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8月11日9:00—8月21日24:00;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3日24:00。
2.报名条件
(一)报名要求
1.在经国家出版主管部门依法批准设立的报纸、期刊、图书、音像、电子、网络等出版单位中,从事出版专业工作的出版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从事与出版物策划、数字出版相关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2.报名参加出版专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方略,忠于党的出版事业;坚持党性原则,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出版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认真履行出版工作职责使命;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热爱出版工作,具备相应的出版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
3.报名参加出版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2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取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⑵在2001年8月7日前,已受聘担任技术设计员或三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
4.报名参加出版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2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5年。
⑵取得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4年。
⑶取得双学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2年。
⑷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1年。
⑸取得博士学位。
⑹2001年8月7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二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
⑺2001年8月7日前,受聘担任非出版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
5.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申请出版专业资格考试:
⑴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⑵违犯出版法规受到严厉惩处。
⑶有刑事犯罪记录。
在报名出版专业初级资格考试时,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应在上传学历材料时,上传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在报名出版专业中级资格考试时,报名人员须在报名时上传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的意见书。对于报考级别为免一科级别的报考人员需上传2001年8月7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出版专业初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聘书。
在报名出版专业资格考试时,报名人员应如实选填是否从事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出版工作。
考试机构按照报名要求对报考人员的报名条件进行网上核查。
(二)告知承诺要求
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按照《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号)要求,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的报考人员应承诺本人已知晓证明事项名称、设定依据、证明内容和材料、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利与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承诺方式及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告知事项,已符合报考条件,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收处理。报考人员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对已作出承诺的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已经通过在线方式自动完成核查,且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无记录的,原则上无需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现场核查。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报名成功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报考人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考试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须按规定时限和要求接受现场核查。
为加强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中监管,自2023年报名起,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需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报名期间按报名地考试机构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人工核查,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内容。
由于办理学历学位验证/认证需要一定时间,报考人员需提前安排好验证/认证事宜,以免影响报名。
3.报名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