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北沧州中考志愿填报、录取批次说明
7月1日8:00—7月2日12:00考生登录“智慧沧州”小程序点击“入学报名”进入“沧州市中考招生录取服务”进行志愿填报。
2024年沧州市中考志愿填报、录取批次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设4个批次: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a类、b类)、第三批;第二阶段为沧州市属职业院校征集志愿、补录;第三阶段为中职院校线下征集志愿、补录。
1、第一阶段:4个批次
(1)提前批
3+4本科,具有我市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均可报考。
河北省幼儿园教师公费培养(培养院校:河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只限青县的考生填报。
沧州市幼儿园教师公费培养(培养院校:沧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只限青县、任丘、南皮的考生填报。
报考幼儿园教师公费培养的考生必须是本县市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第一批
全市省级示范性高中学校(含省级示范性高中学校招收的特长生)
(3)第二批
a类:一般高中类
包括全市一般公办高中和全市民办高中(含一般公办高中、民办高中招收的特长生)。
b类:沧州市属职业院校类
包括“5年一贯制”“3+2”“2+2+2”贯通培养模式及市属普通中专、职业中专和职业高中。
(4)第三批
省部属、外省属、市属跨市招生的“3+2”“5年一贯制”贯通培养模式和普通中专。
2、第二阶段:征集志愿、补录
对第二批次b类沧州市属职业院校缺额计划进行征集志愿、补录。
3、第三阶段:线下征集志愿、线下录取(不在平台进行)
沧州市属和省部属、外省属、市属跨市招生有缺额计划的院校进行线下征集志愿、线下录取。
(三)填报志愿
1、第一阶段志愿填报
(1)提前批志愿填报
考生可填报一个志愿,可填报“3+4”本科或幼儿园教师公费培养。
(2)第一批次志愿填报
①考生可填报1—4个平行志愿,即填报1—4个省级示范性高中。
主城区的考生可以填报沧州市一中、沧州市二中、沧州市三中、沧州市外国语学校。
各县(市)考生只能填报本县(市)示范性高中,如本县(市)不足4个学校的,仅填报可填报学校。
②填报省级示范性高中特长生的考生需提前进行专业测试,专业成绩合格者,方可填报特长生志愿。
③往届生不得在本批次填报省级示范性高中。
(3)第二批次志愿填报
本批次志愿分为a类,b类。
①a类志愿(一般公办高中和民办高中),考生可填报1—5个平行志愿。填报一般公办高中、民办高中特长生的考生需进行专业测试,测试成绩合格者,方可填报特长生志愿。
②b类志愿(沧州市属中职院校),可填写5个平行志愿。其中填报“2+2+2”和“3+2”“5年一贯制”及其他普通中专的艺术、体育、师范类的考生到招生学校进行专业测试,专业成绩合格者,方可填报。
③往届生在本批次中不能填报a类志愿。
(4)第三批次(省部属、外省属、市属跨市招生的“3+2”“5年一贯制”贯通培养模式和普通中专)志愿填报
①考生可填报两个平行志愿,即一个学校两个专业。
②本批次需要填报院校名称和专业名称。一个院校两个专业的视为两个志愿。
2、第二阶段,沧州市属中职院校征集志愿填报
(1)征集计划
第二批次中b类未录取满额学校可以申报志愿征集计划,沧州市中考招生录取平台统一公布参加志愿征集的学校(专业)和计划。
(2)征集志愿填报
考生可填报3个平行志愿。
未被第一阶段录取的考生可填报征集志愿。已被沧州市中考录取平台按志愿投档、并已被招生学校录取的,不得再填报征集志愿。
3、第三阶段,中职院校线下征集志愿填报
(1)有缺额计划的市属职业院校和省部属、外省属、市属跨市招生的院校均可组织考生进行线下征集志愿填报。
(2)凡未被第一阶段、第二阶段录取的考生,自愿填报线下征集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