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对2024年度会计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报名资格审核的通知》(甘财会函〔2024〕17号)要求,现就兰州考区考后资格审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对象
2024年三科考试成绩全部合格、2023-2024年连续两个年度累计三科考试成绩合格考生。
二、审核条件
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兰财会〔2023〕5号)文件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二)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三)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四)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五)具备博士学位。
(六)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三、审核时间
2024年11月6日至11月20日(工作日)
四、审核地点
五、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核所需提交材料(统一用A4纸)
1.报名信息表。须提供经本人签字承诺并由本人所在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审核盖章。(报名信息表已丢失或尚未打印的成绩合格人员,可通过“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打印。)
2.学历或学位证书。须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丢失的考生须提供人事档案中与学历相对应的《学籍登记表》原件(复印件需人事档案部门加盖公章),国外毕业证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
3.居民身份证。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继续教育学习合格证明。须提供从事会计工作相应年限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5.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对现场审核报送资料确有困难的考生,可采取委托他人代办,委托代理人除提交“(一)资格审核所需提交材料”外还需提供考生本人签字的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成绩合格人员经审核通过后考试成绩有效,未审核通过的考试成绩无效;成绩合格人员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信息和证明材料的,其后果由本人承担。
(四)已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成绩合格人员,在审核工作结束三个月后查阅“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领证通知,到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中级资格证书。
兰州市财政局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