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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东济宁市任城区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有问必答

时间:2024-08-06 09:38:00   来源: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网站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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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申请任城区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入学,家长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政策查询。《关于2024年任城区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及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印发<济宁市任城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办法>的通知》(济任政办字〔2022〕14号),可以通过“中国·任城教育和体育局”官方网站(/jt/)和微信公众号“任城教育体育”查看。

  《关于2024年任城区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及管理工作的意见》包括招生时间、招生区域、入学条件和方式,以及转学和学籍管理等方面内容,请不要相信传言或谣言。

  咨询电话。0537-2106151、2106109。

  (二)报名方式。实行服务区招生的学校,按照申报、审验和录取的程序进行报名入学,入学儿童需先在网上进行注册报名(即申报)后,按预约(或学校告知)具体时间到学校现场审验确认。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继续使用“济宁市任城区适龄儿童入学服务平台”,2024年8月1日上午8:00至8月4日进行网上注册报名;济宁市第十五中学文体校区、运河校区,济宁市第十三中学桃源校区和济宁市实验初中总校区、任和校区、任祥校区、任贤校区,8月中旬需登录学校招生简章公布的信息采集系统进行网上注册报名。

  (三)小学入学。任城区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报名前,如果适龄儿童和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具有任城区城区户籍或房户地址一致户籍,确保在任城区城区就读。非任城区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可以按照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入学(只适用小学一年级入学),达到积分入学资格线的,按照“积分优先、遵循志愿”原则进行录取;如果不符合积分入学条件或达不到积分入学资格线,根据省教育厅“确因学位限制无法满足随迁子女入学要求的,要及早告知学生家长并说明原因。随迁子女要求回流出地入学的,流出地要妥善安排”要求,需返回流出地入学。

  (四)温馨提醒。杜绝不足龄儿童、复读学生、信息造假学生等入学,提供失效、不符合条件或虚假证明材料的,将会影响适龄儿童、少年在任城区城区入学,出现的一切后果或责任将由家长全部承担,并报公安部门或纪检部门追究责任。

  二、任城区城区和任城区城区户籍如何界定?

  任城区城区区域包括两部分:第一部分是指2008年行政区划调整前的老城区,即目前阜桥街道、古槐街道、金城街道、观音阁街道、越河街道、仙营街道、济阳街道、南苑街道所辖区域。第二部分包括五块区域,一是东至琵琶山路,南至金宇路,西至济水大道,北至任城大道;二是东至洸府河,南至任城大道,西至建设北路,北至铁路线;三是东至建设北路,南至任城大道,西至济安桥北路,北至任兴路;四是东至大运河西岸,北至兴唐运河大桥,西至济水大道,南至老运河;五是杜庙村。且上述区域须为任城区行政管辖区域。

  任城区城区户籍指渔山派出所、东门派出所、解放路派出所、济阳派出所、越河派出所、太白东路派出所、阜桥派出所、观音阁派出所、红星东路派出所、运河派出所、红星新村派出所、南辛庄派出所、常青路派出所、共青团路派出所、红星西路派出所管理的户籍,和任兴路派出所、南张派出所、安居派出所管理的房户地址(区域包括东至琵琶山路,南至金宇路,西至济水大道,北至任城大道;东至洸府河,南至任城大道,西至建设北路,北至铁路线;东至建设北路,南至任城大道,西至济安桥北路,北至任兴路;东至大运河西岸,北至兴唐运河大桥,西至济水大道,南至老运河;杜庙村)一致的户籍。

  三、任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年龄有何规定?

  根据《义务教育法》“年满六周岁”的规定,2024年申请就读小学一年级为2018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残疾儿童可适当延缓一年入学。

  确因身体状况需延缓入学的任城区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其父母需将延缓入学的书面申请及有关证明材料报任城区教育和体育局审核备案,审核同意后办理延缓入学手续。延缓期一般不得超过一年,期满后仍不能入学的需重新申请。

  四、任城区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就读小学一年级,需提交哪些材料?

