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区中心学校,市直各中小学(幼儿园)、各民办学校:
2024年寒假即将来临,为安排好期末及假期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全市小学、初中、幼儿园于2024年1月27日(腊月十七)正式放寒假,普通高中于2月2日(腊月二十三)正式放寒假;全市中小学、幼儿园2024年春季学期于2月26日(正月十七)正式开学。
二、工作要求
(一)规范布置寒假作业。各学校要落实好中央“双减”、教育部“五项管理”政策规定,引导学生在寒假期间用好手机、加强体育锻炼、培养良好的阅读习惯、养成良好的睡眠习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指导家长针对学生的年龄特点和个性差异安排适量的家务劳动,培养劳动习惯,提高劳动能力,帮助树立节水节粮节电意识;加强寒假期间作业管理,将体育、美育、劳动一并纳入寒假作业内容,持续抓好体育家庭作业;要按照学生实际和学习内容布置多样性书面作业、实践性作业和探究性作业,探索布置跨学科综合性作业;要按照年级统一,总量控制,个别调整的原则,布置学生寒假作业前,学校教研部门要提前研究家庭作业的数量、内容、形式,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合理布置寒假作业,控制寒假作业总量,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
(二)加强安全教育和值班工作。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寒假、春节期间学校安全工作,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中小学安全管理工作的相关规定。各学校要加强安全教育,确保学生安全,要结合冬季和节日特点,教育学生注意防雾霾、防流感、防煤气中毒、防爆竹炸伤、防交通事故、防溺水、防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等;做好学校放假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尤其是食堂、财务室、化学药品库等重要岗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各学校要严格执行信息上报制度,严格落实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不得发生脱岗漏岗现象,保证24小时昼夜值班,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市教体局值班电话:3278800。
(三)严禁寒假期间补课。各学校要本着“以休息为主”的指导思想,安排学生寒假的学习和生活,确保学生寒假的休息时间。寒假期间,所有中小学一律不准安排线上教学活动,一律不准组织任何形式线下到校补课,一律不准组织学生到校开展任何集体活动,实行净校管理;一律不准出租教室或办各种名目的收费补习班,中小学教师一律不准从事各种形式的有偿家教。
各学校要结合自身实际,做好寒假和下学期的工作安排部署及寒假后的取暖工作,确保各项教育工作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