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1月12日0时至1月15日24时
审核一般在提交报名信息后48小时之内完成
网上缴费时间:2024年1月12日0时-1月17日24时
2.报名条件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四)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辽宁省户籍;
2.持有有效期内的辽宁省居住证;
3.辽宁省域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本科三年级及以上在校生、专科毕业年级在校生;
4.在我省学习、工作、生活的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港澳居民、持有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居民;
5.驻辽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报考高级中学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及其以上学历并具备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被撤销教师资格未满5年、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七)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关于免试认定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精神,符合免试认定改革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可通过参加就读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认定本学科教师资格;也可自愿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考生可向就读学校咨询相关免试政策,并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报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3.报名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