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关于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意见》(教学[2011]9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4]2号)等政策法规和文件要求,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
学校标准代码:19127
校址:
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建设路31号(东河校区);
包头市青山区林北路北(青山校区)。
办学层次: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职业教育、继续教育
办学类型:普通公办高等学校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学校简介:包头医学院成立于1958年,在如歌岁月中,一代代包医人秉承“团结、敬业、求实、创新”的校训,同心致远、聚力前行,以热血丹心为国家育医学人才,在祖国边疆播撒卫生健康的希望。
作为新中国在边疆民族地区较早建立的一所普通本科高等医学院校,包头医学院在建校当年即招收五年制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学生。2003年6月,教育部决定包头医学院与包头钢铁学院、包头师范学院合并组建内蒙古科技大学,2005年2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内蒙古科技大学分为三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办学实体,学校冠名为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
学校坐落于有着“草原钢城”“稀土之都”美誉的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现有东河、青山两个校区,学校占地面积7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0.19万平方米。经过60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学校现已形成全日制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继续教育和职业教育多层次办学格局和以医学为主,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管理学和工学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1997年通过原国家教委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08年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被评为“优秀”,2017年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2020年通过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
学校设有研究生院、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护理学院、医学技术与麻醉学院、口腔医学院、药学院、中医学院、临床医学部、全科医学院、人文与国际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 院、体育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卫生健康学院和继续教育学院等16个教学单位。有附属医院15所,其中2所为直属附属医院,教学医院和实习医院24所,社区卫生实践基地11个。有预防医学专业实践教学基地38个、药学专业实践教学基地3个、法医学专业实践教学基地12个,还有其他专业实践教学基地44个。
学校面向19个省(自治区)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2069人,其中,硕士研究生1481人、本专科生9354人,其他各类学生1234人。开设28个本科专业,有一流专业建设点1个,自治区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0个。自治区级品牌专业5个,自治区级重点建设专业2个。预防医学专业为特色专业建设点、教育部首批地方高等学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拥有一流本科课程3门、自治区级一流本科课程18门。
学校以学科建设为龙头,教学科研并重,突出内涵式发展。自1980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86年获批硕士学位授权单位。现有临床医学、基础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生物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等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临床医学、公共卫生、药学等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现有国家临床重点专科1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2个;内蒙古自治区临床重点建设专科1个,内蒙古自治区医疗卫生、重点学科9个,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重点(培育)学科6个;包头市医疗卫生、重点学科38个,包头市医疗卫生重点培育学科9个。建有自治区人畜共患病与转化医学协同创新中心1个,自治区级重点(培育)实验室9个。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8个,校级研究所(室)35个;自治区级创新团队2个、校级创新团队34个。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人才队伍不断壮大。现有教职工922人,专任教师548人,其中教授64人,副教授181人,博士研究生83名,专任教师中博士、硕士占比达85.77%。柔性引进5名学者作为特聘专家。教师队伍中,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8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1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1人,国家青年岐黄学者1人。内蒙古自治区突出贡献专家16人,内蒙古自治区杰出人才奖3人,内蒙古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人选31人,内蒙古自治区“草原英才”个人25人、团队8个、工程青年创新创业人才7人,内蒙古自治区青年创新人才2人,内蒙古自治区“111”人才工程1人。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教学奖获得者12人、教坛新秀奖获得者10人,内蒙古自治区级教学团队12个。
学校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先后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华夏医学科技二等奖1项,自治区级自然科学和科技进步奖22项(其中,自治区中青年科学技术创新奖1项、青年科学技术创新奖1项),自治区级、市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政府奖6项,中华护理学会科技奖1项,中国民族医药科技进步一等奖2项。近五年,学校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50项,其中,面上项目6项、青年项目2项、地区项目42项,自治区级科研项目666项;发表学术论文2679篇,出版学术著作164部;获授权专利268项,其中发明专利22项。获自治区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8项。
学校借助区位优势,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近年来先后与蒙古国国立医科大学、泰国格乐大学等开展高层次人才培养和高水平科学研究;与北京大学牵手共建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与南京医科大学、自治区综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方政府及中软国际有限公司、朝聚眼科集团、内蒙古天奇中蒙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等开展战略合作。
学校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担负卫生健康使命。深入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为包头市医疗和公共卫生事业发展、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建设提供重要支撑。依托专业特色和人才优势,实施精准帮扶和乡村振兴。开展协同创新研究,提升科研资源开放共享广度和深度。推动医教研协同发展,全力打造区域医疗中心,努力构建一流的医防服务体系。
