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家长:
按照教育局的统一安排,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小升初现场核证的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注意事项
(1)报名学生及家长,出示身份证,检测正常后,方可进入校园。
(2)核证时应带齐报名所需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所需资料监护人应提前准备。
(3)因场地限制,家长车辆不进入校园,建议乘坐公共交通。
二、招生范围
衡州大道以南大栗新村社区、幸福路社区,杨柳村(蔡伦大道以东部分),北塘村(含原市锰制品厂家属区)
三、核证对象
我校招生范围内,已在网上申请衡钢中学学位的2023届小学毕业生
四、核证时间
7月10日至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五、核证地点
教务处及初中部一楼教室
(1)按来校先后顺序领取核证编号,并按核证编号到对应窗口排队等候,递交证件材料审核。
(2)初审通过、所有原件交学校扫描上传,复印件交学校存档。
(3)初审不通过、不符合我校报名条件的,家长持相关证件到衡阳市教育局三楼中招办改派到其它公办初中。
★证件类型说明(所有资料须是学生本人或法定监护人的证件及相关资料):
1.具有市城区户籍及学籍的小学毕业生入学须提交以下资料:
(1)户口簿及身份证:小学毕业生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2)房屋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小学毕业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证;小学毕业生父母无房且与爷爷奶奶或者外公外婆同户同住,学生父母须提供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无房证明及社区证明;小学毕业生父母暂未获得房屋不动产权证,须提供房屋网签(买卖)合同、付款凭证;小学毕业生父母无房以实际居住地为准须提供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无房证明及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和社区证明)。
2.具有市城区学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须提交以下资料:
(1)户口簿及身份证:小学毕业生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2)居住证:进城务工人员在本市居住的有效《居住证》
(3)务工证明或营业执照:监护人(父母一方即可)在本市城区务工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用人单位为个人依法连续在本市城区缴纳社会保险不少于一年的证明(时间截止2023年8月31日,学生入学时应在正常缴费状态);个体经营者须提供一年以上的营业执照(时间截止2023年8月31日,学生入学时应在营业状态)。
按照学校招生方案在教育局规定的时间内按照“分批分类”的原则录取,录满即止!
录取结果待教育局核准后,学校将统一于7月14日发放录取通知书。
如有资料造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如已录取,则取消录取资格。
特别提醒:请已申报我校学位的学生家长7月10-12日来校现场核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