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方式和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此次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100名,按照所教学科划分,其中语文15人、数学15人、英语15人、物理12人、化学12人、生物8人、历史5人、地理7人、政治7人、体育2人、微机2人。
若某学科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3:1,按3:1规则缩减该学科招聘名额;若某学科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高于3:1,在不超过招聘总量的前提下增加该学科招聘名额,增加的招聘名额由其他学科缩减的名额加以补足。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需要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1日后出生);
3.具有全日制普通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4.具有与任教学科一致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以网上公布成绩为准)。
5.具有二级乙等及以上级别普通话等级证书;
6.在职人员报考时需要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而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校期间有舞弊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文件规定的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有上述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考试时间初定2024年上半年,报名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录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与面试两部分。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统一考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所报学科的专业知识、教材教法、教育学、心理学基础理论等,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地点等相关内容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依据招聘计划和考生笔试成绩,分学科由高分到低分原则上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方式为“试讲+答辩”的形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内容另行通知。
3.总成绩确定
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资格复核
面试结束后,依据各学科招聘计划数与考生从高到低的总成绩排名,按照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核人员。如某一学科总成绩末位并列并超过招聘计划数时,依次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学历(高者优先)、高中教学经历(长者优先)的方法,确定排名顺序,如按照以上办法仍不能确定人选时,再根据实际教学需要研究确定。复核人员相关证件、档案和有关材料符合的进行体检,条件不符的不进行体检,不再进行递补。
(四)体检
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公示期间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及待遇
统一签订“任丘一中教师聘用协议”,试用期一年,期满考核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计算在聘用期限内。待遇参照事业编制教师,所需资金由财政拨付。聘用人员五年内不允许离职,否则按违约处理。
2024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