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昌市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寒假期间义务教育阶段集中转学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义务教育学校学籍管理工作实际,现将2023-2024学年寒假期间义务教育阶段集中转学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中转学受理程序及时间
符合条件的转学办理采取线上办理的方式。
家长在2024年1月29日至2月2日间登录南昌市教育服务中心网站(//jyfw.nceduc.cn/)(2月2日晚17:00关闭受理),按程序提交申请。各有关学校、县教体局将在2月3日至2月9日予以核办。
二、转学申请所需材料
符合转学申请条件的,应在南昌市教育服务中心网站提交以下相关材料:
(1)学生及家长的户籍与身份证材料;
(2)当前居住地相关材料(根据转学类型提供相应材料:房产证、居住证、经有关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未取得房产证即上传购房合同及相关购房发票、水电费缴纳证明);
(3)学生本人的出生证明或父母的婚姻关系证明;
(4)来县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转学还应提交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工作证明(用工合同、社保缴纳明细等);
三、转入学校
依据义务教育就近入学原则,应选择居住地所属地段内义务教育学校作为转入学校。当所属学区范围内学校无学位时即无法转入该校,家长可以在2月20日-21日线下向县教体局申请统筹至其他有学位的学校。
四、转学工作的审核(即网申)流程
(一)学生、家长明确转学意向并准备好相关材料后,即在南昌市教育服务中心网站提交转学申请,家长提交申请后,所有申请立即流转至申请转入学校,集中转学期间仅可提交一次转学申请。
(二)转入学校将在2月3日至2月7日内,审核相关转学申请:
(1)符合转学政策、材料提交完全、在本校学区内、本校尚有学位接纳的,应予以拟通过;
(2)不符合转学政策的、无学位接纳的予以驳回并作出相应解释,被驳回则不得再次提交申请;
(3)若申请学校有学位但不足以满足所有转学需求偶然,按照义务教育入学类别顺序招录,未达招生类别的予以驳回、
(三)在学校审核完毕后,所有拟通过的转学申请将流转至县教体局予以二次审核,在审核完毕后县教体局将所有拟接收学生名单发至学校。
(四)由学校通知学生/学生监护人持相关材料(原件)到学校进行现场材料确认、留存材料复印件,现场确认合格的,指导填写《江西省中小学转入就学登记表》(附件2)并盖好学校学籍管理公章。
(五)学校于2024年3月1日之前将学生转学材料复印件及相关表格统一交至教体局终审,终审合格的学生由学校统一在江西省学籍管理系统办理电子学籍转学手续。
五、安义县第三小学学区划分
(1)在龙津镇阳湖路至杨梅四路以东(含文峰路单号519号、双号550号以后;前进大道单号595号、双号632号以后;向阳路单号301至699号,双号300号以后,阳湖路单号,杨梅四路单号),建设东路的阳湖路口至达端路口以南,达端路的建设东路口至向阳路口以西,向阳路的达端路口至学府大道路口以南,学府大道路的向阳路口至北外环路口以东,北外环路的学府大道路口至凤凰西路路口以南,凤凰西路以西的户口或房产。
(2)龙津镇阳湖村委会的户口
备注:房产权证必须为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购房者如提供购房合同,须同时出具相关购房发票),且权证性质为住宅。商住楼、商铺等非住宅、非父母或本人房产均不能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的依据。房产权证等证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30日,购房合同、营业执照、居住证、租赁证明等证件办理时间须在2023年9月1日前(不含9月1日),并且租赁合同需在房管部门正式备案方可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