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时间
(一)个人信息核对
考生登陆“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核对个人信息。如个人信息发生变更,考生须携身份证、网上打印的笔试成绩列表、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到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2022年11月28日-2022年12月2日,逾期不予受理。考生可于2022年12月9日起自行登陆“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二)报名注册
报名注册开放时间为2022年12月5日。
考生报名注册时须核验手机号,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注册时需要输入手机短信验证码确认手机号码录入无误。已参加此次笔试考生不用重新注册。
(三)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2月9日-12日。
符合面试报名条件的考生在报名时间内,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准确填写面试类别、面试科目和面试考区等信息。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考生报名。
内地考生可选择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学生、毕业学年的全日制专科学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含港澳台学生)为报考考区。高校在校生可选择在户籍所在地、就读学校所在地或《学生证》上所列“家庭所在地”报考。港澳台居民可选择居住地、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地为报考考区。
广州市报考中职专业课教师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的考生须选择“广州中职专业课考区”为报考考区,其他考生(含中职文化课考生)选择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和就读学校所在地为报考考区。
面试报名流程如下:
(三)现场审核
各考区现场审核时间见附件1。
考生网上报名完成后,应持相关证明材料在报考考区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完成现场审核。各考区的现场审核时间、地点、受理范围和联系方式见附件1。请考生及时查阅了解报考考区发布的考试信息。现场审核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在户籍所在地报考的考生:
(1)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2)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
(3)毕业证书(在校生提交学生证或在籍学习证明)。
2.在居住地报考的考生:
(1)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2)居住证(需在有效期内);
(3)毕业证书;
3.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的考生:
(1)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2)学生证(需有有效注册信息)或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具体样例见附件2;
4.在《学生证》上所列“家庭所在地”报考的考生:
(1)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2)学生证(需有有效注册信息);
5.港澳台地区的考生:
(1)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学历(学位)证书。
现场审核确认后,报名信息不得更改。未经现场审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报名。
特别提示:2022年下半年广州、深圳考区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现场审核实行网上审核。广州市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材料审核依托广州政务“穗好办”APP为申请人提供便捷服务,采用审核材料“零现场”方式,申请人不用到现场提交材料。请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完成网上报后,在手机端下载并安装“穗好办”APP,按提示步骤完成上传材料的操作;深圳考区在“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教育局网上服务窗口”(//www.gdzwfw.gov.cn/portal/branch-hall?orgCode=007542814)的“公共服务”栏目中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资格审核”栏目提交本人“面试审核材料”。详情请关注广州、深圳考区发布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四)网上缴费
网上缴费时间:2022年12月14日24:00前。
考生通过现场审核后,须于2022年12月14日24:00前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支付成功后即为报名完成。现场审核通过但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逾期不再补缴。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费标准的公告》(教试中心函〔2015〕14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改革我省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粤发改规〔2019〕3号)的规定,面试费按每考生280元/人·次的标准收取。面试费缴纳后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
2.报名条件
一、面试对象
(一)广东省户籍人员;
(二)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三)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
(四)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以上人员须已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各科笔试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内,方可报名参加本次面试。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四)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高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港澳台居民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报名条件,按照《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规定执行。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从撤销教师资格之日起,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违规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的相关规定执行。
3.报名入口
4.信息来源
原文标题:广东省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文章来源://edu.gd.gov.cn/zwgknew/gsgg/content/post_4052132.html