  (一)户籍证明材料。一般需提供全家户口簿,且适龄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为任城区城区户籍。

  (二)居住证明材料。提交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内实际居住自有房产的《不动产证》(或《房产证》)、《购房合同》等,其中提交《购房合同》的,需同时提交购房交款收据和上房手续等材料。适龄儿童本人和其父母在任城区城区无自有房产的,需由房产管理部门或为民服务中心开具适龄儿童本人和其父母名下房产情况(或有房无房)证明。在任城区城区租房居住的,一般需提供《房屋租赁备案证明》,且到任城区税务局交纳租赁税一年以上;无法提供《房屋租赁备案证明》的,可提供由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信息》或物业盖章的《房屋租赁证明》,以及租房合同等,并由学校入户核实。

  五、任城区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到哪所小学报名就读?

  坚持房户一致优先原则,指适龄儿童户籍、自有房产(指住宅类,下同)和实际居住的地址一致,自有房产为适龄儿童或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所有,且满足房产和户籍时间要求的,优先安排学位。

  按照“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和“房户一致优先”原则,具体情况要求如下:

  (一)户口簿户主为适龄儿童父母,其父母或适龄儿童本人有自有房产,且户籍、房产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适龄儿童应在房产地址所在服务区学校入学。

  (二)适龄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上,房产为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和其父母共有,适龄儿童父母占房屋产权比例不低于50%,且户籍、房产与实际居住的地址一致,适龄儿童可在房产地址所在服务区学校入学。

  (三)适龄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上,房产为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所有,适龄儿童本人和其父母在任城区城区无自有房产,且户籍、房产与实际居住的地址一致,适龄儿童可在房产地址所在服务区学校入学。

  (四)适龄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是任城区城区户籍,且其父母租住房管部门管理的公房、公共租赁房、廉租房,适龄儿童可在租房地址所在服务区学校入学,如租房地址所在服务区学校无学位,由任城区教育和体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学校入学。

  (五)适龄儿童及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的登记地址和其父母或本人房产登记地址不一致的,原则上在实际居住自有房产地址所属服务区学校入学,如所属服务区学校无学位,由任城区教育和体育局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入学适龄儿童父母需提供身份证、全家户口簿、房产证明等。

  (六)适龄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是任城区城区户籍,且在任城区城区无自有房产的,可在任城区城区学校入学,由任城区教育和体育局统筹安排就读学校。入学适龄儿童父母需提供身份证、户籍证明、租房证明(一般包括《房屋租赁备案证明》、租赁期一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房屋出租者“个人房屋租赁税收缴纳证明”或免税收缴纳证明和房产证明等)、由房产管理部门开具的适龄儿童本人和其父母名下房产情况证明等。网上报名后,于2024年8月1日至5日到任城区教育和体育局审验证明材料。

  (七)任城区城区寄放户籍适龄儿童(户籍登记地址的户主不是适龄儿童父母或直系亲属),建议回其父母实际居住地入学。确需在任城区城区入学的,由任城区教育和体育局统筹安排就读学校。网上报名后,于2024年8月1日至5日到任城区教育和体育局审验证明材料。

  六、任城区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如何参与小学一年级电脑派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多校划片政策,济宁市霍家街小学总校区、济宁市东门大街小学总校区、济宁市北门里中心小学、济宁市实验小学总校区、济宁市枣店阁中心小学、济宁学院附属小学完成任城区城区户籍服务区内适龄儿童报名后,剩余学位实行电脑派位。

  任城区城区以共青团路(包括南北外延线路段)和红星路交叉划分为四个片区,分别为东南片区(指共青团路以东、红星路以南的城区区域)、西南片区(指共青团路以西、红星路以南的城区区域)、西北片区(指共青团路以西、红星路以北的城区区域)和东北片区(指共青团路以东、红星路以北的城区区域)。符合申报条件的适龄儿童,可根据现场审验确认的居住地址界定所属片区。

