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北京注册会计师报名条件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二)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已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1.因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
2.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因违规而受到禁考处理期限未满者;
3.已报名参加2024年8月31日-9月1日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欧洲考区考试者;
4.已经取得全科合格者,或经依法认定或者考核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者。
二、报名程序
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人员,应当通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cpaexam.cicpa.org.cn,简称网报系统)进行报名,或者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简称中注协)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报名。报名分为注册并填写报名信息、资格审核和交费三个环节。
(一)注册并填写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应当于2024年4月8日早8:00-4月30日晚8:00,点击进入网报系统,按照报名指引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在此期间,考生可以结合本人实际情况对报考科目和报考地进行调整。首次报名人员需进行注册并上传符合要求的本人近1年1寸免冠白底证件照片,照片用于准考证及考试合格证书。非首次报名人员相关信息发生变动的,应当及时予以更新。
无法上传照片的报名人员可在报名期间联系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简称北京注协)考试培训部咨询办理。
符合综合阶段考试报名条件,但无法进行报名的人员,可向取得专业阶段考试后一科合格成绩所在地的注册会计师协会咨询办理。
(二)资格审核
1.首次报名人员填报的国(境)内学历信息,原则上由网报系统根据身份证件信息链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认证;持国(境)外学历的报名人员(含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持有人)填报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编号,由中注协、北京注协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
国(境)内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的学历信息将由中注协于2024年8月2日统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认证。持国(境)外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应当于2024年7月22日-8月2日(每天8:00-20:00)登录网报系统补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编号,由中注协、北京注协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
2.持非居民身份证件(如军官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者以军校毕业学历、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作为报名条件的首次报名人员,或者网报系统无法认证学历的首次报名人员,应当按照要求上传清晰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或者职称证书等相关材料的扫描件。
网报系统无法认证学历的首次报名人员,建议先自行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学历认证。
报名人员姓名或证件号码有变更的,在线提交的材料应包含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变更证明。
3.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报名资格不予通过。
(三)报名交费及发票
1.报名人员应于2024年6月13日-6月28日(每天8:00-20:00)登录网报系统(//cpaexam.cicpa.org.cn)完成交费。交费期间,为方便考生根据个人备考情况审慎交费,允许考生在考区不变的前提下,对所报科目进行调整。报名人员完成交费后,报考科目、考区及其他相关报名信息不得更改,且报名费不予退还。
2.北京地区专业阶段考试报名费每科60元;综合阶段考试科目报名费(试卷一、试卷二)120元。
3.报名人员(不含应届毕业生)完成交费手续后,可在网报系统查询个人报名状态;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可于2024年8月5日后登录网报系统查询个人审核状态,如未通过资格审核,相关后果由个人承担。
4.北京地区2024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费电子票据将于9月25日至10月31日分批推送至考生报名时填写的电子邮箱(请如实、准确填写)。考生可登录邮箱下载打印北京市非税收入统一票据(电子),请确保邮箱不会将电子票据邮件屏蔽或当作垃圾邮件过滤。如在10月31日后仍未收到电子票据,请联系北京注协考试培训部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