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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兰山区中小学招生分“两个阶段”。兰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全程使用“临沂市兰山区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简称“服务平台”),小学和初中招生工作同步进行,整体上分“信息采集”和“招生录取”两个阶段组织实施。
“信息采集”阶段主要面向家长采集报名入学的相关信息,城区常住人口子女和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均需在同一时间段内登陆服务平台注册填报入学信息。常住人口子女注册填报信息时,按学校招生片区直接申报志愿学校;随迁子女注册填报信息后,等待平台计算积分,于“城区随迁子女招生”时段申报志愿学校。
2、“招生录取”阶段分“两个步骤”。第一步,兰山城区小学、初中招生学校先审核招收片区内常住人口子女,主要审核儿童少年户籍、其本人或监护人自有住宅情况,并根据审核结果分批次录取。第二步,根据招生学校空余学位情况,使用入学服务平台,组织招收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以“居住证+职工社保(或纳税申报)”的积分,排序录取。
具体积分办法为:①在兰山区务工人员,以有效期内居住证连续持有月数与职工社保连续缴纳月数之和积分;在兰山区经商者,以有效期内居住证连续持有月数与纳税连续申报(包括零申报,下同)月数之和积分。②按月计分,每月积1分,计算有效期内的居住证连续持有时间、社会保险的连续缴纳时间(或纳税连续申报时间)。
3、随迁子女招生分“两次申报”。已完成信息采集的随迁子女“一次申报”时,监护人通过入学服务平台上相关招生学校公布的学位情况,选择志愿学校申报(兰山城区初中“一次申报”仅限兰山城区小学毕业的随迁子女),招生学校按随迁子女积分情况从高到低予以预录取,预录取满额的学校关闭报名端口;“二次申报”时,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继续公示学位情况,“一次申报”未被预录取的及非兰山区小学毕业的随迁子女可登陆入学服务平台选择志愿学校申报,相关招生学校按随迁子女积分情况排序预录取,预录取满额的学校关闭报名端口。
二次申报结束后仍未被预录取的学生,可线下申报有空余学位的镇(街道、兰山经济开发区)中小学或民办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