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4.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5.取得国家承认的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
6.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
4.现役军人;
5.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年龄要求:
硕士研究生35周岁及以下(即指“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博士研究生45周岁及以下(即指“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报名人员可通过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报名(有意向来我院就职的现在可以填写信息、按要求上传资料),也可到我单位组织人事处报名。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需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往届生)、近期1寸免冠同版登记相片3张。应届生还需提供:学生证、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籍证明(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应聘人员要如实填写《襄阳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资格审查通过后列入面试或岗位考核对象。点击下载报名表→《襄阳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表》
3.报考人员必须持第二代身份证报名。
三、考试及聘用
招聘面试或岗位考核,采用百分制计分办法产生招聘人选。成绩合格线划定为80分。根据面试或岗位考核结果,组织考察、体检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入职手续。
四、人才待遇
(一)安家费
一类高层次人才50万元,二类高层人才30万元,三类高层人才15万元,四类高层人才5万元。
(二)科研启动经费10-15万元。
以项目申报方式获得,纳入医院科研项目管理,用于资助人才到院后科研项目研究。
(三)津贴绩效待遇
一、二、三类高层次人才(博士)到院工作享受博士津贴,一类3000元/月、二类2000元/月、三类1000元/月;入职当月即享受奖金绩效。
(四)住房待遇
入职后,博士来院医院提供两年过渡性住房或租房补贴;符合襄阳市紧缺高层次人才的可申请襄阳市政府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博士研究生享受襄阳市发放的18万元生活补贴同时可以申报入住襄阳市隆中人才公寓,可申请12万元购房首付款补贴券;硕士研究生发放7.2万元生活补贴同时可以申报入住襄阳市隆中人才公寓,可申请8万元购房首付款补贴券。
(五)配偶安置
依据配偶自身条件,优先照顾,协助解决子女入学。
(六)职称晋升
博士研究生,享受院内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相关待遇,期限为3年。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者,入职当年聘用副高级。
(七)特别优秀的人才,一事一议。
五、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0710-2866710联系人:葛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