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0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事局、建设局及市(省)直有关部门:
根据冀人考发[2010]30号文件的有关要求,为做好2010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0年度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23、24日举行,考点设在石家庄。我省统一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方式组织报名,时间为:2010年6月10日至6月30日,网址是:www.hebpta.com.cn
报考人员按要求在网上填报报考信息,上传照片,保存提交,通过审核后即可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持打印的报名表2份和相关证件(学历证、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于2010年7月7/8日到市人事局职称考试中心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和现场交费,即完成报名。
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还须提交部分科目免试表(附件)2份和相关免试材料原件(学历证、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等)及复印件。部分科目免试表可从网站下载,或通过其他正常渠道获得,报考人员手工填写即可。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法律、经济或者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者经济工作满3年。
(二)取得法律、经济或者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者经济工作满1年。
(三)取得法律、经济或者相关专业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2年。
(四)取得法律、经济或者相关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1年。
(五)取得法律、经济或者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六)通过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专业初级资格,并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5年。
四、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部分科目:
(一)通过考试取得律师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三级(中级)以上律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科目和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2个科目。
(二)参加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并受聘担任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科目和企业管理知识科目。
(三)参加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中级资格,同时通过考试取得律师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三级(中级)以上律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科目、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和企业管理知识3个科目。
七、根据冀价行费[2007]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68元。
衡水市人事局职考中心
各县(市、区)人事局、建设局及市(省)直有关部门:
根据冀人考发[2010]30号文件的有关要求,为做好2010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0年度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23、24日举行,考点设在石家庄。我省统一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方式组织报名,时间为:2010年6月10日至6月30日,网址是:www.hebpta.com.cn
报考人员按要求在网上填报报考信息,上传照片,保存提交,通过审核后即可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持打印的报名表2份和相关证件(学历证、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于2010年7月7/8日到市人事局职称考试中心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和现场交费,即完成报名。
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还须提交部分科目免试表(附件)2份和相关免试材料原件(学历证、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等)及复印件。部分科目免试表可从网站下载,或通过其他正常渠道获得,报考人员手工填写即可。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法律、经济或者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者经济工作满3年。
(二)取得法律、经济或者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者经济工作满1年。
(三)取得法律、经济或者相关专业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2年。
(四)取得法律、经济或者相关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1年。
(五)取得法律、经济或者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六)通过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专业初级资格,并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5年。
四、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部分科目:
(一)通过考试取得律师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三级(中级)以上律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科目和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2个科目。
(二)参加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并受聘担任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科目和企业管理知识科目。
(三)参加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中级资格,同时通过考试取得律师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三级(中级)以上律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科目、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和企业管理知识3个科目。
七、根据冀价行费[2007]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68元。
衡水市人事局职考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