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乐清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教师流动工作的通知》(乐教人〔2024〕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城区学校(幼儿园)第二轮竞聘教师集中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聘对象
(一)乐清市教育系统在编在岗(含学前教育劳动合同制)的一线教师。
(二)非2024年乐清市教师流动竞聘已入围对象。
二、竞聘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工作踏实,师德优良,身体、心理健康,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在现任教学校工作满3年及以上(含见习期)。
(三)荣获乐清市“三坛”以及温州市学科骨干(新锐)教师层次以上的骨干教师(班主任)或获得中、高级职称的教师,须从获得荣誉或晋升职称之日起(以发文为准)至2024年8月31日满2年以上才可申请流动,定向、特岗获评骨干教师荣誉的对象按评审对应的文件规定执行。
(四)受警告以上纪律处分的,处分期内不得申请参加跨校竞聘。
(五)学校校级干部参加本次公开集中竞聘须事先取得市教育局党委的批准。
(六)中小学教师跨学校流动,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幼儿园跨园流动,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2025年始须本科学历)。
(七)原则上凭教师资格证书参加竞聘。2017年及以后入职的教师要求资格证学科与竞聘岗位学科严格对应;2017年以前入职的教师可凭教师资格证书、教学荣誉证书、职称证书等其中一项所载学科报名,其中竞聘语文学科的,须具备二甲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
三、具体选调岗位及计划数
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
1.网上预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20日9:00-21日17:00。
(2)报名链接://f.wps.cn/ksform/h/write/MSDDyHAT/。
2.现场报名
(1)时间:2024年6月23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
(2)地点:乐清市教育局一楼A101会议室(乐清市公安东路路104号)。
(3)仅网上预报名未参加现场报名视为自动放弃。
3.报名材料
(1)《乐清市教育局2024年教师跨校竞聘报名表》(见乐教人〔2024〕7号文件)1份,贴近期单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2)附加分审核表。
(3)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包括第一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教学荣誉证书、学校出具的班主任工作年限证明、近五年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表和专业技术人员学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注:“复印于原件,核对无误”,加盖学校印章,并校长签名)各1份。以上材料按序整理。
(4)报考教师及现所在单位完成对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jiaoshi.zjedu.gov.cn)上个人信息的维护,所涉加分及资格条件的核实以2024年6月18日查阅全国教师信息系统上的信息为准。
4.报名志愿:竞聘对象可选报学科岗位组别中1所学校,并现场确定是否接受志愿调剂。
5.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的,其计算时间统一截至2024年8月31日,涉及各类证书及教学荣誉取得时间截至2024年6月18日。
6.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选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并根据《乐清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教师流动工作的通知》(乐教人〔2024〕7号)文件要求予以处理。
(二)考核
1.考核形式:试课(模拟课堂教学)
2.时间:2024年6月27日至29日期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考核总分为100分。设合格分数线75分,考核未达合格分数线者,当年度不予流动,且考核结果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学期教学考核重要依据。
4.学科岗位需求和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不设上限;若学科岗位名额与报名人数少于1:2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学科岗位名额。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的对象流动到初中岗位则不受比例限制。
(三)择岗
1.根据综合得分(考核总分100分,附加分高8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组别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各组入围对象。
2.择岗顺序。入围对象先以所填志愿优先确定具体学校,志愿为同学校同岗位的入围对象以成绩高低排序确定岗位;同组别志愿调剂入围对象再以成绩高低为序逐一择岗。
3.入围对象一经确认不予递补。入围对象放弃择岗资格,则三年内不得参加城区学校集中竞聘。
(三)公示
拟调对象在乐清教育网及相关学校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
五、手续办理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不按规定时间及要求办理的,取消调动资格,不再递补。公示期反映有影响选调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调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调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调动。
咨询电话:乐清市教育局人事科0577-62529901。
乐清市教育局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