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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医科大学护理学院2024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

时间:2023-11-08 14:46:00   来源:福建医科大学护理学院     [字体: ]
【#博士入学考试# #福建医科大学护理学院2024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无忧考网考博频道从福建医科大学护理学院了解到,福建医科大学护理学院2024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已发布。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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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学校《关于印发<福建医科大学招收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的通知》(闽医大〔2021〕22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护理学院2024年博士“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方案。


  一、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评审小组和综合考核小组


  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评审小组、综合考核小组和研究生招生工作督导小组。


  二、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心健康。


  (二)专业基础扎实,对科学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


  (三)英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①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或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②TOEFL成绩80分以上(IBT)或213分以上(CBT);③雅思(IELTS)≥6.0;④GRE成绩1300分以上,新GRE成绩325分以上;⑤WSK(PETS5)考试合格;⑥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四级考试合格;⑦在以英语为授课语言的国家或地区获得过学士及以上学位。


  (四)符合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和《福建医科大学2024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方向要求。


  三、考核程序


  根据准考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并评分,先根据考生资格评审评分高低按一定比例(不超过1:3)确定入围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后根据考生综合考核成绩高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一)资格评审评分


  学院“资格评审小组”根据考生所提交的材料,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并评分。评分按百分制计分,包含学术背景及学术成果、学习成绩、外语水平和综合素质四个方面。根据评分高低,按比例(不超过导师招生名额1:3)确定入围综合考核考生名单。若总分相同,则以学缘背景、学习经历、课题相关性顺序从高到低排序。


  优先招收非定向生,非定向生与定向生应分别排序,入围综合考核的定向生不超过当年招生简章中定向生招生限额,定向生取高分入围。入围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报研究生院公示5天。


  1.学术背景及学术成果(40分):考查考生本科或硕士所学专业(方向)与报考专业(方向)的契合度;硕博连读或应届生可适当加分。


  ①学缘背景及学习经历(15分)


  本科阶段:全日制护理学专业加8分,全日制其它专业加2分;


  硕士阶段:全日制护理类专业加7分;全日制非护理类加5分;


  ②主持或参与课题研究与导师课题相关性(15分封顶)


  硕博连读及应届毕业生考查硕士期间参与的课题研究、硕士学位论文与报考导师研究方向的相关性。往届生考查近三年主持厅级及以上课题、在CSCD及以上杂志发表文章和硕士学位论文与报考导师研究方向的相关性。


  应届生与导师研究方向相关性:


  课题(11分):是导师研究方向11分,与导师研究方向部分相关9分,与导师研究方向无任何相关7分。


  学位论文(4分):是导师研究方向4分,与导师研究方向部分相关2分,导师研究方向无任何相关1分。


  往届生与导师研究方向相关性:


  课题(9分封顶):是导师研究方向每项6分,与导师研究方向部分相关每项4分,与导师研究方向无任何相关每项2分。


  发表的文章和学位论文(6分封顶):是导师研究方向每篇2分,与导师研究方向部分相关每篇1分,与导师研究方向无任何相关每篇0.5分。


  ③发表文章(10分封顶)


  近3年在SCI源杂志或卓越期刊发表文章符合下列条件的予以计分。并根据考生来源,计分乘以相应系数:在校生(硕博连读及应届生)为基本分*1;硕士毕业3年内的往届生为基本分*0.8;硕士毕业3年以上的往届生为基本分*0.5。


  JCR一区:第一作者(含并列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计8分;其余作者计4分;


  JCR二区或卓越领军期刊:第一作者(排名第一)或第一通讯作者(后通讯作者),计6分;并列第一作者(排名第二)或第二共同通讯作者,计4.5分;并列第一作者(排名第三)或第三通讯作者,计3分;其余并列第一作者计1.5分;其余作者不计分;


  JCR三区或卓越重点期刊:第一作者(排名第一)或第一通讯作者(后通讯作者),计4分,其余作者不计分;


  JCR四区或卓越梯队期刊:第一作者(排名第一)或第一通讯作者(后通讯作者),计2分,其余作者不计分。


  2.学习成绩(20分):根据考生报到时提供的硕士生成绩单的所有课程成绩,在百分制的基础上,计算其平均分再折算;若仅有本科学历,根据考生报到时提供的本科成绩单的所有课程成绩,在百分制的基础上,计算其平均分折算。个别课程无具体分数成绩,仅以“合格”或其他等级为成绩的不参与计算。


  3.外语水平(20分):相关英语水平等级考试的分数统一换算百分制折算;等级考试成绩仅标注合格或通过的,按12分计算;在国外学习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按12分计算。


  4.综合素质(20分):根据考生报考信息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评价其思想政治情况、社会工作情况、个人获奖情况等。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思想政治评价好12分,较好10分,一般8分,差不得分。


  本科或硕士期间担任学生主要干部(封顶4分):担任班级团支书、班长,院级及以上团委、学生会部长及以上职务,按年计算:四年及以上4分、三年3分,二年2分,一年1分,不足1年0.5分(各区间不满1年的均按0.5分计,如一年八个月为1.5分,两年三个月为2.5分)。


  个人获奖(封顶4分):研究生阶段在省级及以上学科、专业竞赛每获得一项奖项,一等奖2分、二等奖及以下(非优秀奖)1分;获得省级及以上优秀学位论文2分;获得国家奖学金2分;每项校级奖学金一等奖1分,二等奖及以下0.5分


  (二)综合考核


  学院成立综合考核小组,根据本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对入围考生进行综合考核,重点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对专业学位的考生加强临床技能操作考核。同时特别注重考查考生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综合考核全程录音录像。


  1.政治思想品德考查


  根据考生提交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结合面试提问答辩,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及工作态度、学术诚信、道德品质和遵纪守法等方面考核情况,做出合格与否的结论。


  2.学术水平考核


  采取结构化面试考核,按百分制计分,结构如下


  (1)科研汇报及答辩(40分):考生准备8-10分钟PPT,介绍个人基本情况、既往科研经历,博士研究生科研规划及预期目标等,考核小组现场提问,考生现场作答,考查考生的科研潜质、专业知识、研究前沿等掌握情况。


  (2)科研思维考核(25分):根据给定课题或阅读文献,给出科研设计要点和技术路线图;


  (3)英语能力考核(15分):英文文献阅读、翻译、解读;考生根据给定话题用英语进行介绍;专家自由提问,英语对答。


  (4)实践技能考核(20分):临床技能操作或实验技术操作。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操作或口述步骤、原理的方式考核。专业学位应考查与报考学科相关的临床技能操作。学术型应考查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实验技术操作或软件掌握情况。


  四、录取原则


  学院根据考生的综合考核成绩高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综合考核不合格(百分制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拟录取名单报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报研究生院审批。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监督保障机制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本方案,提交研究生院审批后,在学院网站主页公布。资格评审小组及综合考核小组名单报研招办备案。


  (二)成立院级博士研究生招生督查小组,对“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进行全过程监察督导。接受校综合答辩考核巡视组监督。对于招生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永久取消其报考福建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资格,已被录取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三)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过程及选拔结果全面负责。凡对选拔过程或结果持有异议的考生或导师,可在公示期间进行申诉。申诉人向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诉书及有关证明材料,学院应及时处理并将复议结果告知申诉人,有关材料存档备案;如对学院处理结果不服,可在院级处理结果下达后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研究生院和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