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集县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招生由各学校负责组织实施,乡镇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由各镇中心小学负责组织实施,乡镇公办初中七年级由各学校负责组织实施。民办学校招生与公办学校同步进行,由各民办学校负责组织实施。全县所有招生工作均按政策由学校严格执行,凡有机构或个人以招生的名义联系家长,声称可以通过非正常、非合法途径协助学生报读某校的,均属违法行为,一旦发现将取消报名入读资格,情况严重者将移送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一、小学一年级招生
报名入读乡镇小学的适龄儿童,持户口簿等有效资料,到所属学区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县城区小学招生分两批次进行。
(一)城区第一批次:县实验小学(包括实验小学世纪明珠校区、城北校区)、县教师发展中心附属石龙小学(以下简称“中心附属石龙小学”)、县教师发展中心附属文昌小学(以下简称“中心附属文昌小学”):
1.招收对象:(1)县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2)县直和省、市驻怀单位干部职工及县城城区学校教职工的直系适龄子女;(3)非县城区户籍但在报名前在县城区内有合法房产的居民的直系适龄子女;(4)在县城区(含在工业园区)内有稳定职业的,且于2024年1月起由单位(企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非县城区户籍人员的随迁直系适龄子女(含港澳台居民随迁子女);(5)父母在县城城区有实体经营场所经商并持有通过年审的有效工商营业执照(领取未满一年而未年审,必须是2023年12月31日前领取)的随迁直系适龄子女;(6)符合《中共肇庆市委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西江人才计划的意见》《肇庆市大项目投资者绿卡管理办法》《肇庆市退伍军人事务局关于印发〈肇庆市军人军属、退伍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基本优待目录清单〉的通知》(肇退役军人发〔2021〕45号)《关于做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肇庆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规定条件的人员的直系适龄子女(本项所述适龄子女以下简称“政策优待适龄儿童”);(7)实验小学、中心附属石龙小学、中心附属文昌小学招生划定的县城区仅限于兴贤、育秀、山城、永光、永安、永红、上郭、文化、河南、幸福、高第、水上、怀高等13个居、村委会辖区范围内。龙湾村原居民适龄儿童报读县实验小学的,只可报读世纪明珠校区;世纪明珠小区业主子女可直接入读实验小学明珠校区。石龙村委会、扬名村委会户籍的适龄儿童及翠湖居、翠湖半岛、翠湖东湾业主的适龄子女可直接入读中心附属石龙小学。
2.招录方式:(1)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只能在实验小学、中心附属石龙小学、中心附属文昌小学中选择报读其中一所学校,同时报读无效(实验小学、中心附属石龙小学、中心附属文昌小学将报读名单送教育局进行核对,一旦发现适龄儿童同时报读以上两所或三所学校的,则取消其报读这三所学校的资格)。若翠湖居、翠湖半岛、翠湖东湾业主的适龄子女报读了实验小学或中心附属文昌小学而没中签的,则不能再享受直接入读中心附属石龙小学的资格,只能报读第二批次所属学区的学校(即怀城街道属下的小学)。(2)实验小学:各校区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人数时,学校将全部招录;如多于该校区招生计划人数时,将通过抽签的方式确定招录对象。(3)中心附属石龙小学:如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人数时,学校将全部招录;如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报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人数时,先招录石龙村委会、扬名村委会户籍居民适龄子女,翠湖居、翠湖半岛、翠湖东湾业主的适龄子女,县直和省、市驻怀单位干部职工及县城学区学校教职工的直系适龄子女,政策优待适龄儿童后,剩余的学位,则采用抽签的方式确定招录对象。(4)中心附属文昌小学: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报名人数,如少于或等于计划招生人数时,学校将全部招录;如多于该校计划招生人数时,优先招录政策优待适龄子女及山湖海、腾业悦珑郡、方凯天悦城、超亮御景台、山水云天·畔山公馆/康桥苑/玥湖、广大·幸福一号/领秀城等高铁站片区楼盘业主的适龄子女入学,剩余的学位,则采用抽签的方式确定招录对象。
3.报名时间:3月30日至4月3日
4.报名地点:所报读学校
(二)城区第二批次:怀集县第二小学、怀集县第三小学、怀城街道中心小学、五小、龙湾、谭勒、龙西、车头、眉田、罗龙;幸福街道中心小学、怀高、苍龙、盆凤、高凤、盘寨、郊际:
1.招收对象:(1)县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2)县直和省、市驻怀单位干部职工及县城城区学校教职工的直系适龄子女;(3)非城区户籍但在报名前在县城区内有合法房产的居民的直系适龄子女;(4)在城区内有稳定职业的,并于2024年1月起由单位(企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非县城城区户籍人员的随迁直系适龄子女(含港澳台居民随迁子女);(5)父母在县城区有实体经营场所经商并持有通过年审的有效工商营业执照(领取未满一年而未年审的,必须是2023年12月31日前领取)的随迁直系适龄子女;(6)政策优待适龄儿童。
2.招录方式:报读一年级的均须填报入读志愿,每人要填报两所学校。第一志愿填报学生所属学区的学校,第二志愿在怀城街道的龙湾、谭勒、龙西、车头、眉田、罗龙及幸福街道的苍龙、盆凤、高凤、盘寨、郊际等小学中选报一所。首先进行第一志愿的招录工作,第一志愿未招录到的,再依次按第二个志愿进行招录。每个志愿学校的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学校计划招生人数时,将全部招录;多于该学校计划招生人数时,先招录县城区户籍本学区户口的适龄儿童、学区内县直和省、市驻怀单位干部职工及县城学区学校教职工的直系适龄子女、政策优待适龄儿童后,剩余的学位,则采用抽签的方式确定招录对象,具体操作办法分别由怀城街道中心小学、幸福街道中心小学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招生录取工作完成后将录取名单报送教育股。
3.报名时间:4月22至26日
4.报名地点:所报读学校
二、初中七年级招生
(一)镇(乡)初中招生。镇(乡)只有一所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对口直接升入该镇(乡)初中;镇(乡)有多所初中的,按镇(乡)政府划定的各初中学校招生范围分片招生。
(二)县城区县直属中学初中(怀集县第一中学、怀集中学、怀集县第二中学初中招生)招生。
1.招生对象:①县城区小学毕业学生;②在城区外就读的县城区户籍小学毕业生;③政策优待适龄儿童(小学毕业生)。招生时,先由学生填报入读志愿,只能填报其中一所学校,不得同时填报这两所或三所学校,如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学校计划招生人数时,全部招录;如报名人数多于该学校计划招生人数时,以抽签的方式确定录取对象。对未被以上三所学校录取的小学毕业生,按所属学区报读怀城街道初级中学或幸福街道初级中学,录取工作完成后将录取名单报送教育股。
2.报名办法及时间:(1)报名方法:县城区小学在读生由所在读学校组织填报志愿,在县城区外学校就读的县城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到户籍所在学区学校报名。(2)报名时间:3月25日至29日。
(三)县城区街道初中(怀城街道初级中学或幸福街道初级中学)招生。县直属中学初中招生完成后,分别由怀城街道初级中学或幸福街道初级中学负责组织招生。(1)报名时间:4月22至26日。(2)报名地点:所报读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