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的通知》(津政规〔2021〕6号)和《市教委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实施细则的通知》(津教规范〔2022〕2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24年红桥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转学)现场登记办法公告如下:
一、现场登记时间
5月27日(周一)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5月28日(周二)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二、现场登记地点
天津市红桥区跃进里小学体育馆(请从操场一侧大门进入)
三、现场登记所需证件
1.在有效期内的红桥区居住证原件或电子居住证。
2.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
3.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红桥区合法居所的证明。
包括居住证持有人自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原件,或者居住证持有人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原件,或者居住证持有人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合法居所证明的地址与红桥区居住证地址必须一致。)
4.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务工就业证明。
包括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件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确立劳动关系存在的有效证明等原件,并提供申请入学登记前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连续半年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原件。(2023年11月至2024年4月、2023年12月至2024年5月或2024年1月至6月)。
5.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后,应及时提交卫生部门签发的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1.2024年红桥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转学)办法变更为现场登记,不需要提前进行网上登记。
2.请居住证持有人本人(不需要携带子女到场),持以上证件,自主选择时间段到现场进行登记。听从现场人员安排,避免拥挤。入场先后顺序、分组等与后期入学统筹安排结果无关。
3.请居住证持有人带齐所需证件,避免出现重复等候排队等现象。如本次验证未通过,后期将统一组织进行补验。
4.本次现场验证通过,将下发登记回执,请妥善保管,后期作为到校报到凭证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