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在湖南发生医患纠纷时,双方有望免费在第三方人民调解机构协调下“握手言和”,同时产生的赔付责任也有望在医疗责任保险机制下落实。这是记者从今日在岳阳召开的全省预防和处置医疗纠纷工作经验交流会议上获得的消息。
目前,第三方人民调解试点已在岳阳市铺开,长沙和株洲两地也已着手开展试点工作;医疗责任保险推行试点则在张家界市慈利县开展。
医患纠纷催生第三方调解机构
湖南省副省长郭开朗出席会议并讲话。他说,医疗纠纷是社会转型期较为突出的社会矛盾,有些医疗纠纷行为过激、波及领域广,影响了医患关系和谐。
而以往医疗事故鉴定、医疗纠纷处理,都是由医疗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在患者一方看来,医疗部门无疑会偏袒院方,现有医疗鉴定体系难以保证公平。因此,第三方调解机构的出现显得尤为重要。
会上,岳阳市介绍了“岳阳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下设的独立于医患之外的行业性、非营利性的第三方机构调处医患关系的成功经验和做法,从根本上减少了“医闹”难题。
该中心去年9月10日在湖南全省率先挂牌成立,009年岳阳市医疗纠纷较上年下降了55.3%,截止今年6月30日,共接待咨询1750人次,受理医疗纠纷84起,进入医疗纠纷调解程序80起,办结医疗纠纷75起,有效预防和阻止了15起医疗纠纷恶性事件发生。
调解方式公正、免费、快捷
湖南省卫生厅厅长张健介绍,目前长沙和株洲也已着手开展第三方人民调解试点工作。会议要求全省各县(市、区)要设立医疗纠纷专业调解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综合运用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机制及时调处化解医疗纠纷。县级以上医院设立医疗纠纷调解工作室,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其他医疗机构设立人民调解联络员,负责调解辖区内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纠纷。
第三方人民调解之所以能取得如此成绩,主要原因便是在于其公正、简便、免费、受医疗机构支持等。调解中心是独立于医患之外的第三方,隶属于司法部门,不依附于卫生行政部门和任何医疗机构,具有较强的公信力,医院双方都愿意接受。
同时,人民调解中心没有复杂的手续和繁琐的程序,24小时可以受理,调解人员还可以主动上门,处置效率很高。调解中心还不向患者收取费用,使患者和医院从无休止的扯皮纠纷中解脱出来,使医患双方握手言和,从根本上减少了“医闹”,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医疗责任保险让索赔落到实处
除了第三方人民调解机构将获得推广外,医疗责任保险机制也开始在湖南试点。
张健介绍,建立医疗责任保险机制,可以将人民调解的赔付责任落到实处,提高人民调解的效果和成功率,与人民调解机制相互结合,良性互动的关系十分必要。
在一些欧美发达国家,法律规定医院必须参加医疗责任保险,一旦出现医患纠纷,病人及其家属不会再找医院,只需要跟法院、保险公司打交道即可,医患矛盾自然也就较少。医疗责任保险机制,无疑使保险公司成为解决医患纠纷的第三方之一。
我国医疗责任保险机制起步较晚,目前已在北京、山西、江苏等多个省市开展,有效地提高了医患纠纷调解成功率。湖南将在卫生、保监部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医疗责任保险的意见,积极开展医疗责任保险试点。目前试点工作已在张家界市慈利县开展。
湖南省综治委、省预防和处置医疗纠纷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在岳阳市召开全省预防和处置医疗纠纷工作经验交流会。各市州政府分管副市长,综治办、公安局、司法局、卫生局分管领导,省预防和处置医疗纠纷联席会议领导小组成员,以及岳阳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目前,第三方人民调解试点已在岳阳市铺开,长沙和株洲两地也已着手开展试点工作;医疗责任保险推行试点则在张家界市慈利县开展。
医患纠纷催生第三方调解机构
湖南省副省长郭开朗出席会议并讲话。他说,医疗纠纷是社会转型期较为突出的社会矛盾,有些医疗纠纷行为过激、波及领域广,影响了医患关系和谐。
而以往医疗事故鉴定、医疗纠纷处理,都是由医疗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在患者一方看来,医疗部门无疑会偏袒院方,现有医疗鉴定体系难以保证公平。因此,第三方调解机构的出现显得尤为重要。
会上,岳阳市介绍了“岳阳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下设的独立于医患之外的行业性、非营利性的第三方机构调处医患关系的成功经验和做法,从根本上减少了“医闹”难题。
该中心去年9月10日在湖南全省率先挂牌成立,009年岳阳市医疗纠纷较上年下降了55.3%,截止今年6月30日,共接待咨询1750人次,受理医疗纠纷84起,进入医疗纠纷调解程序80起,办结医疗纠纷75起,有效预防和阻止了15起医疗纠纷恶性事件发生。
调解方式公正、免费、快捷
湖南省卫生厅厅长张健介绍,目前长沙和株洲也已着手开展第三方人民调解试点工作。会议要求全省各县(市、区)要设立医疗纠纷专业调解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综合运用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机制及时调处化解医疗纠纷。县级以上医院设立医疗纠纷调解工作室,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其他医疗机构设立人民调解联络员,负责调解辖区内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纠纷。
第三方人民调解之所以能取得如此成绩,主要原因便是在于其公正、简便、免费、受医疗机构支持等。调解中心是独立于医患之外的第三方,隶属于司法部门,不依附于卫生行政部门和任何医疗机构,具有较强的公信力,医院双方都愿意接受。
同时,人民调解中心没有复杂的手续和繁琐的程序,24小时可以受理,调解人员还可以主动上门,处置效率很高。调解中心还不向患者收取费用,使患者和医院从无休止的扯皮纠纷中解脱出来,使医患双方握手言和,从根本上减少了“医闹”,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医疗责任保险让索赔落到实处
除了第三方人民调解机构将获得推广外,医疗责任保险机制也开始在湖南试点。
张健介绍,建立医疗责任保险机制,可以将人民调解的赔付责任落到实处,提高人民调解的效果和成功率,与人民调解机制相互结合,良性互动的关系十分必要。
在一些欧美发达国家,法律规定医院必须参加医疗责任保险,一旦出现医患纠纷,病人及其家属不会再找医院,只需要跟法院、保险公司打交道即可,医患矛盾自然也就较少。医疗责任保险机制,无疑使保险公司成为解决医患纠纷的第三方之一。
我国医疗责任保险机制起步较晚,目前已在北京、山西、江苏等多个省市开展,有效地提高了医患纠纷调解成功率。湖南将在卫生、保监部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医疗责任保险的意见,积极开展医疗责任保险试点。目前试点工作已在张家界市慈利县开展。
湖南省综治委、省预防和处置医疗纠纷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在岳阳市召开全省预防和处置医疗纠纷工作经验交流会。各市州政府分管副市长,综治办、公安局、司法局、卫生局分管领导,省预防和处置医疗纠纷联席会议领导小组成员,以及岳阳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