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时间
(一)网上报名时间:4月12日10:00-15日17:00;
(二)网上审核时间:4月12日10:00-17日12:00(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重新提交报名信息和审核截止时间:4月17日12:00);
(三)网上缴费时间:4月12日10:00-17日24:00;
2.报名条件
(一)报考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在内蒙古自治区报名参加面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已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各科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4.户籍在内蒙古自治区的人员;持有内蒙古自治区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在内蒙古学习、工作、生活的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驻内蒙古自治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年级本科生(含专升本)、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5.身心健康,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处于停考期内或取消报考资格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二)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必须认真阅读报名公告,了解报考条件及相关文件规定。
2.考生对报考信息和照片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非本人操作,或未按要求填报,出现姓名、身份证号、报考信息等错误或照片不符合要求,导致无法正常参加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或教师资格无法认定;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蓄意作假而获得面试资格参加考试的,由此造成的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3.提醒考生注意,报名系统“在校生”选项是指全日制在读学生。
4.各学段各科类(含中职专业课)考生面试时均无需携带教材。
3.报名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