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花千坊

2024年青海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通知

时间:2024-09-10 13:39:00   来源: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     [字体: ]

#)所上传的照片将直接用于制作资格证书。系统弹出照片上传成功的提示后,进入个人中心进行数据完善,依次完成“个人基本信息维护”、“学历信息维护”、“学位信息维护”、“工作经历维护”、“联系方式及密保问题维护”等,待到“账号信息完整度”为100%时才可进入考试报名。


  注意:核查未通过或者需现场核查的学历或学位不会影响后续报名,可先进行报考信息填写,在资格核查时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即可。“未核查”、“需要现场核查”、“核查不通过”并且未在考试内使用的学历或学位信息可以自行删除。


  3.填写报考信息:选择相应的报考考试进入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必须认真填写并核对报名信息(务必保证姓名、身份证号、报考级别、报考专业及科目信息准确。报考全科时,输入学历和专业工作年限应符合报考条件要求;报免试科目时,必须满足专业职务、学历和工作年限要求)。报考人员自愿选择是否采用告知制方式报名: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报名,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仅有撤回的机会,撤回后将进行网上上传材料然后等待核查;不采用告知制方式报名,将直接进行网上上传材料然后等待核查(存在虚假行为的、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制)。


  本次考试设置“西宁市考区”、“海东市考区”、“海北州考区”、“海南州考区”、“海西州考区”、“省外考生考区”六个考区,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考前实际居住地选择相应考区,原则上省外来(返)青的考生选择“省外考生考区”,居住地在黄南州的考生选择“海东市考区”,果洛州、玉树州的考生选择“海南州考区”。


  4.信息确认:报考人员在保存报名信息并签署告知书后,一定要进行信息确认步骤,否则不会进入资格审查项。报考人员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


  5.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报考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核查通过的可直接缴费。(已经作出的;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已经全部在线自动完成核查的;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无记录的报考人员可免于核查。)


  系统没有自动核查通过的报考人员,将进行网上上传证明材料步骤:


  (1)人员范围及上传材料:


  ①不适用/不使用/撤回的: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的证明;


  ②不能自动核查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③核查不通过的: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④报考级别为“免一科”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书或资格证书。


  为加强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事中监管,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接受人工核查,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报考人员问答栏目内容。由于办理学历学位验证/认证需要一定时间,请提前安排好验证/认证事宜,以免影响报名。


  (2)关于上传材料的说明:上传证明材料时请仔细确认材料是否正确,显示是否清晰,以免影响报名结果。


  6.网上缴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通过后,须网上缴费确认,缴费成功后报名信息不可更改,请报考人员务必在缴费前确认个人报名信息。没有缴费或缴费不成功的报考人员视为报名失败。


  7.报名成功:在缴费时间截止前缴费成功的视为报名成功。


  更多报名细节操作请参照《》,详见附件。


  六、资格复核


  2024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成绩将在中国人事考试网上公布,待成绩公布后,我中心会同有关行业部门、协会学会等单位将对本年度成绩合格拟取得合格证书人员进行考后资格的复核工作,请及时关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按时进行复核,逾期将影响证书发放。


  七、监督监管


  人事考试机构或业务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的报考条件,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开展核查和日常监管。考试成绩发布后,人事考试机构将在网站上对相关全科成绩合格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集中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一)在核查或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本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的,资格证书无效。


  (二)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人事考试机构或业务主管部门的核查。打印准考证前,报考人员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考试结束后,报考人员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三)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用人单位及社会提供查询,相关记录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和注册、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相关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八、其他事项


  (一)考试大纲:2024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大纲以《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大纲》(2021年版)为准,见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 (//shhxf.119.gov.cn)的通知公告和中国消防产品信息网(www.cccf.com.cn/article/21646),以及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网站(www.cccf.net.cn/article/20675)。


  (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为主观题科目,请应试人员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上海花千坊),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三)考生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准考证上允许的考试用具参加考试。考试实行封闭2小时管理,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


  (四)为保障考试安全,维护考试公平公正,人事考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对考生进入或离开考场、考点,提出规范性要求;查验考生身份证件、所携带物品,必要时可借助专门设备、专业人员进行检查;依法收缴考试作弊设备,集中保管应试人员违规携带的工具、资料等物品;对考试现场秩序和考试组织实施过程进行视频监控;在必要范围内,协调通讯管理部门对无线通讯等进行干扰或屏蔽;其他必要的安全管理措施。


  (五)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六)考生在考试期间,要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从试题作答要求。若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认定和处理。涉嫌组织考试作弊、代*试等犯罪活动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九、咨询电话


  资格审核电话(省消防救援总队法制与社会消防工作处):0971-8818234(上班时间接听)


  技术支持电话(省人事考试中心):0971-962121(上班时间接听)


  


  附件1: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办事指南


  附件2:《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报考书》(式样)


  附件3:报名操作手册


  附件4:申请学历学位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操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