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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核查所需材料如下:
(1)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下载打印的报名表1张,并签字确认;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表上的证件类型一致);
(3)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的,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打印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
(4)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年限证明;
(5)报考级别为“免二科”的报考人员还需要提供本人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
上述证件、证书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现场核查工作由各市人社局专技科(处、办公室)、人事考试机构会同自然资源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各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于2023年7月18日前将本地区现场核查时间和地点安排情况报省人事考试院,并于2023年7月23日前完成现场核查工作。
各核查部门要采取措施,认真进行核查。凡在核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应当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对弄虚作假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在核查前,报考人员可自行修改报考信息;核查后,报考人员不能进行修改。修改报考信息将自动取消报名信息确认状态,请谨慎操作。请报考人员严格按照流程和提示进行操作,并注意查看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各市人事考试网站通知。报名技术问题可咨询0551-12333接通后转2,资格核查问题可咨询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