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更好的满足高水平专业建设及专业实践教学的需要,经义乌市教育局、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专业课教师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热爱职业教育事业,身心健康,品行端正,能适应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素养与专业实操能力,服从组织安排与调配。
2.年龄要求:1989年4月10日后出生。
3.学历要求:具有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学位须与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相对应。
4.教师资格证要求:2024届高校毕业生,不要求教师资格证;往届毕业生,必须具有相应或相关学科教师资格证,未申领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
5.往届生毕业证书时间要求:2023年12月31日前。教师资格证(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时间要求:2024年4月10日前。
6.在编教师参加报考的,需征求单位及主管部门意见,并出具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否则审核不通过。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4月22日17:00(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2.报名邮箱:ywsgjsm@163.com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扫描二维码在线填写报名表,并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身份证等符合招聘条件的材料拍照后进行打包,以“报考学科+姓名”命名发送到邮箱ywsgjsm@163.com。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核
学校根据报名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确定为入围考试人员,并以电话(短信)形式通知入围考试人员。资格审核通过人员不足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时,取消招聘计划。
(三)考核考试
1.考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方式: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
笔试。笔试主要为专业理论知识考试。笔试时间60分钟,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身份证参加考试。
确定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后一名如笔试成绩相同,成绩相同人员均进入面试。
面试。面试主要为专业技能操作能力测试以及考察应聘人员仪态仪表、行为举止、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基本教育教学素质和能力。面试时间10分钟,准备时间3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为70分。
3.总成绩计算。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合格分为60分。依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入围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考试总成绩或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的,不能入围体检、考察对象。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入围体检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均不予递补体检。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入围考察人员,考察参照新的《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五)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义乌市教育局政务公开专栏公示7个工作日。
(六)签约与聘用
公示后,没有问题反映或者有问题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签约(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为应届毕业生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教育局签订《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所有聘用人员的聘用手续一般在2024年8月办理,拟聘用人员为外地户口的,聘用之前须将户口迁移至义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应届毕业生至2024年9月30日止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不予聘用。聘用的应届毕业生在聘用后一年内不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解除聘用关系。
四、其它事宜
(一)境外留学人员2023年12月31日前毕业的,可按对往届生的有关要求报考,报名时还需提供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4年毕业的,按对应届生的有关要求报考,至2024年9月30日止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和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不予聘用。
(二)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要求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工作由教育局负责。报名期间,教育局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集中审查,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笔试和面试、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签约和聘用等有关事项在中国义乌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公开—义乌市教育局政务公开专栏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义乌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义乌市国贸学校0579-89996968
义乌市教育局0579-853855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