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按需设岗,择优选调的原则。
(三)坚持“凡进必考”,突出质量导向的原则。
(四)坚持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原则。
(五)坚持师德师风和业务能力并重的原则。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师德优良,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3.在我县农村学校(区)任教满五年及以上(2018年8月31日之前参加工作,以分配文件为依据)的在编在岗正式教师,近5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二)学历、职称及教师资格条件
1.参加选调人员原则上为中级职称及以下教师。
2.幼儿园岗位条件:在幼儿园或小学任教,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音乐、美术、学前教育(幼师)专业(含中专所学相应专业)优先,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3.小学岗位条件: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4.初中岗位条件: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选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在处分期限内的,被纪委监委、公检法立案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教师。
2.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的教师。
3.2022—2023年度小学、初中质量监测中受到“通报批评”的学校和教师。
4.2022—2023年度请事假累计超过20天或请病假累计超过2个月或由于身体原因半年以上不能履行岗位职责的教师。
三、岗位设置
按照城区学校教师编制及学科教学需要,本次计划为城区学校选调教师49名,具体学科岗位及名额分配如下:
初中学段(24人):语文教师6人,数学教师6人,英语教师6人,物理教师2人,化学教师1人,道德与法治教师1人,历史教师1人,生物教师1人。
小学学段(10人):语文教师3人,数学教师5人,英语教师2人。
幼儿园学段(15人)。
四、选调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资格审核及报名。2023年8月15日至17日在县教育局人事股进行资格审核和报名,逾期不再报名。
报名时需提交:1.《成县2023年公开选调城区教师报名表》两份。2.本人身份证、分配文件、第一学历及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评聘证书、近5年年度考核表、获得荣誉证书及相关文件原件(审核通过后交复印件各1份)。
本次公开选调笔试开考比例不得低于1:3,资格审核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减少选调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减少选调计划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
按照最终岗位指标审核通过人员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领取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8月19日上午9:00—11:00。
2.面试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学科岗位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时间:8月20日上午8:00。
(三)业绩考核:
在笔试结束后,组织进行业绩考核,业绩考核具体计分办法如下:
1.获得2022年省级“园丁奖”“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加3分;获市级“园丁奖”“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加2分;获县级“园丁奖”“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加1分,以上荣誉和称号只加一次分,不重复累计加分。
2.获得2022—2023学年度中考质量一等奖加4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2分;获得2022—2023学年度六年级毕业测试,初一、初二春季学期学业水平测试,小学三年级抽考一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2分、三等奖加1分。以上质量奖加分只加一次分,不重复累计加分。
3.2022年度考核优秀加1分。
(四)成绩核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业绩考核分+面试成绩×50%(以上分数均保留两位小数)。
(五)考察:报考人员笔试、面试、业绩考核及综合成绩,经公示无异议后,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按学科岗位计划1:1.5和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进行考察。
(六)人选确定、选岗及办理手续:
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在综合考察的基础上确定最终人选,拟选调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各学段在确定的选调人员范围内,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拟选调人员自愿选择岗位。选岗结束后,报请县委、县政府同意,由教育局发文到城区学校试用,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由县委编办、县人社局、教育局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它事项
(一)县教育局聘任的学校班子成员不纳入本次选调范围。
(二)报考人员每人只限报考所列岗位计划的其中一个,不得兼报。
(三)在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下,面试成绩高的优先录取;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情况下,获得省、市、县级奖励者优先录取。
(四)所有选调的人员实行一学期试用期,试用期间不转人事及工资关系,不参与新入职学校职称评聘。试用期间所教科目教学质量被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通报批评的人员退回原单位。
六、工作纪律及要求
(一)各学校(区)要加强对教师选调工作的宣传,鼓励符合条件教师参选。
(二)所有参与公开选调的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工作职责,严守选调工作纪律,严禁违规舞弊行为发生。
(三)参加选调报名的教师要按照师德师风工作要求,如实提供本人的信息资料,杜绝弄虚作假。选调任何环节中发现有影响选调问题的,取消本次选调资格。同时三年内不得报考县域内同类选调。
监督举报电话:0939--3203803
成县2023年城区教师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