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评估师考试# #2023年北京房地产估价师报名时间及报名入口[9月11日-14日]#】®无忧考网从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的《2023年北京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通知》中了解到,2023年北京房地产估价师报名时间:9月11日-14日,考试时间:11月11日-12日,小编现将报考信息发布如下:
1、报名条件
(一)具备下列考试报名条件的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全部科目的考试(报名系统中选择“考全科”级别):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学历。
(二)符合“考全科”报名条件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时可免予部分科目的考试(报名系统中选择“免一科”级别):
1.在《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房规〔2021〕3号)实施之前取得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免试《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科目,只参加《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3个科目考试;
2.在《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房规〔2021〕3号)实施之前取得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免试《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科目,只参加《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3个科目考试。
2、报名时间
2023年北京房地产估价师报名时间:2023年9月11日至9月14日,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通过“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在线填写提交报考信息,并按相关规定办理网上缴费手续。
(一)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
考生须确定本人符合报名条件,承诺填报的信息均真实、客观,并在考试报名系统在线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切勿委托他人或机构填写报名信息、代替本人作出承诺。考生承诺后,考试机关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成绩证明无效。不实填报、虚假承诺的考生将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接受“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关于我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及国(境)外人员报考问题
根据《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关于台湾居民参加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116号)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同意境外人员在北京市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的函》(建办外函〔2022〕327号)相关要求,我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及国(境)外人员可按照就近、自愿原则,在北京地区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
(三)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1.考试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11日至9月14日;
2.考试报名工作全程网上办理,考生须登录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系统(//gjsksbm.cirea.org.cn:9001)进行网上报名,同时上传以下资料原件的JGP格式电子扫描件:
(1)本人近期白底彩色1寸免冠证件照;
(2)2001年以前高等院校毕业的,提供学历证书;
2001年及以后高等院校毕业的,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出具的带有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持军队成人学历毕业证书报考的,还须提供能证明其入学时为现役军人的证件(如军官证、转业证、退伍证等);
(4)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境)外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报考的,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
3.考生提交报名申请后,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状态。报名期间如对资格审核结果有异议,应及时与审核机关联系(010-55598091);如遇系统操作问题,应及时与系统技术服务联系(0531-66680713、0531-66680714);
4.完成报名提交并通过审核的考生应于2023年9月19日至9月21日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方为报名成功。考生报名成功后,非政策因素导致延期考试或者取消考试的,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5.本次考试不设置补报名或补缴费环节,错过提交报名信息时段或缴费时段的,均视为主动放弃报名;
6.已缴费成功的考生请于2023年11月7日至11月12日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的各项要求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3、报名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