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材料截止时间
申报职称的学历、资历、任职年限、业绩成果(论文、奖项、荣誉等)、继续教育审验卡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6日。请于10月16日之前报送申报材料,申报工作结束后,不再补报相关材料。
二、申报要求
2023年,高级经济师实行网上注册,线下申报;正高级经济师继续实行网上申报,网上评审,申报人在完成网上材料报送的同时,应提交书面申报材料。
(一)高级经济师
1.网上注册填报信息。申报人员必须在内蒙古人才信息库(www.nmgrck.cn)中注册,填报个人基本信息(上一年度注册过的个人不需要再注册,凭身份证号及注册密码直接登录)。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问题,可参见《系统操作手册》,或咨询0471-6928486,上传个人2寸近期免冠白底电子照片,方可下载《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和《专业技术职称送审表》,并完成线下填写申报工作。
2.申报材料须装订成册。申报人员应按照《职称评审材料目录单》(见附件)认真准备相关材料,其中附件材料要按照要求一律用A4纸装订成册,未装订成册的不予接收。申报人在提交申报材料时,本人学历证书、经济专业职称证书、论文(应在期刊目录上用铅笔做好标记,并将文章折页)等须提供原件,以便于审查,提交的所有复印件须经单位签章,审核人签字。
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3〕79号)中关于建立职称评审电子档案的要求,《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请勿胶装。
(二)正高级经济师
1.网上注册。申报人登录“内蒙古自治区职称管理系统”(网址:www.nmgrck.cn/zcsb),使用本人身份证号注册并录入相应的申报材料(上一年度注册过的个人不需要再注册,凭身份证号及注册密码直接登录)。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问题,可参见《系统操作手册》,或咨询0471-6928486。
2.填报要求。申报人按要求填写申报信息,扫描上传相关材料。提交申报材料时,填写申报人工作单位全称,并选择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本级的申报人请直接选择内蒙古自治区经济系列高级评审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下同),申报职称名称选择:正高级经济师。材料提交后,导出打印评审表、送审表。
3.申报人员应按照《职称评审材料目录单》(见附件)认真准备书面材料,其中附件材料要按照要求一律用A4纸装订成册。
4.呈报单位在报送材料时,须提供《申报人员花名册》1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5.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实效性,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推荐上报,公示情况须在申报报告中予以说明。其中,申报人所在单位必须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的单位推荐意见栏中认真填写申报人德、能、勤、绩、廉各方面的表现,同时对单位公示情况栏和《专业技术职称送审表》的单位意见栏填写:“已对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准确,公示无异议,同意推荐。”负责人签名,单位盖章。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将予以退回。
6.呈报单位在报送原件材料审核时,请将所有申报人员奖励证书、论文期刊等原件及其他材料装入档案袋内。其中,论文应在期刊目录上用铅笔作好标记,并将文章折页,以便于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