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花千坊

辽宁大连理工大学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

时间:2023-11-09 11:53:00   来源: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字体: ]
【#。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生“报考类别”只能填“定向”。考生须于11月15日前完成网上报名,并按要求在网报系统上传《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扫描件。


  五、复试考核


  1.外语水平考核:外语水平免试条件详见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2.学术审核:由招生院系专家组对申请者进行报考资格审核和学术能力审核,审核形式包含但不限于材料审核、笔试、面试等。招生院系专家组对考生是否具备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能力和潜力做出审核结论,形式为“通过”或“不通过”。学术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进入综合考核环节,但学术审核成绩不计入复试考核总成绩。


  3.综合考核:


  学校统一组织通过学术审核的考生集中参加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具体要求和形式另行通知。


  六、录取


  1.根据复试考核成绩及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在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2.对西藏、新疆和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四省藏区以及云南怒江、四川凉山、甘肃临夏等地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严格录取标准,坚决杜绝违规行为,绝不录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对在报考及考试中有违规或作弊行为的考生,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4.被录取的考生直接进入我校进行培养,按时办理入学手续,修业年限和学习年限与其他普通类招生计划录取考生保持一致。


  5.被录取考生需与我校、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及)所在单位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协议书。被录取在职考生入学不迁转户口。


  七、其他


  1.骨干计划研究生毕业后,履行定向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原工作单位;非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定向地区就业单位;毕业离校时仍未就业的非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毕业研究生档案转回原工作单位、就业单位或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对未履行定向协议的毕业研究生,将视情记入个人征信档案。


  2.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姜老师


  联系邮箱:jiangzq@dlut.edu.cn


  联系电话:(0411)84706301、84706162


  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凌工路2号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研教楼610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