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转发关于2010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事局、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0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0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人函[2010]218号)、《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0年度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人函[2010]219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执行。首次报考人员及报考信息中学历、职称、工作单位有变更的非首次报考人员经网上报名后须于7月19日-21日携带相关材料至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人事局窗口和三楼房管局窗口现场审核。
各县(市、区)人事局、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0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0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人函[2010]218号)、《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0年度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人函[2010]219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执行。首次报考人员及报考信息中学历、职称、工作单位有变更的非首次报考人员经网上报名后须于7月19日-21日携带相关材料至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人事局窗口和三楼房管局窗口现场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