖儿童群体中,第一位是流动儿童,第二位是留守儿童。女孩受到性侵害又不能及时得到父母帮助,极易酿成严重后果。
1.心理问题
心理问题是农村留守儿童值得关注的问题。长期的单亲监护或隔代监护,甚至是他人监护、无人监护,使留守儿童无法象其他孩子那样得到父母的关爱,家长也不能随时了解、把握孩子的心理、思想变化。这种亲情的缺失使孩子变得孤僻、抑郁,甚至有一种被遗弃的感觉,严重地影响到了孩子心理的健康发展。这些心理方面的问题,直接影响到孩子的行为,使他们不论是在家里,还是在学校、社会都经常出现一些与其他孩子不一样的行为,这些行为常常超越道德、法律底限。
2.学习问题
由于父母双方或一方不在身边,对留守儿童学习方面的帮助和监督大大减少,甚至完全减除了,使孩子在学习方面处于一种无人过问的状况。学好了,没人夸;学坏了,无人骂。渐渐使孩子对学习产生一种无所谓的态度。孩子的精力不放在学习上,自然就要在其它方面加以消耗,于是其行为开始出现偏差,各种超越道德、规则的行为开始在孩子身上出现。加上监护人本身对孩子亲情缺失状况的同情,于是在孩子行为稍有出格的时候也不会加以管束,使孩子在偏离健康发展轨道的方向上越走越远。缺乏管教引发行为失范甚至越轨,在留守儿童身上体现极为普遍。
3.生活问题
留守儿童的生活问题,特别是父母双方都外出打工的那部分儿童,其生活状况是不容乐观的。留守儿童的父母之所以抛下自己的孩子外出打工,是因为家庭务农的收入无法让自己的家庭过上稳定的生活,否则如果有一点办法,他们都会想法设法与孩子呆在一起的,所以生活困难是留守儿童家庭的普遍特征。虽然他们出去打工可以挣到一些钱,但其付出与收入相比依然是极不平衡的,有时因为制度等方面的缺陷,自己挣到的钱还不能及时拿到手,所以他们在家庭生活方面是及其节俭的。父母离开后,留守儿童及其监护人在节俭方面表现的更为突出,表现在饮食方面,吃好是不敢奢求的,能吃饱就行了。儿童时期正是长身体的时期,合理的饮食结构和营养搭配对孩子的成长来说是十分重要的。处在这一年龄段的城市儿童,是备受父母及亲友呵护的,而农村留守儿童只能在极度节俭的状态下过着维持温饱的生活。这些儿童在生病的时候,也往往没有能力和条件去医院救治,只能采取一些简单的、传统的方法治疗,或者干脆硬“扛”。
另外,众所周知,目前中国的农业被称为“老弱病残”农业。优秀的劳动力大部分都离开乡村去城市打工了,老弱病残成了农业的主要劳动力。留守儿童在其稍有一点力气的时候,也不得不加入到劳动者的队伍中去,即使他们不去干那些高强度的体力活,也要承担各种家务劳动。过早的分担家庭负担对他们的健康成长的影响也极大。
4.社会关爱不足问题
家庭温暖的缺失使留守儿童心理方面产生了很大的变异,他们多在性格方面表现出不同程度的抑郁和孤僻,很难融入正常的同龄人群体。加之,目前农村的社会活动和人际关系基本上是以家庭和亲缘关系为纽带展开的,对于自己家庭及亲缘关系之外的其他人的困难处境,他们虽有同情的态度,却也无可奈何。于是留守儿童们在既得不到家庭温暖,有得不到社会关爱的情况下,只能靠自己对生活及社会的理解生活并发展自己,于是道德滑坡、学习偏差、心理缺失等现象在他们身上不可避免地出现可。
从上面的简单说明我们可以看到,出现在农村留守儿童身上的问题很多,也很严重,已经不是个别人的问题了,而是关系到一个人数达2300多万的群体的问题了,而且这个群体还在不断壮大。他们都是农村的儿童,是未来农村建设的主力,如果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他们身上出现的问题,使他们在平等、和谐的环境中健康成长,未来的新农村建设将受到极大的影响。
要想找到解决的办法,必须先找出问题产生的原因。留守儿童现象的出现从大的方面讲就是因为农村经济发展滞后产生的。农村经济发展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不是短时间内能够解决的,所以我们在解决留守儿童问题时要尽量寻找其产生的更直接的原因,只有这样才能尽快找到解决问题的有效方法,也只有这样才能不至于耽误一代人的成长。
对策:
一、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打破维系多年的城乡“二元经济体制”。这是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根本所在。尽快改革与户籍相联系的城乡二元结构的各种制度,拆除就业、医疗、住房、教育等方面的城乡壁垒,减少农民进城的“迁移成本”,同时制定和实施优惠政策和配套措施,使进城务工人员享有城镇原住居民同等的政治和社会权益,他们的子女也享受与城市孩子同等的待遇,从而保障劳动力合理流动。这样就能从政策层面上鼓励更多的进城务工农民将子女带在身边生活和学习,这将在很大程度上遏制“留守儿童”数量迅速增加的趋势。
