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护广大学生及家长的合法权益,防止出现超计划招生、教育乱收费等现象,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要求,现将我县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23年秋季招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对象
小学一年级:入学年龄为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具有固镇县户籍的适龄人群。
初中一年级:具有固镇县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报名办法
2023年固镇县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全部实行线上报名,线下报名无效。民办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的适龄儿童少年须在“2023年固镇县义务教育网上招生平台”报名。一人限报一所民办学校,如一人多报、弄虚作假等,将取消报名、招生资格。报名申请一经提交,不得更改。线上报名截止后,学校、县教体局对报名信息审核,并进行公示。
三、规范民办学校招生
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要求,经测算,我县秋季开学,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可招生数为606人。考虑到学生和家长需求,原则上原小学六年级281名学生可直升本校初中部就读,但包括在分配的招生计划内。
四、招生办法
招生工作由县教体局统一组织,学校不得自主录取。如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则全部直接招收;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则实施电脑摇号招生。摇号现场,邀请学生家长代表、学校代表、纪检监察机关等现场监督,公证部门现场公证,及时公布录取结果。未被民办中小学校录取的,按照当年招生入学有关规定、程序,回到原学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入学;已被民办中小学校招收,但放弃入学资格的,须向原学区所在招生学校提出申请,由县教体局统筹安排入学,不得自主选择学校。
五、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学校,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教育规律、人的成长成才规律和先进教育理念的宣传,大力营造公平公正的招生秩序,引导广大家长、学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理性选择学校。利用电子屏、橱窗、微信群、QQ群等,主动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的相关信息,保障家长和社会的知情权、参与权。
(二)严肃纪律。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县教体局统一管理,学校招生简章和招生方案报县教体局审核备案后,方可发布和实施。学校收费须经教育和物价部门审核备案。严禁非起始年级招生;严禁计划外招生;严禁超班额招生;严禁虚假宣传、欺骗学生和家长;严禁招收借读生;严禁提前招生和擅自招生;严禁在招生过程中恶性抢夺生源、重复招生和乱收费。不得迫使或变相迫使学生放弃入学和转学;非起始年级,原则上只转出、不转入,确需转入的,严格控制学位,不得突破招生计划。任何学校不得跨县域招生。
(三)加强监督。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全过程的监督。对在招生过程因工作不实、处置不力、把关不严等引起的群体性事件的,严肃追究责任,对情节特别严重的要给予年检不合格直至取消办学资格的处罚,并依法依规追究学校举办者和校长的责任。
招生举报电话:固镇县教体局教育股:6017182
收费举报电话:固镇县教体局财务审计股:6015265
附件:
1.2023年秋季固镇县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和学费标准
2.2023年秋季固镇县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