  东南片区对应申报学校为济宁市实验小学总校区和济宁市枣店阁中心小学,西南片区对应申报学校为济宁市霍家街小学总校区,西北片区对应申报学校为济宁市东门大街小学东门校区和济宁市北门里中心小学,东北片区对应申报学校为济宁学院附属小学。符合申报条件的适龄儿童不得跨片区申报学校,否则申报无效。

  凡具有任城区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完成到服务区内小学现场审验确认且非任城区教育和体育局统筹安排,并自愿申报济宁市霍家街小学总校区、济宁市东门大街小学东门校区、济宁市北门里中心小学、济宁市实验小学总校区、济宁市枣店阁中心小学、济宁学院附属小学的其中一所小学剩余学位(提醒:在服务区内小学报名时,需对申请参与电脑派位确认),采取电脑派位方式确定入学资格,可通过“济宁市任城区适龄儿童入学服务平台”查询录取结果。通过电脑派位获得自愿申报学校入学资格的适龄儿童,可到自愿申报学校就读;未获得自愿申报学校入学资格的适龄儿童,需回自有房产所在服务区学校就读。

  七、任城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就读小学一年级,需满足哪些基本条件?

  任城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是指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在任城区城区工作并实际居住,有合法稳定居所、合法稳定职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非任城区城区户籍随迁适龄儿童。

  积分入学办法是通过设置积分指标体系,对具备入学基本条件的随迁子女进行积分。济宁市任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任城区城区学校(含城乡结合部部分公办学校)当年可接纳随迁子女入学学位数划定入学积分资格线,积分达到资格线分值的,可以在任城区城区学校接受义务教育。

  随迁子女参加积分入学的基本条件:

  (一)随迁子女需年满六周岁(截止到入学当年8月31日)。

  (二)随迁子女身体健康并具备正常接受普通小学教育的能力。

  (三)随迁子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在任城区城区工作并实际居住,有合法稳定居所、合法稳定职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期限,截止到入学当年8月31日均需连续满12个月。

  (四)随迁子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具有居住证或已申请办理。

  并说明如下:

  (一)《济宁市任城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办法》仅适用于济宁市任城区城区义务教育段小学一年级招生。

  (二)居所方面、务工方面、参保情况等材料为近五年内的,截止日期为入学当年8月31日;纳税情况凭证为最近3年的,截止日期为上一年12月31日。

  (三)务工方面、参保情况、文化程度、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纳税情况等材料须为同一位监护人的;居所方面、居住证等材料可为不同监护人的。

  八、任城区城区入学积分指标体系包括那些?

  指标体系由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和一票否决指标组成。

  (一)基础指标包含随迁子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居所方面、务工方面、参保情况、居住证、文化程度、职业资格与专业技术职称等6个方面。

  (二)加分指标包含纳税情况、慈善捐赠(用于教育事业)。

  (三)一票否决指标包含提供虚假材料、变相留级重复申请学位等。

  九、如何参与任城区城区积分入学?

  入学积分实行网上集中申报、部门并联审核、分值现场确认、积分排名公示。具备入学基本条件随迁子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申请注册报名,填报积分入学申请表;网上申报成功后,到指定地点进行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审验并赋分,积分结果现场签字确认。所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要真实有效且为随迁子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积分指标及需提交材料如下:

  (一)文化程度。提供学历证书或学历验证证明原件(能够通过教育部学信网查询学历情况的,不需提交学历验证证明)。

  (二)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提供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

  (三)务工方面。提供合法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的正副本原件。

  (四)居所方面。自有居所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或已办理合同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租房居住的需提供房屋租赁备案证明或房屋租赁证、租赁期12个月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个人房屋租赁税收缴纳证明原件。

  (五)居住证。提供与实际居住地相符的居住证原件。

  (六)参保情况。参保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原件。

  (七)纳税情况。提供缴税凭证原件。

  十、任城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中的“进城务工”,主要包括几种基本类型?

