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4年监理工程师考试《合同管理》科目高频知识点归纳 篇一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当事人: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当事人包括发包人和勘察人。发包人通常可能是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或者工程总承包单位。勘察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作为承包人的勘察单位必须具备法人资格,任何其他组织和个人均不能成为承包人。
②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的承包方须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且必须在其核准的经营范围内从事建设活动。
③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的承包方必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资质证书、工程勘察收费资格证书,而且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建设工程勘察业务。
2.2024年监理工程师考试《合同管理》科目高频知识点归纳 篇二
发包人应向勘察人提供的文件资料:
①本工程的批准文件,以及用地、施工、勘察许可等批件;
②工程勘察任务委托书、技术要求和工作范围的地形图、建筑总平面布置图;
③勘察工作范围已有的技术资料及工程所需的坐标与标高资料;
④勘察工作范围地下已有埋藏物的资料及具体位置分布图。
3.2024年监理工程师考试《合同管理》科目高频知识点归纳 篇三
勘察设计合同发包人义务:
①遵守法律;
②发出开始勘察通知;
③办理批件;
④支付合同价款;
⑤提供勘察资料。
4.2024年监理工程师考试《合同管理》科目高频知识点归纳 篇四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履行管理:
1.发包人管理
发包人代表,发包人应在合同签订后14天内,将发包人代表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授权范围和授权期限书面通知勘察人,发包人代表在授权范围内的行为由发包人承担法律责任。勘察人有权通知发包人更换发包人代表。发包人收到通知后7天内,应当核实完毕并将处理结果通知勘察人
2.监理人
监理人享有合同约定的权力,其所发出的任何指示应视为已得到发包人的批准。
未经发包人批准,监理人无权修改合同。合同约定应由勘察人承担的义务和责任,不因监理人对勘察文件的审查或批准,以及为实施监理作出的指示等职务行为而减轻或解除。
3.发包人的指示
在紧急情况下,发包人代表或其授权人员可以当场签发临时书面指示,勘察人应遵照执行。发包人代表应在临时书面指示发出后24小时内发出书面确认函,逾期未发出书面确认函的,该临时书面指示应被视为发包人的正式指示。
4.项目负责人
勘察人更换项目负责人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并应在更换14天前将拟更换的项目负责人的姓名和详细资料提交发包人。项目负责人2天内不能履行职责的,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并委派代表代行其职责。
5.2024年监理工程师考试《合同管理》科目高频知识点归纳 篇五
设备采购的评标综合评估法:
既适用于国际招标,也适用于国内招标,根据该文件,在招标文件中可规定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该方法适用面广,可用于技术含量高、工艺或技术方案复杂的大型或成套设备等招标项目。
将对招标项目的评价因素分成价格、商务、技术、服务等一级评价因素,并可再将一级评价因素细分为若干二级评价因素。加权后的评价值称为加权评价值:加权评价值=评价值×权重。
每个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评价因素响应值的评价结果称为独立评价值,评标委员会对评价因素响应值的评价结果形成评价值:评价值=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有效独立评价值之和/有效评委数
的评价因素响应值得评价值,该评价值称为基准评价值,其余的评价因素响应值将依据其优劣程度获得相应的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