二、要大力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消化或就近转移。大力发展县域经济,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民生产的组织化程度。其次,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创新实施“回归工程”,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加速推进农村工业化进程,切实增加农民的本土就业岗位,既提高了农村经济水平,又从源头上*了留守儿童难题,促进了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做到发展农村经济与解决留守儿童教育和管理相互促进。
三、进一步完善“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加快推进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政府应加大对农村寄宿制学校的投入和建设力度,不断改善农村中小学基础设施,尽量为留守儿童提供住宿的便利条件,发挥学校和教师的管理职能和教育功能,以满足留守儿童的寄宿需求。针对留守儿童的特点,学校要更新教育理念,调整课程设置,将健康教育、心理教育和行为规范教育纳入到日常教学中,以此来弥补、疏导和改善留守儿童因亲子关系缺失对其人格健全发展产生的消极影响。
四、各级政府部门要积极配合,形成整体合力,建立健全留守儿童管理机制。
各级政府要把“留守儿童”工作提上议事日程,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文明办要将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纳入到“三个文明”建设中,总结交流开展关爱“留守儿童”工作的成功经验;妇联要广泛开展“代理妈妈”活动,组织留守母亲接受文化教育,更好地承担起对留守子女的抚养和教育的责任;共青团要组织城市儿童和“留守儿童”开展手拉手、献爱心等交流活动;
各级关工委要发挥“五老”优势和作用,积极参与“留守儿童”的教育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强化济困助学服务,通过“春蕾计划”、“希望工程”、民政救助等扶助资金,帮助贫困“留守儿童”完成学业。
同时要发挥社会化协调机制、法制服务机构的作用,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和自护教育,依法维护“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为“留守儿童”创造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
五、充分发掘社会各种资源,营造关爱留守儿童的良好社会环境。
1.通过政策引导,鼓励民间资金和社会力量兴办“留守儿童家庭服务站”、“留守儿童家长学校” “留守儿童托管亲属培训班”等多种形式的托管服务机构。
2.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具体措施,并将留守儿童工作列入区县(市)、乡镇全年工作考核目标。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分层落实”,形成以留守儿童为中心、以学校为主体、以村镇为重点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关爱留守儿童工作网络。
3.借助新闻媒体,积极地宣传各地开展关爱留守儿童行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动员全社会共同关注留守儿童命运,营造关爱留守儿童、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
问题:
一是监护不力,九年义务教育难以保证。据统计,80%以上的留守儿童是由祖父母隔代监护和亲友临时监护,年事已高、文化素质较低的祖辈监护人基本没有能力辅导和监督孩子学习。农村学校受办学条件、师资力量、教学理念的局限与制约,针对留守儿童的需求提供特殊有效的教育和关爱力不从心,学校与家庭之间缺乏沟通。家庭和学校监护不力,导致相当数量的留守儿童产生厌学、逃学、辍学现象。留守儿童学习成绩及初中教育的在学率都低于正常家庭儿童,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的研究显示,进入初中阶段以后,留守儿童在校率大幅度下降,14周岁留守儿童的在校率仅为88%。
