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花千坊

2023年天津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常见问题解答

时间:2023-02-06 10:08:00   来源:天津市财政局     [字体: ]
【#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 #2023年天津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常见问题解答#】©无忧考网小编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发布“2023年会计初、高级考试(天津考区)考生报名常见问题解答”得知,2023年天津高级会计师报名信息采集、跨省调转、报名条件、报名方式、报名点选择、报名注册、实名认证、报名缴费内容如下供考生参考:


image.png


  重要提示:考生报名需要先完成信息采集并通过审核。此前未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注册的考生,需要先进行注册并实名认证后,方可报名。考生须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尽早完成相关准备,以免因系统关闭影响报名。

  一、信息采集、跨省调转、信息更新

  1.报名前是否需进行信息采集?

  需要。需进行信息采集并通过审核后方可报名考试,信息采集均登录“天津会计”网站进行线上操作,填报后由注册时选择的报名地点的区财政局进行审核。

  2.信息采集、跨省信息调转或信息更新是否日常也可进行?

  可以。此项为日常性工作,且需进行信息采集、跨省信息调转或信息更新并通过审核后方可报名考试,均通过“天津会计网”进行线上操作,填报后由注册时选择的报名地点的区财政局进行审核。

  3.审核时间需多久?

  注册时选择的报名地点的区财政局工作人员会尽快为您进行审核。

  4.审核未通过是否会影响报考?

  影响。请尽快按照提示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完成信息采集并通过审核后方可报名考试。

  5.接收不到验证码

  验证码每天同一部手机号码只能发送10次,如果申请10次以上就不能收到。请点击后耐心等待接收。如果超过十次,联系注册时选择的报名地点的区财政局解决。

  二、报名条件、报名方式、报名点选择

  1.是否具有报考资格?

  见“天津会计”网站发布的《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天津考区)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网址://tjkj.cz.tj.gov.cn/platform/tjkj/contents.jsp?channelId=14&contentId=283920)

  2.报名方式是什么?

  我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天津会计”网站,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和网上交费。

  3.能现场报名吗?

  不能。我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天津会计”网站,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和网上交费。

  4.“双学士学位”是否等同于“第二学士学位”?

  “双学士学位”不等同于“第二学士学位”。根据《国家教育委员会、国家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的试行办法>》((87)教计字105号)的规定:第二学士学位在层次上属于大学本科后教育,与培养研究生一样,同是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的一种途径。第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需经教育部审批,只有教育部批准设置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高等学校才有权颁发第二学士学位证书。

  5.工作年限如何计算?

  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当年12月31日。

  6.在校期间实习是否算入工作年限?

  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

  参加中、高级会计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

  7.报考点如何选择?

  报名点由考生自由选择,选择哪个报名点,考试合格后就在哪个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核和领证。

  8.报考点选择会否影响考场安排?

  考生参加考试的考点和考试时间将由考试系统随机生成,考生在报名时不能选择。

  9.能选择考点吗?是选择哪个区就在哪个区考试吗?

  考生参加考试的考点和考试时间将由考试系统随机生成,考生在报名时不能选择。

  三、报名注册、实名认证、报名缴费

  考生首次登陆使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需要进行注册并实名认证。初级考生在报名时需要进行注册并实名认证;高级考生在报名状态查询、准考证打印等操作时需要进行注册并实名认证。

  1.用户名(邮箱),密码正确依然无法登录?

  请尝试使用谷歌浏览器操作,如忘记密码,可点击登录页面中的“忘记密码”,通过密保问题或注册邮箱进行密码重置,忘记用户名可在此页面中找回。

  2.微信如何换绑?

  当前系统版本微信一经绑定无法更换,请谨慎操作。

  3.支付宝实名认证无法重新认证

  关闭所有浏览器,使用推荐浏览器(IE11、谷歌浏览器等)重新打开会计评价网并登录。

  4.身份证号码或姓名修改,无法完成实名认证

  可联系注册时选择的报名省份的区财政局,提供真实身份证明,完成实名认证。

  5.支付宝检测本人支付宝账户有风险,需要重置密码或支付密码?

  按照支付宝提示,进行个人支付宝信息的更新,再进行下一步操作。

  6.注册时姓名写错了怎么办?

  可在支付宝实名认证页面,进行个人姓名修改

  7.实名认证页面打不开?

