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2023年全省公务员招录、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法检两院招录司法辅助人员、常规选调生选调笔试将于2月25、26日举行,为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确保考试平稳安全顺利,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提前做好参考准备
准考证打印入口于2023年2月21日9:00至24日24:00期间开放,请报考2023年全省公务员招录、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法检两院招录司法辅助人员报名成功的考生登录“青海考生公众服务系统”(//qinghai.nomax.vip/tip/stdlogin.do?method=fwdLoginPage)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常规专项计划选调人选和常规非专项计划选调的考生,登录选调生报名系统(//47.114.77.245/tip/)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前准备,提前了解考点入口位置和前往路线,做好考试当天的出行安排。
二、各考点交通出行要求
近期全省雨雪天气较多,请考生随时关注气象预测及交通路况信息,提前选择合适的出行方式,避免因交通管制影响参考。考生提前计划出行路线,并倡导考生自行赴考,送考人员及车辆不得进入考点和在考点周围聚集。为确保道路畅通,考试当天交管部门将在各考点附近及道路沿线增派交警,请考生配合交警工作。
三、做好自我健康管理
考生要强化“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意识,考前加强个人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做好手部卫生;外出时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不去人群密集、通风不良的场所,考前尽量减少参加聚会、聚餐等聚集性活动。考生参加考试时应自备N95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摘除口罩外,考试期间以及进出考点、考场应全程佩戴口罩。
四、遵守入场检验规定
每场考试前,提前90分钟到达考点,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和纸质版准考证进行身份信息核验。考生前往考点学校应预留足够时间。
五、自觉遵守考试规则
考前60分钟,考生开始入场。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除规定允许携带的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削笔刀、橡皮外,不得将手机、计算器、智能手表、智能手环、蓝牙耳机等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他有关设备带入考场。考生携带手机要主动关机后放在手机袋内,并写明姓名、座位号,放置在物品放置处。考生请勿携带贵重物品。
六、按规定要求作答
(一)考试用笔要求。填涂答题卡时,考生姓名、准考证号等需要填写的信息,请考生使用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书写,需要用铅笔涂写的部分请使用2B铅笔规范填涂。
(二)《申论》主观科目答题区域要注意。参加《申论》主观科目考试时,考生须在答题卡上作答,答题卡按小题设置了相应的答题区域,考生在作答时要注意答题区域,未在正确答题区域内作答的答案将按无效处理。按规定,各科目答题卡被撕坏或折污、《申论》更换答题思路或试题答错位置等情况,均不予更换答题卡。
七、关于考后雷同检测
根据相关规定,在阅卷过程中发现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经阅卷专家组确认的,给予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处理。
在考试期间,考生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抄袭他人试卷,并有义务妥善保管自己的考试试卷和答题信息,不被他人抄袭。若答卷考后被判定雷同,双方均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零分的处理,录用程序终止。
八、关于违纪违规处理
(一)考生必须遵守考场规则,若有违纪违规行为,参加2023年全省公务员招录、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法检两院招录司法辅助人员、常规选调生选调笔试的考生将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二)考生须遵守以下考场内考试资料相关规定:
1.考生不能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草稿纸等考场配发材料带出考场。
2.考生不能抢夺、故意损坏他人试卷、答题卡(答题纸)、草稿纸等考场配发材料。
3.考生不能以任何方式或理由将试题内容进行抄录、复制、传播。
九、考务咨询联系方式
西宁市人事考试中心:0971-6163404
海东市人事考试中心:0972-8610756
海北州人事考试中心:0970-8645669
黄南州人事考试中心:0973-8721698
海南州人事考试中心:0974-8513856
果洛州人事考试中心:0975-8358116
玉树州人事考试中心:0976-8831377
海西州人事考试中心:0977-8224877
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0971-8258589
预祝广大考生考试顺利!
原文标题:2023年全省公务员招录、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法检两院招录司法辅助人员、常规选调生选调笔试温馨提示
文章来源://www.qhpta.com/ncms/article_8ea8aa73dde0742f5df27c9f083904be.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