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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商洛2023年上半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温馨提示(考试时间4月15日至16日)

时间:2023-04-12 16:02:00   来源:商洛市教育局     [字体: ]
【#自考# #陕西商洛2023年上半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温馨提示(考试时间4月15日至16日)#】®无忧考网自考频道从商洛市教育局了解到,陕西商洛2023年上半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温馨提示已发布,从温馨提示中获悉本次考试将于4月15日至16日举行。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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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洛市2023年上半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4月15日至16日举行,商洛市招生办公室向广大考生提示七点注意事项:


  1.商洛市设商洛职业技术学院1个考点,考点位于商洛市商州区商鞅大道西段丹南新区。请考生提前熟悉考点准确位置,充分考虑考点周边交通情况,合理规划考试当天出行路线,做好个人防护,考前1小时到达考点,通过人脸识别身份验证入场。


  2.请考生在4月6日8:00-4月16日18:00时间段内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凭《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3.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进入考场时,请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监考人员进行金属探测仪检测和身份核验。考生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4.考生进入考场时只准携带规定文具,严禁携带手机及有收发、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场。按考试大纲要求允许使用计算器的课程,计算器不得有程序储存功能。


  5.考生必须按照要求进行笔迹信息填写,凡未填写笔迹信息或填写不全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6.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除传统卷外所有科目必须在答题卡上作答,书写在试卷、草稿纸上的答案一律无效。选择题答案必须使用2B铅笔规范填涂对应信息点,非选择题答案必须使用0.5毫米黑色签字笔在答题区域内书写。


  7.考生应践行,诚信考试,自觉遵守考试纪律,遵守《自学考试考生守则》,服从监考管理。对考试过程中违纪、作弊者,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刑法修正案(九)》及两高司法解释等法律法规处理。


  原文标题:商洛市2023年上半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温馨提示


  文章来源://jyj.shangluo.gov.cn/info/1053/3181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