  主要包括3种基本类型,即:

  (一)在任城区城区具有工作单位的。

  (二)在任城区经商的,包括注册经营地址在任城区城区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注册生产经营地址在任城区的私营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所在企业注册地址在任城区的私营企业股东或合伙人三种情形。

  (三)在任城区城区灵活就业的。

  十一、任城区进城务工随迁人员子女通过积分就读小学一年级,对居住证和居所方面有那些要求?

  (一)居住证。居住证满12个月,计10分;未满12个月,计5分(截止日期为当年8月31日)。己申请受理未取得居住证的,不计分。济宁市城区不能办理居住证,视为符合条件,计10分。适龄儿童父母至少一方办理居住证。居住证地址与在城区实际居住地址应一致。居住证办理截止时间为当年入学网上报名截止时间。提供居住证、申请受理证明、身份证和户口簿。

  (二)居所方面。

  1.购房的。具有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并实际居住,每月计1分,不超过60分;小产权房,每月计0.5分,不超过30分。房屋位置在任城区城区(不含高新区、太白湖区、经开区管辖区域),用途应为“住宅”。《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小产权房所有人应为适龄儿童父母(或儿童本人),多人共有需其父母(或儿童本人)所占房屋产权比例不低于50%;产权所有人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须提供儿童及其父母名下在任城区城区无房产证明。购买一手房产的,以房产证明(含购房备案合同、《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标注时间为开始计算时间;购买二手房产的,以产权转移办结后,新房产证明标注时间为开始计算时间,截止时间为当年8月31日,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备案合同。小产权房需提供购房证明及缴款凭证等。需实际入住(不受满12个月时间限制)。

  2.租房的。每月计0.25分,不超过15分。所租房屋应为“住宅”,位置在任城区城区(不含高新区、太白湖区、经开区管辖区域),住所应适宜居住,安全有保障。办理房屋租赁备案证明(或房屋租赁证)满12个月,且缴纳“个人房屋租赁税收”的,计分时间以“个人房屋租赁税收”缴纳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为入学当年8月31日。提供房屋租赁备案证明(或房屋租赁证)和租赁期12个月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提供房屋出租者“个人房屋租赁税收缴纳凭证和发票”。房屋出租者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房产证明。截止到入学当年8月31日需连续满12个月以上。

  十二、在任城区城区具有工作单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与小学一年级积分入学,对就业和参保的材料有哪些要求?

  (一)签订合法劳动合同。每月计1分,不超过60分。务工地点应在任城区城区(不含高新区、太白湖区、经开区管辖区域)。计分以一方为准,父母双方不累加。如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在同一单位需连续计算的,中断时间不能超过1个月。以劳动合同签订时间开始时间计算,截止时间为入学当年8月31日。提供在人社部门劳动用工备案系统备案的劳动合同或相关证明。截止到入学当年8月31日需连续满12个月以上。

  (二)参保情况。通过任城区城区内单位在济宁市社保中心或任城区社保中心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每月计1分,不超过60分;其他情形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视为符合条件,不计分。参保人员应为适龄儿童父(母),计分以一方为准,父母双方不累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中断之前的不计分。参保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原件。在济宁市参加社会保险的参保人员,可登录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也可登录“济宁社保”微信公众号或登录“济宁人社通”手机App,自助下载打印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截止入学当年8月31日需连续满12个月以上。

  十三、在任城区经商的进城务工随迁人员子女参与小学一年级积分入学,对就业和参保的材料有哪些要求?