  确保使用电脑操作(本系统不支持手机端操作),更换指定浏览器(IE11、谷歌浏览器等)操作,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

  8.姓名是否可修改?

  姓名在实名认证之后,或绑定完微信后无法进行修改,务必准确填写。

  9.注册完后无法登录?

  请使用注册时填写的用户名(邮箱),密码登录,密码要注意大小写及空格;保险起见可编辑密码至txt文本中,粘贴到密码框。

  10.个人是否需要进行注册

  此前未在会计资格评价网(//kzp.mof.gov.cn/acc/system/base/login)注册的,都需要进行注册。

  11.微信登录绑定是否需要本人微信

  不强制,后期重要考试相关信息推送及时获取,建议使用个人微信

  12.报名成功后,登录系统点击报名,提示“已有人用此证件注册过”?

  如果已成功报名,但登录后点击报名无法查看本人报名信息,系统提示已有人用此证件注册过,一般是由于评价网注册的证件号和姓名与报名系统不符,可联系注册时选择的报名地点的区财政局进行处理。

  13.注册时收不到邮箱验证码

  建议更换其他邮箱。

  14.注册信息是否可修改?

  用户名(邮箱)、证件号码、证件类型,一经注册无法更换;邮箱、证件号码只能注册一次,无法重复注册。

  15.实名认证不成功?

  确保手机安装支付宝APP并已完成支付宝实名认证。确保注册时填写的姓名、证件号与支付宝一致。

  16.支付宝实名时,用非本人手机支付宝进行了扫码,无法完成实名认证

  关闭所有浏览器,使用推荐浏览器重新打开会计资格评价网并登录,用本人支付宝扫码完成实名认证。

  17.实名认证未完成退出后无法登录系统?

  支付宝实名认证页面过期,请重新登录系统进行操作。如果依然无法登录可清理浏览器缓存或重启浏览器操作。

  18.没有支付宝,无法完成实名认证

  可以进行线上实名认证,考生在系统上上传身份证人像面、国徽面、手持身份证人像面照片,经注册时选择的报名省份的考试管理机构审核后,完成实名认证。

  19.考生照片要求

  按照人社部的要求,自2018年开始,考生报名照片必须为彩色一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该照片将用于会计资格考试准考证、考场座次表、合格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考生务必按照要求上传照片,否则后果自负。

  考生上传的照片必须是近期的照片,必须使用报名系统提供的专用报名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考生必须下载后按照提示操作后上传照片方可成功。

  建议使用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如果预览照片不显示,可以按上传考生照片页面上的“IE上传照片设置”提示修改即可。

  20.考试费支付方式

  请使用支付宝或者银联云闪付扫码支付。

  21.考试费不能退费

  考生报名成功后不能退费,考生可以不参加考试,并且对下一次报名考试没有影响。

  22.重复缴费怎么办

  重复缴费的款项我们将在报名期间每日对账后及时办理退费手续,考试费将在1周内按原渠道退回。

  考生报名缴费时,请务必核对以下信息后再付费。

  商户名称:天津市财政局综合事务中心

  如显示已付款并报名成功,必须打印出报名回执和报名信息表。

  23.考生支付时显示操作失败,提示“该二维码已被其他app扫码,需要联系商家更换收款码”

  关闭支付界面,然后回到报名系统重新打开缴费界面,即可支付。

  24.如何确定报名成功

  返回报名页面显示“报名成功”或能够打印《报名回执》,即为报名成功。

  25.报名成功后必须打印报名回执和报名信息表

  报名回执是考生报名成功的有效证明,考生应妥善保管。

  报名信息表须经工作单位审核盖章后留存,单位人事部门应对考生报名信息表中的工作岗位、学历、资历等情况进行审查。各单位须严格审查考生的报考资格,对于不符合报考资格参考且成绩合格的考生,其考试成绩无效;无工作单位的考生“工作单位”栏目填“无”,报名信息表不需盖章。

  26.报名信息表及报名回执不显示手机号

  为了保护考生隐私,报名信息表及报名回执已设置为不显示手机号。

  27.考试费发票领取

  2023年4月3日—4月4日(工作时间:9:00—11:00,14:00—16:00)

  地点:天津市财政局综合事务中心(河西区广东路67号)

  


image.png


  

  原文标题:2023年会计初、高级考试(天津考区)考生报名常见问题解答


  文章链接://tjkj.cz.tj.gov.cn/platform/tjkj/contents.jsp?channelId=14&contentId=2839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