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2024年计划招聘幼儿教师20名。
二、资格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坚持党的民族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宗教观,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政审合格。
(五)身体健康,符合任职资格相关体检要求。
(六)为进一步优化幼儿教师队伍结构,本次招聘的幼儿教师须具备国家统招的学前教育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取得日期截止至2024年7月31日)。
(七)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6月17日(含)至2006年6月17日(含)期间出生。
(八)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掌握并能够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胜任招聘岗位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
(九)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暂不要求,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十)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4年7月31日之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和未满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及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现已招聘为我旗各学段的正式在岗教师。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工作待遇
(一)招聘的教师纳入幼儿园控制数管理,工资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各项社会保险按规定缴纳(根据有关规定,控制数管理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如遇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招聘的教师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学校考核良好,学生、社会评价满意,给予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续聘。
(二)招聘的教师在合同约定服务期六年内(含试用期)不准脱产考研、报考旗外教师岗位,不得离开教育教学一线、辞职或调离乌审旗教体系统,否则不予办理相关人事手续。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招聘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2024年6月17日至6月21日中午12:00。
2.网上初审:2024年6月17日至6月21日下午17:30。
3.准考证打印时间:2024年6月26日8:30—17:30。
4.笔试时间及地点:2024年6月28日(周五)(详见准考证),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5.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6.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7.体检和考察:另行安排。
8.公示和聘用:另行安排。
(二)网上报名
1.考生直接登录乌审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www.wsq.gov.cn),点击“鄂尔多斯市乌审旗2024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浮标进行网上报名和准考证打印。
2.报名时,考生须签署《鄂尔多斯市乌审旗2024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考试安全、诚信书》,否则不予报名。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且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报名,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4.报名时,考生须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考生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在反复核对所填各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因个人信息有误确需修改的,请考生本人与招聘单位联系修改)。考生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因未如实填写信息获取考试资格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本次招聘报名、考试、聘用资格。
(三)资格初审
1.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工作小组将在网上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并提出审核意见,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信息不完整而审核不通过的人员,请及时关注审核意见,避免重复提交(每人多可提交三次),考生如对审核意见有疑问,请电话咨询:0477-7586966。
2.考生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务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请于审核截止前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鄂尔多斯市乌审旗2024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安全、诚信考试书》一式二份并妥善保管,以备笔试、资格复审时使用,无《报名登记表》者,一律不接受资格复审。
3.幼儿教师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报考人数未达到3人的取消该岗位招考计划,报考人数达到3人以上,但未达到招考计划3倍的,按比例压缩该岗位招聘计划。
4.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考务费。
(四)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教育理论知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行政法规)、公共基础知识,其中学科专业知识约占80%,教育理论知识约占15%,公共基础知识约占5%,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委托第三方专家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
2.笔试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考生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根据有关规定,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1.25分。
4.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5.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旗教体局、人社局、编委办、公安局共同组织实施。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其中达不到3∶1面试开考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招聘计划内后一名报名人员因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而超过3∶1比例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3.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持《鄂尔多斯市乌审旗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安全、诚信考试书》(报名系统自行打印)《报名登记表》(现场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教师资格证(2024年应届毕业生除外)、普通话证(2024年应届毕业生除外)、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持加盖院系和校教务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网址://www.chsi.com.cn)参加资格复审。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及学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对审核不合格者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5.在参加资格复审时,考生属于企事业单位职工并签有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6.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面试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由教师招聘工作组电话通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请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由于考生联系方式中断而造成的考试延误责任自负。
7.经资格复审及递补后仍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核减本次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取消本次招聘计划。调整招聘计划或因无人报考被取消等情况,将在报名网站上予以公告。
(六)面试
1.面试由教学活动组织和技能技巧测试两部分组成。
(1)教学活动组织面试内容统一命制,满分为40分。提前40分钟通知考生,考生采取模拟课堂的形式组织一节教学活动课,时间不超过8分钟。
(2)技能技巧测试包括钢琴弹奏、舞蹈、绘画,满分为60分。其中,钢琴弹奏:满分20分,现场抽取曲目弹奏,4分钟内完成;舞蹈:满分20分,现场抽取舞曲表演,4分钟内完成;绘画:满分20分,现场根据考题,10分钟内完成一幅绘画作品。
2.应聘人员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面试,不按规定语言面试的,按零分处理。
3.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4.考试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40%+面试成绩×60%,成绩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七)体检和考察
1.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本次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出现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中项目人员(项目人员为现或曾在我旗服务期满的自治区“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社会民生工作志愿者、中小企业储备人才、特岗教师、西部志愿者、大学生村官、大学生退役士兵和自治区人社厅统一招募的“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优先录取,非项目人员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序,面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
2.体检医院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费用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体检工作结束后,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3.考察工作由旗教体局和用人单位具体实施。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经考察不适宜从事拟聘岗位工作的或资格条件复查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考察对象无故未按时报到或未按时提交个人学籍档案及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并直接记入诚信档案。对考察后出现的空缺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1.根据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乌审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不少于5个工作日。
2.公示结束后,无异议者按程序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有异议者经查属实,取消聘用资格,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3.在本次招聘聘用通知下发前,出现考生放弃聘用资格造成岗位空缺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4.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并直接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五、其它说明
(一)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任何阶段及试用期内发现考生与招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若考生未能按期毕业、未能取得学位证、未按时取得教师资格证,或政审不合格,或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或上岗前体检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就业协议自动终止,甲方(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
(三)考生要慎重报考,对报名但不按要求参加考试流程或不符合条件练考、陪考及考录后放弃的考生直接记入诚信档案,三年内不得参与我旗组织的各类公开考试。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招聘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五)公开招聘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乌审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wsq.gov.cn)或教师招聘考试报名系统公告中发布,请报考者及时登录网站查询。
(六)录聘者必须服从岗位安排,对不服从岗位安排的将取消其录聘资格。
(七)本方案终解释权归乌审旗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所有,其他未尽事宜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477-7586966(乌审旗教育体育局)
监督举报电话:0477-7586994(旗纪委派驻教体局纪检组)
0477-7582196(乌审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