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自然情况
1.高校全称:辽阳职业技术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辽阳市太子河区铁西路150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4.办学层次:高职。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34.7万平方米(约合520.6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8.6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3.7平方米;生师比28.7;专任教师236人,其中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42.4%;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32.2%;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9932.5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2601.5元;图书41.1万册,生均图书52.2册。
住宿条件:2024级新生宿舍标准6人/间。宿舍分配方案:2024级新生入学采取学校集中统一分配。
二、招生计划安排
1.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推动改革和创新,切实提高年度招生计划的前瞻性和针对性,实行招生计划动态调整。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人才需求规划为参考,对于社会需求旺盛,人才紧缺的专业,增加招生计划;对于社会需求不旺、招生与就业前景不看好的专业,适度削减招生计划;坚决压缩就业率低、服务面向不清、定位不清的专业招生。
2.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不限。
3.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所有专业无男女生比例要求及限制比例。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高等职业院校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阳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费情况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住宿费:每年900元/生。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按照辽宁省教育厅、省物价局及省财政厅公布的辽教发 ﹝2006﹞76号文件规定执行。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在校学习时间和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1)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每年8000元/生。
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5000元/生。
辽宁省政府奖学金:辽宁省政府奖学金每年8000元/生。
辽阳职业技术学院综合奖学金:一等奖学金每年2000元/生、二等奖学金每年1200元/生。
单项奖学金:100-500元/生。
(2)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一等助学金每年4400元/生、二等助学金2750元/生。
辽阳职业技术学院校内助学金:一等助学金每年3000元/生、二等助学金每年1200元/生、三等助学金每年500元/生。
(3)其它资助办法
学校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国家规定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学校协助办理贷款手续。
六、录取办法
1.投档比例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普通类高职(专科)批,体育类高职(专科批),高职(专科)批,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普通类高职(专科)批,高职(专科)批,均实行有序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各专业批次设置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对进档考生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不设专业级差;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报考同一专业分数相同考生,历史学科类考生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物理科类考生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排序。
6.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419-2480096、0419-2480098
网址:www.419.com.cn。
7.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
录取办法:考生文化课及体育专业成绩均达到辽宁省控制分数以上,然后根据考生综合分择优录取。报考体育类专业分数相同考生,体育类历史学科类考生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体育类物理科类考生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排序。
综合分计算方法:文化课成绩/5+专业课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