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湖南首次实行统一中考,考试时间备受关注。根据湖南省教育厅统一安排,2024年中考笔试科目考试时间确定为6月18—20日。
6月18日语文:9:00—11:00物理一化学:15:00—17:00
6月19日数学:9:00—11:00历史—道德与法治:15:00—17:00
6月20日外语:9:00—10:40地理一生物学:15:00—17:00
各市州教育(体)局,委厅直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双减”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深化教育评价改革,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和《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湘发〔2023〕3号)精神,现就我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一)考试科目。《湖南省义务教育课程实施办法(2022版)》所设定的初中阶段国家课程和湖南地方课程科目全部纳入中考范围。
(二)考试方式。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下同)、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采用笔试方式,物理、化学、生物学采用笔试与实验操作考试相结合的方式,信息科技采用上机考试方式,体育与健康采用现场测试方式;艺术(音乐、美术)、劳动、综合实践活动、湖南地方文化常识等科目采取过程性与终结性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结果计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学笔试均采用闭卷。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笔试长沙采用开卷,其它市州采用闭卷。
(三)考试时长。语文、数学考试时长各120分钟,外语考试时长100分钟,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及物理、化学、生物学笔试考试时长各60分钟,信息科技考试时长为30分钟。
(四)考试时间。中考按照“学完即考”的原则,一般安排在学年末进行。地理、生物学(含实验操作)、信息科技等科目安排在八年级下学期末,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等科目笔试安排在九年级下学期末。体育与健康现场测试,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安排在九年级下学期。
二、考试成绩
(一)成绩呈现。中考成绩以分值和等级两种方式呈现。以分值呈现的科目及各科卷面原始分数为:语文、数学均为12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外语(含听力20分)及物理、化学、生物学笔试均为100分;体育与健康测试成绩分数由各市州教育(体)局确定。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操作,信息科技考试成绩呈现方式暂由各市州教育(体)局确定。艺术(音乐、美术)、劳动、综合实践活动、湖南地方文化常识等科目成绩以等级方式呈现,具体要求由各市州教育(体)局确定。
(二)成绩应用。中考成绩分别作为初中毕业和高中阶段招生录取依据。学生中考成绩合格方可毕业,合格标准由各市州教育(体)局根据本地整体考试情况确定。考试不合格的,由市州教育(体)局制定补考办法并组织实施,中考补考工作一般应在当年8月底前完成。
道德与法治、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笔试及体育与健康测试成绩以分值计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成绩。从2023年秋季招收的初中一年级开始,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操作及信息科技考试,以分值计入高中阶段招生录取总分。各市州教育(体)局要以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各学科课程标准规定的课时、课程容量等为主要依据,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将各学科卷面原始分满分值按一定比例折算,设定纳入高中阶段招生录取计分科目的分值,其中体育与健康分值不低于40分。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办法由各市州教育(体)局制定。
三、考试实施
从2024年起,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9门科目笔试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命题、统一印制试卷,组考、评卷工作由省教育厅统一部署,各市州、县市区教育(体)局具体组织实施。长沙市按省统一要求单独组织中考命题。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信息科技考试及体育与健康现场测试,由省教育厅统一考试标准及要求,各市州教育(体)局制定实施细则并具体组织实施。艺术(音乐、美术)、劳动、综合实践活动、湖南地方文化常识等科目由各市州教育(体)局制定统一要求,确定具体方式并组织实施。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中考改革,实施全省中考统一命题工作,涉及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省教育考试院要组建中考命题专业队伍,建立完善命题各项工作制度,做好统一命题科目命题、制卷、印卷工作,开展命题评估,不断提高命题质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要开展中考结果分析,加强教育教学研究和指导。各市州教育(体)局要做好省级统一命题之外科目的命题工作,落实报名、组考、保密、阅卷、成绩管理等各项工作。
(二)深化命题改革。中考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兼顾学生毕业和升学需要。命题要以义务教育各学科课程标准为依据,结合实际,注重考查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思维过程、创新意识和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有效考查学生综合素质;要结合不同学科特点,合理设置试题结构和试卷难度,减少机械记忆试题,增加探究性、开放性、综合性试题,坚决防止偏题怪题。
(三)严格考试管理。要加强考试过程管理,建立健全安全保密等制度,完善诚信机制,严肃考风考纪,建立责任追究制度。省教育厅制定考务手册和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规范中考相关要求。各市州要指导各县市区按照相对集中原则和国家教育考试标准要求,加强中考考点建设,统一设置考点、考场,规范考场布置、实施程序等工作。
(四)加强教学管理。各地要加强对学校教育教学指导,加强设施设备、师资配备等方面的条件保障。各学校要严格按照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开齐开足国家规定的各门课程,合理安排教学进度。要加强对中考结果的研究与分析,做好教学反馈与指导,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五)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各校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认真做好中考政策宣传解读工作,采取多种形式,让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充分了解中考各项要求,及时解惑释疑,回应学生、家长和社会关切,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确保中考顺利推进。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