  (一)经商主要分为3种类型。

  1.个体工商户。每月计1分,不超过60分。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应为适龄儿童父(母),注册经营地址在任城区城区(不含高新区、太白湖区、经开区管辖区域),证件齐全、合法并实际经营。计分以一方为准,父母双方不累加。以营业执照签发时间为开始计算时间,截止时间为当年8月31日(涉及法定代表人、股东变更的,以变更核准的时间为开始计算时间)。个体工商户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截止到入学当年8月31日需连续满12个月以上。

  2.私营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每月计1分,不超过60分。私营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应为适龄儿童父(母),注册生产经营地址在任城区,证件齐全并依法实际生产经营。计分以一方为准,父母双方不累加。既是私营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又是股东的不再重复计分。以营业执照签发时间为开始计算时间,截止时间为当年8月31日(涉及法定代表人、股东变更的,以变更核准的时间为开始计算时间)。私营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提供工商营业执照以及与生产经营相关证件证明(变更的需提交变更证明),截止到入学当年8月31日需连续满12个月以上。

  3.私营企业股东或合伙人。每月计0.5分,不超过30分。私营企业股东或合伙人应为适龄儿童父(母),所在企业注册地址应在任城区,证件齐全并依法实际生产经营。计分以一方为准,父母双方不累加。既是私营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又是股东的不再重复计分。以营业执照签发时间为开始计算时间,截止时间为当年8月31日(涉及法定代表人、股东变更的,以变更核准的时间为开始计算时间)。私营企业股东或合伙人提供企业合法证件证明及本人参与投资经营证件证明,截止到入学当年8月31日需连续满12个月以上。

  (二)参保情况。通过任城区城区内单位在济宁市社保中心或任城区社保中心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每月计1分,不超过60分;其他情形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视为符合条件,不计分。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视为符合条件,不计分。参保人员应为适龄儿童父(母),计分以一方为准,父母双方不累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中断之前的不计分。参保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原件。在济宁市参加社会保险的参保人员,可登录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也可登录“济宁社保”微信公众号或登录“济宁人社通”手机App,自助下载打印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截止入学当年8月31日需连续满12个月以上。

  十四、在任城区城区灵活就业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与小学一年级积分入学,对就业和参保的材料有哪些要求?

  (一)灵活就业。每月计0.25分,不超过15分。务工地点应在任城区城区(不含高新区、太白湖区、经开区管辖区域)。计分以一方为准,父母双方不累加。以灵活就业者在就业地街道为民服务中心人社窗口登记办理的灵活就业开始时间计算,截止时间为入学当年8月31日。灵活就业者无需提供纸质灵活就业证明材料,以人社部门现场通过系统核查数据为准。截止到入学当年8月31日需连续满12个月以上。

  (二)参保情况。通过任城区城区内单位在济宁市社保中心或任城区社保中心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每月计1分,不超过60分;其他情形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视为符合条件,不计分。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视为符合条件,不计分。参保人员应为适龄儿童父(母),计分以一方为准,父母双方不累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中断之前的不计分。参保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原件。在济宁市参加社会保险的参保人员,可登录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也可登录“济宁社保”微信公众号或登录“济宁人社通”手机App,自助下载打印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截止入学当年8月31日需连续满12个月以上。

  十五、任城区城区户籍申请小学入学,采取何种程序?

  (一)具有实际居住自有房产的任城区城区户籍儿童入学。

  1.申报。8月1日上午8:00至8月4日,适龄儿童进行网上注册报名,由其父母登录平台专用网址(//jy.rencheng.gov.cn/)或“中国·任城教育和体育局”官方网站(www.rencheng.gov.cn/jt/),进入“济宁市任城区适龄儿童入学服务平台”窗口,点击“任城区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信息采集系统”,按要求填写信息进行网上注册报名。

  也可登录“爱山东”APP,搜索“义务教育招生”,点击进入后,选择“当前市”为“济宁市”和“当前区/县”为“任城区”,并点击“确认,去报名”。适龄儿童父母需在手机或Pad(平板)“应用市场”下载安装最新版本“爱山东”APP,注册并实名认证。

