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日期:2023年4月14日9:00至4月17日18:00。
符合面试报考条件的考生于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进行网上报名。自2022年下半年起,新增报名注册核验考生手机号要求。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需要先接收短信验证。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对本人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因考生填报虚假或者错误信息造成无法报名、面试及影响教师资格认定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2022年下半年及以前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合格并在2年有效期内的考生,需在网上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再进行面试网上报名。
3.2023年上半年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无须重新注册,直接进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4.自2022年下半年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新增学科(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小学信息技术、小学全科、初级中学心理健康教育、高级中学心理健康教育)面试考区设在各州市考区(除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考区之外)。2023年上半年不开考初中、高中日语、俄语学科。
报名时间截止即关闭报名系统,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思想品德好。
(二)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具体如下:
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已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笔试各科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的考生可在我省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
1.户籍或有效居住证在云南省的社会考生(持临时居住证者不得报考)。
2.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在读研究生、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五年级学生、三年制中等师范学校全日制在校三年级学生,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报考。
3.驻滇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4.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精神,在云南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凭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报名条件、程序和提交材料与本省其他考生相同。
(四)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精神,符合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可参加所在高等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也可自愿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云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
1.除报考条件第(三)条第2项之外的其他年级全日制在校学生不得报考;未毕业的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不得报考,否则教师资格认定无法通过,责任由考生自负。
2.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考;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考。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有关规定执行。
3.报名入口
4.信息来源
原文标题:云南省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文章来源://jyt.yn.gov.cn/article/2147447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