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文件精神,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统一安排,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现将灵璧县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对象
灵璧县2023年下半年面向社会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对象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包括:
(一)户籍在灵璧县的人员;
(二)持有有效灵璧县居住证的人员;
(三)就读于外省(市、区、县)普通高等学校、户籍在灵璧县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原则上向就读学校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认定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也可向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
(四)驻灵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五)持有有效灵璧县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灵璧县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二、认定地点及机构
申请人只可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签发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安徽省内普通大中专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中选择一地进行申请认定。
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可在所属部队驻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港澳台居民持有安徽省公安机关签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无犯罪记录,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港澳台居民持有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无犯罪记录,可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灵璧县教师资格证认定地点和认定机构:
(一)认定地点:灵璧县政务服务中心(数据资源管理局)教体局窗口。
(二)认定机构:灵璧县教育体育局。
三、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三)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体检相关通知可在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页面(//jszg.hfnu.edu.cn)“政策法规”栏目查看。
(四)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其中,申请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申请小学全科教师资格且将从事小学语文学科教学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安徽省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方式、报名时间,普通话证书遗失补办等常见问题汇总可登录“安徽语言文字培训测试网”(//ahywpc.ahedu.gov.cn)查看。
四、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6日8时-10月27日17时。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上注册、报名。
网上申报过程中,申请人须通过扫码工具扫描点击《个人书》图片所弹出的二维码,由本人在手机端手写签名,如实,完成《个人书》,现场确认时不需要提交;上传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的电子照片(上传格式为JPG格式,小于190K,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照片同版)。
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上报名包括阅读网上申报协议、填写身份信息、选择认定机构、填写认定信息、确认申报信息、阅读注意事项、提交认定申请、申报提醒等步骤,报名完成时,在“申报提醒”界面会以红色字体提示“报名成功”,同时生成报名号。报名成功后,在“业务平台”页面,找到“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模块,点击其右侧的“查询报名信息”按钮,将会出现本次报名信息。在“操作”选项下,可以查看、修改报名信息。报名操作流程详细介绍,可以在“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使用帮助”栏目下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查看。
符合灵璧县认定条件的人员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在网上报名时直接选择“灵璧县教育体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和确认点,申请材料由灵璧县教育体育局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点受理。
特别提醒:网上申报时,所有信息必须严格按照公告或网站提示要求填写,并保证信息的真实性。
1.照片务必要上传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大小小于190k,图片为jpg格式,分辨率宽度大于290像素并小于300像素,高度大于408像素并小于418像素且与办理证书照片同一底版)的电子照片,不得上传生活照、美颜照、大头照等。
2.个人简历务必填写到现阶段,不得间断,毕业后待业在家的也要据实填写。
3.学历证书、普通话证书等网上填报时一定要看是否核验通过。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23年10月26日-10月28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周末、节假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提交相关申请材料,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教师资格申请。
2.现场确认地点:灵璧县政务服务大厅教体局31、32号服务窗口,窗口联系电话:0557—2379026/0557-2379033。
3.现场确认时须提交如下材料:
(1)身份证(在有效期内)原件。
(2)户口簿原件,或安徽省居住证原件,或学生证原件;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有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已在安徽省凭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①向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户口簿原件;
②向居住证签发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有效居住证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经在线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申请人的高等教育学历信息不能通过系统比对的,现场确认需同时提供通过学信网或学历认证机构(省政务服务中心安徽省教育厅窗口,联系电话0551-62999735)查验后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港澳台学历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经在线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普通话证书在安徽省申请教师资格时目前不设有效期。
(5)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通过系统在线核验,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须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含在学期间修学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档案管理机构(部门)印章。
(6)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2张(与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版,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认定资格种类和学科,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照片审查严格,请使用近期照片,切勿使用美颜照)。
(7)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须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
无犯罪记录证明由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其中港澳居民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出具。
上述材料中,申请人的学历证书、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填写并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比对成功、校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出示相关原件(或打印件)。
特别强调,申请人网上报名成功后务必由本人携带申请材料前来现场确认,不得代办,报名系统方能生效,凡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教师资格申请。
(三)体检
现场确认后,符合认定条件人员即可携带本人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与提交材料的一致)和居民身份证前往灵璧县济安医院或灵璧县安浈医院参加体检。
体检结果由体检中心提交至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人体检结束后不必在医院等待领取体检表)。体检医院应在体检表的结论栏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体检结论当次有效)。
灵璧县济安医院
电话:18226015321
联系人:赵主任
医院地址:灵璧县北部经济开发区白马山路以东
灵璧县安浈医院
电话:15399568198
联系人:刘主任
医院地址:灵璧县县迎宾大道南段(原美丽特度假村)
1.体检提醒
(1)体检时服从医生安排,有序体检。
(2)体检前不得吃饭、喝水。
(3)体检费用自理。
2.根据《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第七条,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并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四)资格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做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公示。在认定工作开展期间,申请人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当前认定状态等信息。
(五)证书颁发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照灵璧县教育体育局的通知要求,按时到指定地点领取教师资格证。
咨询电话:0557—2379026/0557-2379033。
五、其他事项
(一)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已于2015年12月31日结束,从2016年1月1日起,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育学和心理学两科合格证书,不再作为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依据;
(二)符合《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直接认定条件的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可以按照原办法直接申请认定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已取得同学科的教师资格证除外)。申请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不一致的教师资格时,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
(三)公告中提及的安徽省相关政策文件可前往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页(//jszg.hfnu.edu.cn/)查看。
(四)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特别提示:
我县教师资格认定程序是网上报名成功后先到现场进行确认,再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表由医院提供、填写,不需要申请人自备,体检结果由医院统一发送至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人体检结束后不必在医院等待领取体检表。如需邮寄教师资格证书及申请表,以现场确认时填写的中国邮政EMS快递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