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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余姚市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告家长书

时间:2023-12-14 09:24:00   来源:余姚教育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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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转学

  要求转入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随迁子女,其父母须持有我市房产(仅限住宅房、商住房,房产证单独所有或夫妻及入学未成年人共有,一年及以上,下同)或有效的居住证,可以向居住地附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提出转学申请,接纳先后顺序如下:

  (一)父母在现居住地持有房产的;

  (二)父母持有有效的居住证,居住证在公安机关登记的所在乡镇(街道)与申请入学学校所在乡镇(街道)一致。

  以上两批次申请转学的学生,当申请人数不超过空余学位时,一次性全部录取;当申请人数超过空余学位时,按批次先后顺序进行接纳。第一批次申请人数超过空余学位时,则根据房产证取得先后顺序接纳;第二批次申请人数超过空余学位时,按照量化积分高低进行接纳。

  六年级、九年级第二学期不办理转学。

  转学申请时间:学期结束前一星期及开学前一星期向居住地学校提出申请。

  转学需随带材料:1.房产证原件、复印件或居住证及量化积分截图;2.从全国学籍系统打印的学生学籍信息表。

  三、量化积分申评途径

  2023年起,我市贯彻执行《余姚市新市民量化积分管理的实施意见》(余政办发〔2022〕125号),采用新的积分指标体系、新赋分标准计算入学量化积分,有入学需求但还没有办理居住证或居住证已中止(失效)的学生及家长,请尽快到居住地派出所办理好居住证,并务必于2024年4月30日前完成线上或线下量化积分申评。更多信息请关注“余姚新市民”微信公众号。

  需转学的随迁子女,请家长于转学申请前完成线上或线下量化积分申评。

  1.线上申请

  新市民通过“余姚新市民”微信公众号的“政务服务”栏进入浙里办“浙里新市民”应用,选择“余姚市”,并按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申请。

  2.线下申请

  新市民持有效的《居住证》、《浙江省电子居住证》或者《浙江省居住证确认单》以及赋分相关证明材料到居住证登记地量化积分窗口办理(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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