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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辰区户籍学生2025春季小学转学工作安排

时间:2024-12-09 17:21:00   来源:无忧考网     [字体: ]

#少儿升学# #天津北辰区户籍学生2025春季小学转学工作安排#】天津北辰区户籍学生2025春季小学转学工作安排已公布,下面是®忧考网为您整理的《天津北辰区户籍学生2025春季小学转学工作安排》,仅供大家查阅。



1.转学对象


  2025年春季学期接收转学申请年级为小学一年级至五年级且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学生须具备北辰区户籍,且在外省市或我市其它区就读的在籍学生。

  注:以上“在籍学生”在全国学籍查询就读状态为“在校”。

2.转学条件


  具备北辰区户籍申请转学的学生,提供居民户口簿、房屋产权证、加盖原就读学校公章的全国学籍基本信息表等材料。其中,小学中途转学还需提供儿童预防接种证。

3.转学流程


  (一)网上登记。2025年1月2日~1月17日,符合转学条件学生的法定监护人登录“天津市北辰区中小学招生转学平台”(//121.193.162.35)进行注册,选择相应的类别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佐证材料,进行网上预约登记。

  (二)资格初审。在转学登记时间内,区教育局对申请转学人员填写信息和上传佐证材料进行初审,申请人要及时登录平台查看网上初审情况。                                                                                                                             

  (三)统筹安置。2025年2月10日~2月12日,对初审合格的申请转入学生,区教育局根据学生户籍地、居住证地址以及全区各中小学学位容量等情况,统筹安置就学,并将转学名单反馈给接收学校。不服从统筹安置的申请转入学生,我区不予接收。                                                                                                                                                                                                                                                                                                                                                                                                                                                                                                                                                                                                                        

  (四)现场验证。2025年2月13日~2月14日,学生及其监护人携带转学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接收学校进行现场验证,具体时间以接收学校通知为准。核验通过后,学校予以办理相关手续,并留存复印件。不符合转学条件或现场验证未通过的,由学校当场(电话)告知家长,不予接收。                                                                                                                                                                                                                                                                                                                                                                                                                                                                                                                                                                                                                                                                          

  (五)到校上课。2025年2月17日,现场验证通过的学生按照接收学校要求到校上课,并在规定的学籍转办时间内,接收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学籍转入手续。家长须协调原学籍学校将学生学籍及时转入安置学校,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等现象。                                                                                                                                                                                                                                                                                                                                                                                                                                                                                                                                                                      

  转学咨询电话:022-26390388(工作日8:30—11:30,13: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