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开选调人数和科目
在全县教育系统内部公开选调在岗教师134人。其中:
(一)高中教师(10人):语文3人、数学2人、英语2人、物理2人、生物1人。
(二)初中教师(23人):语文2人、数学2人、英语3人、化学1人、政治1人、历史2人、地理2人、生物2人、音乐1人、体育5人、美术1人、信息技术1人。
(三)小学教师(61人):语文20人、数学19人、英语9人、音乐3人、美术3人、体育4人、信息技术1人、特殊教育2人。
(四)幼儿园教师(40人):学前教育40人。
二、公开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公开选调范围
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在岗教师。
(二)公开选调条件
1.政治思想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教学能力强,业务水平高,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在合格以上。
2.学历要求
高中公开选调教师应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并具有相应学科学段教师资格证。
初中公开选调教师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初始学历为全日制专科以上),并具有初中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
小学公开选调教师应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小学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
特殊教育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应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特殊教育、学前教育、音乐、体育、美术、舞蹈学、心理学专业,并具有幼儿园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
幼儿园公开选调教师应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音乐、美术、舞蹈学专业,并具有幼儿园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
3.公开选调的教师年龄不限。公开选调教师须在农村基层岗位上工作三年(含三年)(2020年9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以上(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不受农村基层岗位工作经历限制)。
4.身体健康。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报考公开选调: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且尚未作出处理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不符合公开选调职(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5)具有其他规定不适合报考情形的。
三、公开选调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凡符合公开选调条件的教师于8月16日8:30至8月17日18:00,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分配文件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同时上传以身份证号码命名的蓝底电子版照片到指定邮箱603818279@qq.com)到张家川镇东街小学报名,并填写《张家川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公开选调教师申请报名表》(见附件2)(每位教师只能申报一个学科)。
(二)资格审查
县教育局在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下严格按照公开选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凡弄虚作假或在公开选调过程中进行非法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公开选调资格。
本次公开选调每位教师限报一个岗位,在资格审查通过后,每个职位报名人数与公开选调岗位名额达不到2:1比例的,由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是否取消该公开选调岗位或减少公开选调岗位名额。
(三)笔试(满分100分,占40%)
内容为教育教学公共基础知识(教育理论、政策法规、课程标准(方案)等),总分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低于60分不能进入面试。笔试结束后在张家川县人民政府网公布笔试成绩,并按照报考学校需求学科设岗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时按实有人数确定。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面试(满分100分,占60%)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具体方案另行制定公布)。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教育教学基本素养、专业知识、教学能力、仪表仪态以及口头表达能力,侧重于教育教学实践能力。总分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具体时间、地点和实施细则在面试前另行公布。
(五)成绩统计
县教育局负责统计公开选调人员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县教育局按照公开选调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并将综合成绩在张家川县政府网进行公布。
(六)公示
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公开选调计划,按各学段学科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公开选调名单并在张家川县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选岗
经公示无异议的公开选调教师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和县委编办按各学段学科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取岗位。具体岗位设置见附件1。
如果公开选调同一学段学科中出现公开选调人员的综合成绩相同,按下列顺序优先选岗:面试成绩;初始学历高者;教龄;以上三项均相同者一并录用。
(八)办理调动手续
公开选调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后由县教育局组织有关学校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退回原学校工作。
(九)其它事宜
1.参选教师须持本人有效证件参加笔试和面试。
2.参选教师报名后,不按时参加笔试者,按自动放弃对待,不另行通知。
3.被公开选调的教师如不能履行聘任合同者,将予以解聘。
4.本次公开选调教师所需经费由县财政保障,用于整个公开选调过程报名、笔试、面试等经费开支。
5.公开选调方案未尽事宜及公开选调工作中出现的特殊情况,由县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监督电话:
县监察委员会0938-7886113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38-8879314
咨询电话:
县教育局0938-7881323、0938-7813584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