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以下简称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成绩发布情况,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核时间
根据财政部统一安排和部署,云南省2023年度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即两年内取得三科成绩合格)资格审核时间为2023年11月2日至11月22日。成绩合格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的工作日提交资格审核资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审核将影响正常办理证书,只能按照证书补申领程序办理证书且办理周期较长。
二、资格审核流程
2023年度中级会计资格审核实行网上资格审核。
(一)中级会计资格审核流程
1.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在规定的审核时间内登录云南省财政厅门户网站(//czt.yn.gov.cn)“会计管理”页面,点击“会计考试→证书申领”,进入证书申领页面。
2.申请人输入身份证号码、密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6位)及验证码后登录,系统将自动校验申请人证书级别,进入“证书申领”。
3.申请人填写个人相关信息,信息填报完整后提交申请,等待审核。
4.财政部门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对申请人的上报材料进行网上审核确认。11月23日零时起,云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会计考办)将关闭证书申领系统,财政部门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将统计审核通过人员,按时上报财政部考试管理机构制作证书。
5.中级会计资格证书到达我省后,省会计考办将证书分类整理分发至各州(市)财政部门,资格证书由报名所在地州(市)财政部门会计考试管理机构负责发放。
6.审核通过后的申请人,可通过证书申领系统下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信息表》,同时,需关注报名所在地州(市)财政局发布的证书领取通知,按要求领取资格证书。
7.上传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
(2)全日制/非全日制学历(学位)证书或相关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
(3)会计工作年限证明(须在“上传相关材料”处,先行下载标准模板,填写签章后再上传)。
(4)证书申领所需上传的其他相关证明文件(材料)。
注:文件格式为jpg格式,不得大于200KB。申请人须对上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利用虚假材料取得的证书无效,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申请人责任。
(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申领
1.2021-2022年度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初、中级会计资格审核的成绩合格人员。
2.2023年度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初、高级会计资格审核的成绩合格人员。
2023年11月2日至11月22日可申请补申领上述相关资格证书。申领流程参照中级会计资格审核流程,选择对应年份,按申领证书级别要求上传相关审核材料。
申请人须对上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利用虚假材料取得的证书无效,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申请人责任。
三、各州(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咨询电话
中级会计资格审核由考生报名所在地州(市)会计考试管理部门负责,考生可在工作日向报名所在地的州(市)考试管理机构咨询相关事宜,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昆明市:0871-64108603、64103330;五华区:0871-63637345;盘龙区:0871-63100597;西山区:0871-68238315;官渡区:0871-67189605;呈贡区:0871-67479930;晋宁区0871-67892337;东川区:0871-62123944;富民县:0871-68811341;禄劝县:0871-68911030;嵩明县:0871-67921563;宜良县0871-67595752;石林县:0871-67791765;寻甸县:0871-62662571;安宁市:0871-68697413。
昭通市:0870-2158811。
曲靖市:0874-3115979。
玉溪市:0877-2024605、2025007。
保山市:0875-2216442。
楚雄州:0878-3122848。
红河州:0873-3732526。
文山州:0876-2185123。
普洱市:0879-2165936。
西双版纳州:0691-2122459。
大理州:0872-2316229。
德宏州:0692-3990435。
丽江市:0888-5161476。
怒江州:0886-3623090。
迪庆州:0887-8222038。
临沧市:0883-2147832、2147833。
云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