学校环境优美,人文气息浓厚。波光粼粼的井坪湖、阐释生命真谛的生命园、培育职业精神的南丁格尔园、集观赏性与教育性为一体的药用植物园和造型各异的主题雕塑,以及见证学校发展及变迁历程的梧桐树,无不展现着“尊重生命,关爱生命”的医学人文魅力和“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医者情怀。学校2019年被评为自治区级文明校园。
学校文化底蕴深厚,杰出校友人才辈出。建校以来,广大教师和校友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进步作出重要贡献。秦文斌教授在国内首次发现血红蛋白A2现象,在国际上被称为“秦氏现象”,于1978年出席全国科学大会荣获先进科技工作者奖。以中国工程院院士董尔丹、高长青为代表的优秀校友,赢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赞誉。7万余名毕业生扎根祖国大地,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守护人民生命健康默默奉献,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进步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青春的包医正以昂扬的姿态在高质量发展的大道上阔步前行。学校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人才培养为中心,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以师资队伍建设为关键,以提升科学研究水平为重点,突出“临床与公卫融通、中医与西医结合、现代医药与传统医药并举”的办学特色,主动服务国家和地方发展战略,全面提高学校综合实力,全面提升社会服务贡献度,努力建成区域性一流高等医学院校和高水平的区域性医疗、研究中心,继续描绘高质量内涵式发展新画卷,谱写新时代为党育人、为国育才新篇章,为推进教育强国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贡献包医力量。
招生计划:(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以及人才需求,结合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生源情况等为根本原则制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录取批次:
1.本科:本科提前批A/B、本科一批、本科批(区外个别省份)、本科二批录取。
2.专科:高职高专批录取。
外语语种要求:语种不限。但入学后,本、专科各专业仅开设英语、日语、俄语教学,建议其他语种考生谨慎报考。
外语成绩要求:报考我校本科英语专业的考生仅有英语教学,并要求英语笔试成绩在90分及以上。
男女比例:法医学专业建议男生报考。其他专业不限。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其中对各专业的要求除“意见”中规定的六类疾病不予录取外,报考医学类各专业肢体严重残疾者、色盲、色弱者不予录取。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斜视、嗅觉迟钝、口吃等疾病的考生不宜就读医学类各专业。
学生入学后按规定对其进行健康复查,如发现不符合教育部高招中体检要求或在体检表中未能真实反映出实际情况,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预科班:仅招收蒙授理科生,预科期一年,预科升入本科阶段的专业分流主要结合高考成绩、预科班阶段的平均学分绩点、综合测评成绩,按照一定比例升入本科第一批次各专业,其身体条件按医学类专业的要求执行。
加分政策:执行教育部和生源地省份相关政策。
报考临床医学专业说明:我校招收的临床医学专业学生由学校所属的10个临床医学院分班管理。
报考眼视光医学、眼视光学、康复治疗学、高职高专各专业说明:学生管理、学习和住宿均在青山校区。
录取:
1.录取原则:我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基础上,统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录取规则:
(1)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录取时以投档分为排序成绩,采用“专业志愿清”的方式录取,即对在我校投档比例线上且已经投档我校的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以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专业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当所有专业志愿都录取完毕后,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次调剂到其他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投档考生,学校将予以退档处理。
(2)内蒙古自治区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录取以投档分为排序成绩,采用“分数清”的方式录取,即在同一个学校志愿中,按照“分数优先”的方式安排专业,专业之间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到其他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投档考生,学校将予以退档处理。
3.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只接收志愿考生,并按加分或降分后成绩排队,与同批志愿投档考生同等对待(即按加分或降分后的终成绩与同批次考生进行排序高分优先录取的原则)。
4.对于已投档考生排序成绩相同时,首先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优先录取政策;其次对文科、蒙授文科考生,依次按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下同)、文科综合、文科数学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对理科、蒙授理科考生,依次按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单科成绩择优录取。高职对口招生医学类考生以医学综合、数学、语文单科成绩择优录取。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依次比较数学、选考科目总分、语文、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招生专业:以招生考试中心公布信息为准
学费标准:学费以内蒙古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公布的收费标准执行。
住宿费标准:6人间:1000元/学年/人
奖学金及助学贷款:
1.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1000元/年、二等700元/年、三等500元/年。
获奖人数比例:一等为学生人数的5%、二等为学生人数的10%、三等为学生人数的15%。
2.单项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科技成果奖(个人),500元,自治区级400元,市(校)级金额为300元;科技成果奖(团队)1000元,自治区级700元,市(校)级金额为500元。单项奖学金技能竞赛卓越奖1000元,自治区级700元,市(校)级500元。用于奖励在学业成绩、科学文化素质、创新和实践能力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
3.助学贷款、助学金:助学贷款、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和我校奖助学金评审办法执行。学校设有多种奖助学金:(1)国家奖学金;(2)国家励志奖学金;(3)国家助学金;(4)自治区奖学金:(5)自治区励志奖学金(6)学校奖学金;(7)社会奖助学金;(8)勤工助学;(9)生源地助学贷款。同时学校设有多种勤工助学岗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通过各种勤工助学活动改善自己的学习和生活条件。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
颁发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
联系方式:0472-7167734;7167741(传真)
监督电话:0472-7167714
邮政编码:014040
电子邮件:byzhaoshengjiuye07@163.com
包头医学院招生信息网:www.btmc.edu.cn/zsxxw/
微信公众号:包医招生就业处(byzsjyc)
本招生章程由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