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榕房[2010]54号
各县(市)建设局、各区房管局、各有关估价机构: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0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人函[2010]218号)要求,为了做好我市2010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方法和程序
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相结合的办法。报考人先于2010年6月28日—7月21日登录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zczx.fjjs.gov.cn/)进行网上报名。首次报名人员的报考资格我局委托福州市房地产估价师协会受理和初审,首次报名的报考人于2010年7月19日-21日到福州市房地产估价协会进行现场审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街43号 新都会财经广场8A1室,联系电话:0591-87558897,联系人:林增荣。
二、现场审核具体要求
经网上报名后,首次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福州市房地产估价协会进行现场审核:
(1)《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2)学历证明(含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经济(审计、会计、统计)专业初级资格以上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符合闽人函(2010)218号文件第二(六)款报考条件的人员提供];
(4)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5)所在单位出具的《单位对申报人遵守国家法律、职业道德及工作业绩证明》(可在网上报名系统内下载表格)
三、现场审核注意事项
非首次报考人员直接在网上审核,无需进行现场审核。报考信息中学历、职称、工作单位有变更者,须于7月19日-21日持有效证件及复印件连同报名表一并到所属报名点审核。从外省转入的考生除按首次报考人员报考外,还须提供该省考试主管部门出具的成绩转移证明。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两年内不准报考,并对所在单位通报批评。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以后,登陆网上报名系统缴费后为报名成功。
其他报名事宜详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闽人函[2010]218号《关于2010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查阅该文可登陆网址://zczx.fjjs.gov.cn/)
特此通知。
二〇一〇年七月六日
榕房[2010]54号
各县(市)建设局、各区房管局、各有关估价机构: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0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人函[2010]218号)要求,为了做好我市2010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方法和程序
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相结合的办法。报考人先于2010年6月28日—7月21日登录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zczx.fjjs.gov.cn/)进行网上报名。首次报名人员的报考资格我局委托福州市房地产估价师协会受理和初审,首次报名的报考人于2010年7月19日-21日到福州市房地产估价协会进行现场审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街43号 新都会财经广场8A1室,联系电话:0591-87558897,联系人:林增荣。
二、现场审核具体要求
经网上报名后,首次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福州市房地产估价协会进行现场审核:
(1)《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2)学历证明(含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经济(审计、会计、统计)专业初级资格以上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符合闽人函(2010)218号文件第二(六)款报考条件的人员提供];
(4)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5)所在单位出具的《单位对申报人遵守国家法律、职业道德及工作业绩证明》(可在网上报名系统内下载表格)
三、现场审核注意事项
非首次报考人员直接在网上审核,无需进行现场审核。报考信息中学历、职称、工作单位有变更者,须于7月19日-21日持有效证件及复印件连同报名表一并到所属报名点审核。从外省转入的考生除按首次报考人员报考外,还须提供该省考试主管部门出具的成绩转移证明。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两年内不准报考,并对所在单位通报批评。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以后,登陆网上报名系统缴费后为报名成功。
其他报名事宜详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闽人函[2010]218号《关于2010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查阅该文可登陆网址://zczx.fjjs.gov.cn/)
特此通知。
二〇一〇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