  2.审验。完成网上注册报名后,按预约(或学校告知)具体时间,由其父母携带适龄儿童并持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到学校现场审验确认。公安、住建等相关部门协助学校复验家长提交的证明材料,同时学校通过家访核实相关信息。

  不申报电脑派位入学的适龄儿童,可不参加学校现场审验确认,实现“零跑腿”。

  3.派位。见前面“五、任城区城区户籍适龄儿童该到哪所小学报名就读?”问题(一)至(五)类型可以参与电脑派位。前面“六、任城区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如何参与小学一年级电脑派位?”。

  4.录取。任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对任城区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资格和程序进行复核。8月15日,可通过“济宁市任城区适龄儿童入学服务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二)无自有房产的任城区城区户籍儿童入学。

  见前面“五、任城区城区户籍适龄儿童该到哪所小学报名就读?”(三)、(四)、(六)、(七)情形。

  十六、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小学入学,采取何种程序?

  (一)申报。8月1日上午8:00至8月4日,符合申请积分入学基本条件的进城务工随迁人员子女,由其父母登录专用网址(//jy.rencheng.gov.cn/)、“中国·任城教育和体育局”官方网站(www.rencheng.gov.cn/jt/),进入“济宁市任城区适龄儿童入学服务平台”窗口,点击“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信息采集系统”,按要求填写信息进行网上注册报名。

  (二)审验。网上注册成功提交后打印报名表,由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父母带齐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报名表,按预约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一次性提交材料审验,并确认积分。对所有确认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积分及排序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内,如对积分有异议,随迁子女父母可提出复核申请,逾期不再接受复核;复核积分过程中,不再接受补充材料。

  (三)录取。8月14日上午6:00,根据招生计划核定接收随迁子女入学的任城区城区公办小学(含城乡结合部部分公办学校)及其剩余学位数,确定随迁子女积分入学资格线,并在“济宁市任城区适龄儿童入学服务平台”公布,将按照“积分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实行两轮选报学校。

  8月14日上午8:00至8月15日下午14:00,凡达到随迁子女积分入学资格线的,可进入“济宁市任城区适龄儿童入学服务平台”窗口,点击“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志愿填报系统”,在网上自愿选报1-3所就读学校。

  8月15日下午,采取电脑派位方式,按照“积分优先、遵循志愿”原则,确定第一轮录取名单,并在“济宁市任城区适龄儿童入学服务平台”公布。

  8月16日,达到随迁子女积分入学资格线但未被第一轮录取的,可根据公布的第一轮录取后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及剩余学位数,进入“济宁市任城区适龄儿童入学服务平台”窗口,点击“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志愿填报系统”,进行网上自愿选报1-3所就读学校,并须注明是否同意调剂。

  8月17日,采取电脑派位方式,按照“积分优先、遵循志愿”原则,确定第二轮录取名单,并在“济宁市任城区适龄儿童入学服务平台”公布。同时,未被第二轮选报学校录取且同意调剂的随迁子女,由任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调剂,调剂录取名单在“济宁市任城区适龄儿童入学服务平台”公布;不同意调剂的,视为自愿放弃入学资格。

  8月19日,已确定录取资格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父母携带适龄儿童,并持积分确认单及身份证、全家户口簿到录取学校进行现场复核确认,同时学校进行家访核实相关信息;在复核过程中,发现不符合入学条件和要求的,取消入学资格。

  8月20日,任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对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资格和程序复核后,可通过“济宁市任城区适龄儿童入学服务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十七、任城区户籍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如何申请就读义务教育学校?

  生活能自理、具备基本学习能力的适龄智障儿童到任城区特殊教育学校报名、适龄盲聋哑儿童到济宁市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对不能到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纳入学籍管理,开展送教上门服务。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可到所在服务区学校随班就读,任何学校不得拒绝接收。

  十八、任城区城区初中如何入学?

