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行为,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营造基础教育良好生态,根据国家和省、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有关精神要求,现就我市2024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范围
具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属地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2024年秋季入学的小学一年级学生应同时满足: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或往年经入学所在县(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缓学的儿童;2024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应是小学毕业生。学校招生范围为学校所在县(区、市),任何学校不得跨县(区、市)招生。
二、实行网上报名
自愿申请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须通过“晋中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平台”,选择1所学校进行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网上录取。不允许任何学校另行组织招生报名或通过预约、信息登记等各种方式提前进行预报名。凡未经网上报名和未经平台录取的学生,视为无效招生,不予注册(转续)学籍。
三、招生录取办法
网上报名后,县(区、市)、市教育行政部门对报名儿童少年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核,当一所民办学校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未超过其招生计划数时,所有符合条件的报名儿童少年按规则一次性全部录取。当一所民办学校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其招生计划数时,由市教育行政部门通过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晋中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平台,初中预录分本校直升、随机预录两个批次进行,小学预录分随机录取一个批次进行。在民办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学校连续就读满六年且从一年级起具有本校学籍的应届小学生可直升本校初中。
初中先对审核并通过“本校直升”的学生进行预录,如果报名“本校直升”的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数,全部预录,如果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则进行电脑随机摇号预录;如果“本校直升”预录完毕还有剩余计划数,且“随机摇号”报名并审核通过人数少于剩余招生计划数,全部预录,如果“随机摇号”报名并审核通过人数大于剩余招生计划数,则从报名并审核通过“随机摇号”的学生中采取“电脑随机摇号”预录。
小学对审核并通过“随机摇号”的学生进行预录,如果“随机摇号”的报名人数少于剩余的招生计划数,全部预录,如果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则进行电脑随机摇号预录。
四、时间流程
1.2024年7月5日,在“晋中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平台”发布各民办学校招生简章。
2.7月10日8:00—7月15日18:00进行网上报名。家长或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晋中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平台”(从晋中教育网登陆),按照要求进行信息录入并上传相关资料电子影印件。报名时间截止,系统关闭。
3.7月20日之前。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网上报名开始后,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工作于7月20日18:00完成。家长或监护人可通过“晋中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平台”进行查询。
4.7月27日进行网上预录。网上预录工作由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相关县(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参加。
5.7月28日—30日学校报到。经网上预录的学生,在网上自行打印加盖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专用章的录取通知书,由家长或监护人到招生学校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3日内未报到的,视为自愿放弃录取资格。民办学校将录取学生花名报送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
6.7月31日二次报名补录。学校招生计划出现空额的,7月31日组织二次报名,家长继续登录“晋中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平台”,按照要求进行信息录入并上传相关资料电子影印件。审核工作于7月31日18:00完成。8月1日,组织二次补录,当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未超过其补招计划数时,全部预录,当超过报名人数时,随机摇号产生预录名单。
8月2日前,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将已报到的学生花名表报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
7.8月28日均衡编班。2024年8月28日,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参加学校属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阳光招生、均衡编班”活动,对所有已录取学生进行编班。编班结束后,任何民办学校不得以分层走班教学等为由,变相设置快慢班、重点班、实验班。
8.9月1日—9月30日,完成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学生学籍注册和接续工作。
五、操作提示
1.家长或监护人需用常用手机号码在报名时间段登录网络平台报名注册,平台报名先后顺序与学生摇号随机录取产生的顺序号无关。
2.家长或监护人需认真阅读招生报名手册,了解招生录取流程,随时接收和阅读招生过程中的相关通知。若家长填写手机号码不准确,不能及时接收相关通知造成贻误的,责任自负。
3.家长或监护人需认真填报本人和学生基本信息,所填信息以及上传关键影印证件信息必须真实准确。若因填写错误、上传影印证件不清晰,平台审核不能通过,影响录取的,责任自负;若伪造证件,提供虚假信息等不诚信行为被核实,直接取消报名和录取资格。
4.家长或监护人将报名所需基本信息填报完成后,必须保存,然后点击报名上传。
5.已经通过电脑摇号预录的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到学校报到的,视为自愿放弃录取资格,学校因此产生的空缺名额,将二次报名递补。
6.随机摇号未录取的学生和未到预录学校报到的学生,由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本县(区、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为其安排学位。
7.凡已被民办学校预录的学生,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不再为其保留原划片学区的学位。
六、招生咨询、投诉电话
晋中市教育局:0354-3806625 3806627
榆次区教育局:0354-3806722
太谷区教育局:0354-6223550
祁 县教育局:0354-5227032 5227022
平遥县教育局:0354-3581508 5868138
介休市教育局:0354-7282255 7281214
灵石县教育局:0354-7618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