二是缺乏抚慰,身心健康令人堪忧。据西部某劳务输出大省在一县域内的调查显示:70%的父母年均回家不足3次,有的甚至几年才回家1次;近30%的留守儿童与父母通话、通信频率月均不足1次。由于父母长期外出,留守儿童的情感需求得不到满足,遇到心理问题得不到正常疏导,极大地影响了其身心健康形成人格扭曲的隐患,导致一部分儿童行为习惯较差,并且极易产生心理失衡、道德失范、行为失控甚至犯罪的倾向。南方沿海某省一项调查显示,19.6%的留守儿童觉得自己不如人,11.4%觉得自己受歧视,9.5%有过被遗弃的感觉。北方某省的一项调查显示,在青少年犯罪中留守儿童所占比例已高达20%。
三是疏于照顾,人身安全不容忽视。监护责任不落实,监护人缺乏防范意识,儿童防护能力弱,农村留守儿童容易受到意外伤害,甚至成为不法分子侵害的对象。公安部门统计数据显示,被拐卖儿童群体中,第一位是流动儿童,第二位是留守儿童。女孩受到性侵害又不能及时得到父母帮助,极易酿成严重后果。
1.心理问题
心理问题是农村留守儿童值得关注的问题。长期的单亲监护或隔代监护,甚至是他人监护、无人监护,使留守儿童无法象其他孩子那样得到父母的关爱,家长也不能随时了解、把握孩子的心理、思想变化。这种亲情的缺失使孩子变得孤僻、抑郁,甚至有一种被遗弃的感觉,严重地影响到了孩子心理的健康发展。这些心理方面的问题,直接影响到孩子的行为,使他们不论是在家里,还是在学校、社会都经常出现一些与其他孩子不一样的行为,这些行为常常超越道德、法律底限。
2.学习问题
由于父母双方或一方不在身边,对留守儿童学习方面的帮助和监督大大减少,甚至完全减除了,使孩子在学习方面处于一种无人过问的状况。学好了,没人夸;学坏了,无人骂。渐渐使孩子对学习产生一种无所谓的态度。孩子的精力不放在学习上,自然就要在其它方面加以消耗,于是其行为开始出现偏差,各种超越道德、规则的行为开始在孩子身上出现。加上监护人本身对孩子亲情缺失状况的同情,于是在孩子行为稍有出格的时候也不会加以管束,使孩子在偏离健康发展轨道的方向上越走越远。缺乏管教引发行为失范甚至越轨,在留守儿童身上体现极为普遍。
3.生活问题
留守儿童的生活问题,特别是父母双方都外出打工的那部分儿童,其生活状况是不容乐观的。留守儿童的父母之所以抛下自己的孩子外出打工,是因为家庭务农的收入无法让自己的家庭过上稳定的生活,否则如果有一点办法,他们都会想法设法与孩子呆在一起的,所以生活困难是留守儿童家庭的普遍特征。虽然他们出去打工可以挣到一些钱,但其付出与收入相比依然是极不平衡的,有时因为制度等方面的缺陷,自己挣到的钱还不能及时拿到手,所以他们在家庭生活方面是及其节俭的。父母离开后,留守儿童及其监护人在节俭方面表现的更为突出,表现在饮食方面,吃好是不敢奢求的,能吃饱就行了。儿童时期正是长身体的时期,合理的饮食结构和营养搭配对孩子的成长来说是十分重要的。处在这一年龄段的城市儿童,是备受父母及亲友呵护的,而农村留守儿童只能在极度节俭的状态下过着维持温饱的生活。这些儿童在生病的时候,也往往没有能力和条件去医院救治,只能采取一些简单的、传统的方法治疗,或者干脆硬“扛”。
另外,众所周知,目前中国的农业被称为“老弱病残”农业。优秀的劳动力大部分都离开乡村去城市打工了,老弱病残成了农业的主要劳动力。留守儿童在其稍有一点力气的时候,也不得不加入到劳动者的队伍中去,即使他们不去干那些高强度的体力活,也要承担各种家务劳动。过早的分担家庭负担对他们的健康成长的影响也极大。
4.社会关爱不足问题
家庭温暖的缺失使留守儿童心理方面产生了很大的变异,他们多在性格方面表现出不同程度的抑郁和孤僻,很难融入正常的同龄人群体。加之,目前农村的社会活动和人际关系基本上是以家庭和亲缘关系为纽带展开的,对于自己家庭及亲缘关系之外的其他人的困难处境,他们虽有同情的态度,却也无可奈何。于是留守儿童们在既得不到家庭温暖,有得不到社会关爱的情况下,只能靠自己对生活及社会的理解生活并发展自己,于是道德滑坡、学习偏差、心理缺失等现象在他们身上不可避免地出现可。
从上面的简单说明我们可以看到,出现在农村留守儿童身上的问题很多,也很严重,已经不是个别人的问题了,而是关系到一个人数达2300多万的群体的问题了,而且这个群体还在不断壮大。他们都是农村的儿童,是未来农村建设的主力,如果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他们身上出现的问题,使他们在平等、和谐的环境中健康成长,未来的新农村建设将受到极大的影响。
要想找到解决的办法,必须先找出问题产生的原因。留守儿童现象的出现从大的方面讲就是因为农村经济发展滞后产生的。农村经济发展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不是短时间内能够解决的,所以我们在解决留守儿童问题时要尽量寻找其产生的更直接的原因,只有这样才能尽快找到解决问题的有效方法,也只有这样才能不至于耽误一代人的成长。
对策:
一、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打破维系多年的城乡“二元经济体制”。这是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根本所在。尽快改革与户籍相联系的城乡二元结构的各种制度,拆除就业、医疗、住房、教育等方面的城乡壁垒,减少农民进城的“迁移成本”,同时制定和实施优惠政策和配套措施,使进城务工人员享有城镇原住居民同等的政治和社会权益,他们的子女也享受与城市孩子同等的待遇,从而保障劳动力合理流动。这样就能从政策层面上鼓励更多的进城务工农民将子女带在身边生活和学习,这将在很大程度上遏制“留守儿童”数量迅速增加的趋势。
二、要大力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消化或就近转移。大力发展县域经济,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民生产的组织化程度。其次,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创新实施“回归工程”,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加速推进农村工业化进程,切实增加农民的本土就业岗位,既提高了农村经济水平,又从源头上*了留守儿童难题,促进了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做到发展农村经济与解决留守儿童教育和管理相互促进。
三、进一步完善“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加快推进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政府应加大对农村寄宿制学校的投入和建设力度,不断改善农村中小学基础设施,尽量为留守儿童提供住宿的便利条件,发挥学校和教师的管理职能和教育功能,以满足留守儿童的寄宿需求。针对留守儿童的特点,学校要更新教育理念,调整课程设置,将健康教育、心理教育和行为规范教育纳入到日常教学中,以此来弥补、疏导和改善留守儿童因亲子关系缺失对其人格健全发展产生的消极影响。
四、各级政府部门要积极配合,形成整体合力,建立健全留守儿童管理机制。
各级政府要把“留守儿童”工作提上议事日程,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文明办要将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纳入到“三个文明”建设中,总结交流开展关爱“留守儿童”工作的成功经验;妇联要广泛开展“代理妈妈”活动,组织留守母亲接受文化教育,更好地承担起对留守子女的抚养和教育的责任;共青团要组织城市儿童和“留守儿童”开展手拉手、献爱心等交流活动;
各级关工委要发挥“五老”优势和作用,积极参与“留守儿童”的教育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强化济困助学服务,通过“春蕾计划”、“希望工程”、民政救助等扶助资金,帮助贫困“留守儿童”完成学业。
同时要发挥社会化协调机制、法制服务机构的作用,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和自护教育,依法维护“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为“留守儿童”创造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
五、充分发掘社会各种资源,营造关爱留守儿童的良好社会环境。
1.通过政策引导,鼓励民间资金和社会力量兴办“留守儿童家庭服务站”、“留守儿童家长学校” “留守儿童托管亲属培训班”等多种形式的托管服务机构。
2.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具体措施,并将留守儿童工作列入区县(市)、乡镇全年工作考核目标。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分层落实”,形成以留守儿童为中心、以学校为主体、以村镇为重点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关爱留守儿童工作网络。
3.借助新闻媒体,积极地宣传各地开展关爱留守儿童行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动员全社会共同关注留守儿童命运,营造关爱留守儿童、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