  济宁市第十五中学文体校区、运河校区,济宁市第十三中学桃源校区和济宁市实验初中总校区、任和校区、任祥校区、任贤校区实行服务区招生。凡在学校招生服务区范围具有实际居住的自有房产、户籍与房产登记地址一致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均可持有效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对应服务区学校报名。具体招生入学条件对应前面“五、任城区城区户籍适龄儿童该到哪所小学报名就读?”及其(1)至(5)条件要求。

  其他初中学校继续实行“相对就近、对口直升”的免试招生办法。按照“一所初中对应几所小学”、“一所小学对应几所初中”、“几所初中对应若干小学”的办法,由就读小学根据其服务区内五年级毕业学生的居住地址分配到相对就近的初中学校就读;非服务区内的五年级毕业学生,则根据学生户籍、自有房产和实际居住地址等相关信息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学校就读。

  获得任城区城区户籍适龄儿童电脑派位入学资格以来,户籍、自有房产未发生变化的五年级毕业学生,根据自有房产所在服务区小学的初中入学分配去向相对就近安排;其他情形按前述初中招生办法落实。

  十九、适龄儿童错过任城区城区小学报名时间怎么办?

  (一)任城区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未按规定时间在网上报名的,由任城区教育和体育局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小学就读,不能保证在房产所在服务区内小学就读,也不能参与电脑派位。

  (二)非任城区城区户籍适龄儿童未按规定时间在网上报名的,回流出地报名入学。

  温馨提醒:符合流出地小学报名条件的,可以在流出地小学招生报名时申请入学,不影响在任城区城区按照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入学。

  二十、就近入学就是在直线距离最近的小学就读吗?

  目前,任城区城区内全部小学和部分初中学校通过划定招生服务区范围,实行服务区招生(即注册登记)的方式落实就近入学政策,指任城区城区户籍儿童就读实际居住自有房产所在服务区内学校,不一定就读离自有房产直线距离最近的学校。招生服务区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辖区人口分布、学校设计规模、办学条件等情况,按道路、河流和住宅小区的边界等进行划定。每年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辖区学校规划建设、学位供需变化等情况,对部分学校的招生服务区范围进行优化,并在当年的招生意见中公布。

  二十一、如何知道欲购买的房屋学位是否被锁定?

  针对任城区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就读小学规定:从2016年9月1日起,原则上五年内每套房产非同一产权人不可再次享受政策内入学机会。

  家长可到服务区内小学咨询房产对应学位情况,也可通过对原房产产权人家庭成员户籍以及就读小学等情况进行判断。

  二十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小学一年级,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注册报名,或未能完整提供证件或证明材料,过了规定时间还可以继续申请注册或补充材料吗?

  不可以。任城区城区小学积分入学网上注册报名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家长务必提前准备好各项证明材料,并一次性提供所有证明材料。

  二十三、任城区城区招生报名结束后,才将孩子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迁移到任城区城区,还能在任城区城区申请就读吗?

  未在规定时间(今年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4日)前迁入户籍,但在8月31日前(含8月31日)迁入户籍的,由任城区教育和体育局统筹安排,不保证就近入学。

  9月1日后(含9月1日)迁入户籍的,由于学校已经开学,无法再为其安排新一年级入学,待满足转学条件后可在规定时间申请办理转学。

  根据省市学籍管理规定和任城区教育实际,义务教育阶段转学,需申请转学学生和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具有任城区城区户籍或房户地址一致户籍,实际居住自有房产具有和开发商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或《不动产证》(或《房产证》),且房产符合“从2016年9月1日起,原则上五年内每套房产非同一产权人不可再次享受政策内入学机会(针对小学段)”规定,一般于8月下旬向预转入学校申请。若申请转入学校具有空余学位,一般在暑假开学后两周内办理转学。毕业年级一般不转学,城区内原则不转学;学生转学按照年级对应原则办理。

  学生转学按照年级对应原则办理。“五四学制”初中一年级学生可转入“六三学制”小学六年级或初中一年级。“六三学制”初中一年级学生可转入“五四学制”初中一年级或二年级。

  二十四、关于住房证明的问答

  (一)二手房购房合同可以作为学位申请的材料吗?

