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加坡技术移民如何申请?
申请条件
年龄50岁以下(单身女性须45岁以下),学历为大学本科,国内重点大学,在读硕士生,博士生可优先考虑。
新加坡技术移民获永居条件,申请者抵达新加坡后只要满足以下三项条件中的任意一项即可获得无限制的永久居民身份:
1、在新加坡拥有工作机会;
2、申请者将家庭重心移至新加坡,提供房屋租用或购买合同,并有家属居住证明;
3、提供子女在新的入学证明。
工作签证
新加坡技术移民通常指的是持有P类和Q类工作签证的外国公民申请新加坡永久居住权。
P类申请人的含义:P类-the“P”Pass,是指专为那些拥有大学本科以上的高等学历或高级职业技能且准备在新加坡谋求技术、行政、管理职位的外国公民,或外国投资者及企业家。它又分为P1和P2两种工作签证。
P1签证是为那些每月收入在7001新加坡元(新元)以上,P2签证是为那些每月收入在3501-7000新元。
Q类申请人是指高中或中专学历(国家2级职业技能证书持有者,或与之同等的技术和学历水平)。Q类签证的持有者通常为技术工人、技术人员和那些拥有特殊技能的人员。Q类签证也分为Q1和Q2两种类别。
Q1签证是发放给那些月薪在2501-3500新元的工作人士,Q2签证是发放给那些虽然月薪和学历都达不到Q1签证条件,但能力或技术特别突出的人士。
评分体系
新加坡技术移民的评分体系由以下几个方面组成:工作签证类型,在新加坡居住时间,学历背景,基本月收入,年龄,在新加坡的亲属关系。
申请程序
1、确认自己是否持有工作签证即P类和Q类工作签证;
2、填写申请表FORM4;
3、提供申请人和担保人(持工作签证的人)出生证明、夫妻关系和亲属关系证明一系列完整材料;
4、将材料递交到新加坡移民关卡局(Immigration&CheckingAuthority)
5、等候申请结果,一般在3-6个月出结果。如果申请遭拒签,新加坡移民关卡局不会给出任何理由和原因。
家属相关规定
如果是男性工作签证持有者,则可以将自己的配偶和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包含到申请中。如果是女性工作签证者,则只能将自己的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包含到申请中,其丈夫只能按照他自己的资格申请移民到新加坡。如果未婚子女超过21岁,其必须是在新加坡认可的高等教育机构学习或完成新加坡认可的高等教育。
其中,P类签证的“男性”持有人的配偶和未婚子女可以一同申请获得新加坡永久居住权(PR),其父母和岳父、岳母都可以申请长期“社会访问签证”(long-termvisitvisa)。
Q1签证的“男性”持有者的配偶和未婚子女可以申请“被抚养人”签证-dependentpass前往新加坡生活和学习,但Q1的父母和岳父、岳母不能申请长期“社会访问签证”,Q2签证的“男性”持有者的配偶和子女不能获得“被抚养人”签证,其父母和岳父、岳母也不能获得长期“社会访问签证”。
2.新加坡技术移民有什么特点?
项目背景:
据新加坡2002年最新修订的移民法,凡是具有本科以上学位及当地需求之职业技能的人才并打算到新加坡定居、工作、学习的大陆人士都可在一定的特许名额之内获得抵境永久居留核准。
由于新加坡的人口出生率持续多年负增长,导致新加坡人口数量不能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再加上本土人才外流现象严重,每年迁居新加坡的英联邦国家、香港、澳门、台湾等地的人才数量的减少,使得新加坡政府决定将人才引进的目标转向大陆,允许直接从大陆吸收无新加坡工作经验的人士赴新定居、工作。
申请条件:
1、年龄50岁以下;
2、持中国大学本科或以上学位的非法、医、军、警类专业人才,重点大学更好;
3、在国内收入水平不低于1000元人民币/月或者本科及研究生毕业之前的半年内虽无收入亦可;
4、有赴新工作、定居的愿望和可能。
新加坡技术移民程序:
1、先做预审,若通过则获得特许名额
2、签定委托协议、准备材料
3、递交审核
4、获得抵境永久居留之核准信,申请成功
5、赴新加坡办理定居手续
本项目的优点:
1、 无移民监,出入自由;
2、 无英语要求;
3、 入籍条件宽松,可以不入籍并一直保持绿卡身份;
4、 具有新加坡绿卡之中国人士能非常方便地获得进入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家的留学、考察、工作等各类签证;
5、 新加坡社会福利佳、医疗制度健全;
6、 永久居民子女的大学前教育费用由政府负担,父母只交极少量的学杂费,一般每月10坡币左右(1坡币合人民币4.45);
7、 工作机会多,工资收入高;
8、 生活品质高、治安好、环境优雅、公共设施完备;
9、 拥有新加坡护照可以免签往返世界上150余国;
10、 天天有航班往返于大陆、新加坡之间,航程之需要4小时;
11、 无沟通障碍,当地主要语言为中文和 英语 。
入籍条件:
凡大学以上学历者在5年内在新加坡累积居留时间在6个月以上即可,其他学历者都必须累计满两年。
注意事项:
1、已婚女性申请人只能申请本人和21岁以下子女的永居身份
2、在审核期间必须及时按要求提供补充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