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约成功后显示答卷填写凭证二维码,请保存二维码凭证。如提交后未显示以下界面则为预约不成功,请返回重新填写预约时间段后再次提交。(提醒:请合理申请预约时段,避免因数据拥堵导致预约不成功,预约时段与转学业务办理先后次序无任何关系)
3.审核时间:8月24日至8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4.审核地点:县教育和体育局办公楼外东侧便民中心。
二、转学办理流程
1.家长于规定时间扫描预约小程序二维码预约审核时段。
2.学生家长按照预约时间段,主动出示预约成功后保存二维码凭证到桓台县教体局东侧便民中心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后,县教育和体育局结合各学校空余学位情况和申请转学的学生情况进行统筹安排,转学结果于8月30日以电话形式通知。
4.学生于8月31日到转入学校报到,并于10天内完成学籍转入手续。
三、转学说明
1.具体转学政策以《桓台县城区义务教育段学校转学管理办法》(桓教体字〔2019〕47号)的相关规定为准,其中,申请办理转学的相关材料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25日(城区街道办事处已更名为少海街道办事处)。
2.申请转入学校无空余学位时,可结合其他县属学校空余学位情况进行调剂;调剂仍无学位的,可于2024年8月19日-8月23日先行登记,待有空余学位时,由县教育和体育局统一按照《桓台县城区义务教育段学校转学管理办法》(桓教体字〔2019〕47号)的相关规定办理。
3.申请办理转学但未按时到转入学校报到的,视为放弃。
4.小学申请转学无空余学位的,待该生升入初中时,可以按照该生升入初中当年的“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政策”办理初中入学相关手续。
5.学校有空余学位,但无法满足需求时,转学业务办理的先后次序为:
(1)符合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等优抚对象,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待对象的子女。
(2)在外区县就读的桓台籍学生。
(3)截至预约日期户口房产均在学校片区内且房产为孩子监护人或孩子本人的。
(4)仅房产在学校片区内的(含符合当年义务教育入学政策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且房产为孩子监护人或孩子本人的。
(5)桓台籍符合祖孙三代入学条件且户口在片区内的。
(6)桓台籍符合祖孙三代入学条件且户口在片区外的。
(7)有户(户口属少海街道办事处管辖范围)无房。
(8)外来务工、经商租房(统一调剂处理)。
办理原则:同等情况下,已有子女在同一学段就读的优先,房产证、户口办理日期早者优先(购买新建住房且已通过竣工验收的以住建局建筑质量保障中心出具的《监督报告》日期为准);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在住房等情况相同的条件下,依次根据务工、经商时间和居住证时间先后排序。
6.在学校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多孩家庭有同校就读需求的,将统筹区域内教育资源,为同一家庭子女同学段同校就读、不同学段相对就近选择学校就读提供便利。
7.业务办理与否取决于学校是否有空余学位以及房产等相关材料的办理时间,与登记先后顺序无关,请申请人合理安排时间,在预约时间提交相关材料,无需提前排队。
8.学生家长提交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县教育和体育局对相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核,若家长提供的转学材料(学籍、年龄、就读年级、相关证件等)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坚决予以退回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四、审核内容及材料
1.桓台籍常住居民:学生本人及父母的户口本、婚姻材料(已婚状态提供结婚证,离异和再婚状态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下同)、《不动产权证书》(其中房屋产权手续于2016年10月1日前办理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下同),学籍号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非桓台籍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户口本、婚姻材料、《不动产权证书》或租房合同、居住证、桓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的用工单位劳动合同及保险缴纳证明或桓台县政府部门颁发的工商营业执照、学籍号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其中,购买新建住房且已通过竣工验收的(其中“通过竣工验收”以住建局建筑质量保障中心出具的《监督报告》为准,该项材料由开发商提供),如果房产证尚未办理,需要提供户口本、婚姻材料、购房合同、不动产信息查询证明、全款购房票据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经核实后,可作为入学依据。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