  不能。凡准备使用购买的二手房申请入学的,请提前办好《不动产证》(或《房产证》)过户手续,以免影响学位申请;对于无法办理《不动产证》(或《房产证》)过户的,该房产原则不能作为申请入学依据,但以法院拍卖形式购得的房产除外,需出具相关的合法证明,如拍卖证书、判决书等。

  (二)参与积分入学,住房是租赁的,需提供什么样的租赁手续?可以用和房东自行签订的租赁合同申请积分入学吗?

  需提供由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出具《房屋租赁备案证明》,租赁期一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房屋出租者“个人房屋租赁税收缴纳证明”或免税收缴纳证明和房产证明等。未办理或不能办理《房屋租赁备案证明》且未交纳租赁税,但签订租赁期一年以上房屋租赁合同的,如何认定以当年招生意见或积分现场补充说明为准。

  (三)能使用自家商铺材料申请学位吗?

  不能。申请入学的房屋用途须是住宅类,不能是公寓、商业、厂房、仓库、办公等用途房产。家长在购买房屋时务必咨询清楚拟购买房屋的用途和性质。

  (四)住在亲戚家,能用亲戚的房产申请学位吗?

  不能。需用孩子的直系亲属,如父亲、母亲、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的房产申请学位(具体条件见“五、任城区城区户籍适龄儿童该到哪所小学报名就读?”),不能用其他产权人的房产申请学位。

  (五)购买了一套房产,产权人是报名入学儿童或报名入学儿童的兄弟姐妹,这套房产能用于报名吗?

  如产权人为报名入学儿童自己,可以用于报名申请。若产权人为欲报名入学儿童或兄弟姐妹共有,则房产不属于欲报名适龄儿童和其父母的自有房产,可作为该儿童申请统筹安排入学时的依据。

  (六)一套房产能同时多户用于入学申请吗?

  一套房产原则只限一户家庭申请学位使用。

  二十五、监护人由父母变更为他人的适龄儿童如何提供证明材料?

  提供法院出具变更关系的法律文书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及变更的法定监护人的各项证明材料;属于孤儿的,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关系证明及法定监护人的各项证明材料。同时,需提供适龄儿童变更户籍后的家庭户口本等。

  二十六、学籍管理办理流程有哪些?

  (一)学籍转往任城区外学校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转出学校提出转出书面申请。

  2.转出学校留存申请,并根据学生转入学校和转入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学籍平台提交的转学信息进行审批或否决。

  3.转出学校上级教育部门根据学籍平台转学信息审批或否决。

  (二)学籍由任城区外学校转入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转入学校提出书面转入申请。

  2.转入学校同意转学后,在学籍平台提交转学信息,将相关佐证材料扫描或拍照上传。

  3.转入学校上级教育部门根据平台信息审批或否决。

  4.转出学校根据学籍平台转学信息审批或否决。

  5.转出学校上级主管教育部门根据学籍平台转学信息审批或否决。

  (三)任城区内转学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转入学校提出书面转入申请。

  2.转入学校同意转学后,在学籍平台提交转学信息,将相关佐证材料扫描或拍照上传。

  3.转出学校根据申请人转学申请,对学籍平台转学信息审批或否决。

  4.学校上级主管教育部门根据学籍平台转学信息审批或否决。

  (四)休复学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就读学校提出休复学申请。

  2.经学校审核符合休复学规定的,在平台提交休复学申请,同时将县级(含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病历、相关医疗费用单据或其他有效证明扫描或拍照上传。

  3.学校上级教育部门根据平台信息审批或否决。

  (五)学籍关键信息变更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就读学校提出变更申请。

  2.学校审核后在平台提交变更信息,将相关佐证材料扫描或拍照上传。

  3.学校上级教育部门根据平台信息审批或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