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人事考试机构,省直及中央驻豫有关单位、各大专院校人事处:
根据河南省人事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转发〈关于印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的通知〉和〈关于印发“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豫人职〔2003〕3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国家外国专家局培训中心《关于做好2010年度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9]78号)文件精神,现将我省2010年度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笔译考试考务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级别、专业、科目及时间安排
2010年度全国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共举行两次,上半年考试日期为5月9日,河南考区开考专业为英语,下半年考试日期为11月14日,河南考区开考专业为英语。具体安排为:
下半年 11月14日 上午9:30—11:30
笔译综合能力(二级)
笔译综合能力(三级)
下午14:00—17:00
笔译实务(二级)
笔译实务(三级)
考试考点统一设在郑州市区。
二、报名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英语水平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位[2008]28号)文件规定,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凭学校开具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加盖学校公章)在报考二级口、笔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时免试《口(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口(笔)译实务》科目考试。
全国现有40所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其中,第一批15所院校(见附件1)的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上、下半年报考均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第二批25所院校(见附件2)的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自下半年起在报考时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符合免试一科条件的考生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已加盖学校公章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表”(样式见附件3)于2010年 3月20日前(上半年)、2010年9月20号前(下半年)以挂号信的方法寄到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部(郑州市顺河路32号),邮编:450004,咨询电话:0371--66321991,66399095。
三、获得翻译专业资格的条件
考试为非滚动考试,即每个考生本年度所考科目必须考试全部合格方可取得资格(水平)证书。
四、报名办法、时间、程序及准考证打印
2010年度二级、三级翻译笔译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的办法,报名网址为:河南人事考试网(//www.hnrsks.com。)
下半年网上报名时间为2010年9月1日9:00至2010年9月15日 16:00。
网上报名程序如下:
1、填写信息,上传照片。进 入 河 南 人 事 考 试 网(http//www.hnrsks.com)后,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点击“首次登陆”,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照片。考生请注意上传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图片大小宽为130像素,高度为160像素,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宽高比例约为1.3:1.6,像素大小30kb以下,以便制作准考证及日后使用。考生上传信息后要牢记网上报名序号,以备再次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时使用。省人事考试中心工作人员在报考人员上传照片后一个工作日内完成照片审核工作,报考人员应再次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查看是否通过审核,未通过审核的须重新上传照片。
2、网上缴费。待个人信息和照片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缴费须使用工商银行卡(开通网上交易功能),按照河南省发改委、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10〕110号)的规定,二级笔译每人450元、三级笔译每人380元。
3、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通过网上自行下载打印,不再另行发放。下半年准考证下载时间为2010年11月10日9:00至11月14日16:00。
五、注意事项
(一)各省辖市人事考试机构、各有关部门要做好报名的宣传工作。
(二)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和橡皮(填涂卡用),参加“笔译实务”科目考试时可携带纸质中外、外中词典各一本,其它物品一律不得携带。
(三)翻译专业资格(水平)笔译考试中,分客观题和主观题两种,主观题在答题纸上做答,客观题在答题卡上做答。试卷袋中装有草稿纸,考场另备有草稿纸,以备需要。所有草稿纸考后收回。
(四)考生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网(www.catti.net.cn)查询考试成绩。
(五) 报考口译考试的考生请与郑州大学外语学院考务办公室(郑州市大学路75号)联系;电话:0371—67763118。
根据河南省人事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转发〈关于印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的通知〉和〈关于印发“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豫人职〔2003〕3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国家外国专家局培训中心《关于做好2010年度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9]78号)文件精神,现将我省2010年度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笔译考试考务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级别、专业、科目及时间安排
2010年度全国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共举行两次,上半年考试日期为5月9日,河南考区开考专业为英语,下半年考试日期为11月14日,河南考区开考专业为英语。具体安排为:
下半年 11月14日 上午9:30—11:30
笔译综合能力(二级)
笔译综合能力(三级)
下午14:00—17:00
笔译实务(二级)
笔译实务(三级)
考试考点统一设在郑州市区。
二、报名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英语水平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位[2008]28号)文件规定,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凭学校开具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加盖学校公章)在报考二级口、笔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时免试《口(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口(笔)译实务》科目考试。
全国现有40所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其中,第一批15所院校(见附件1)的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上、下半年报考均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第二批25所院校(见附件2)的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自下半年起在报考时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符合免试一科条件的考生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已加盖学校公章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表”(样式见附件3)于2010年 3月20日前(上半年)、2010年9月20号前(下半年)以挂号信的方法寄到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部(郑州市顺河路32号),邮编:450004,咨询电话:0371--66321991,66399095。
三、获得翻译专业资格的条件
考试为非滚动考试,即每个考生本年度所考科目必须考试全部合格方可取得资格(水平)证书。
四、报名办法、时间、程序及准考证打印
2010年度二级、三级翻译笔译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的办法,报名网址为:河南人事考试网(//www.hnrsks.com。)
下半年网上报名时间为2010年9月1日9:00至2010年9月15日 16:00。
网上报名程序如下:
1、填写信息,上传照片。进 入 河 南 人 事 考 试 网(http//www.hnrsks.com)后,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点击“首次登陆”,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照片。考生请注意上传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图片大小宽为130像素,高度为160像素,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宽高比例约为1.3:1.6,像素大小30kb以下,以便制作准考证及日后使用。考生上传信息后要牢记网上报名序号,以备再次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时使用。省人事考试中心工作人员在报考人员上传照片后一个工作日内完成照片审核工作,报考人员应再次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查看是否通过审核,未通过审核的须重新上传照片。
2、网上缴费。待个人信息和照片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缴费须使用工商银行卡(开通网上交易功能),按照河南省发改委、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10〕110号)的规定,二级笔译每人450元、三级笔译每人380元。
3、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通过网上自行下载打印,不再另行发放。下半年准考证下载时间为2010年11月10日9:00至11月14日16:00。
五、注意事项
(一)各省辖市人事考试机构、各有关部门要做好报名的宣传工作。
(二)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和橡皮(填涂卡用),参加“笔译实务”科目考试时可携带纸质中外、外中词典各一本,其它物品一律不得携带。
(三)翻译专业资格(水平)笔译考试中,分客观题和主观题两种,主观题在答题纸上做答,客观题在答题卡上做答。试卷袋中装有草稿纸,考场另备有草稿纸,以备需要。所有草稿纸考后收回。
(四)考生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网(www.catti.net.cn)查询考试成绩。
(五) 报考口译考试的考生请与郑州大学外语学院考务办公室(郑州市大学路75号)联系;电话:0371—67763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